“我才不要。姐姐会为我做。”喜儿扮了个鬼脸,朝小雪吐了个舌头。
小雪瞪了他一眼,忽然想起什么,从怀里拿出一封请帖,“潇潇,这是云老板送来让你去赏梅的请帖。刚才,我不小心给忘记了。”
“哦。”潇潇接过请帖,没有把她眼中的不安放在心上,小雪只要做错的事,都会露出害怕的样子,好像她是罚人的恶魔一样。打开请帖,她看了一遍,他叫她有空就去赏梅,他会备好吃食等她三天。她微微一笑,拿起夹在请帖中的一朵干瘪掉的梅花,不禁有些出神。去赏梅,好像很不错,反正她本来就要去。一个人过得太平静,找个人做伴也不错,正元那边,她都做好份内的事,他也没有理由来干涉她的私生活吧。那是,任何人都干涉不了的领域。
[正文:第二十五章一个好人]
梅花香冷,不伺蜂蝶,引来一群文人墨客竞相赞叹。这或许是梅的无奈,若她有知,宁可静静地开在寒风里,也不愿人人称颂,反而沾了俗气。潇潇赏梅,倒不是应景,也不是爱极了这花,只是觉得一定要来看看这寒冷中的怒放。她对梅的真正认识,是在父母去世几年后,她去中国探望外婆的时候。那时,她的事业小有起色,到中国一是为了探亲二是为了找灵感——她正在设计以中国红为主题的时装。在几次查资料的时候,她认识了一位大学教授,并开始和他交往。他是一位很儒雅的人,脸上永远带着温润如玉的笑。他是初见她时,以为她像带刺的玫瑰,热情奔放吸引着别人的目光;相处久了,他才发现,她其实是梅,开在寒冬里,怒放着自己的美丽,深恨踏进她领域的人,却又那么孤单。她只是一笑,中国人咏梅的太多,她已经把它看成是俗物,但是他的话,却让她放下成见,仔细地观察它的美。梅,也许不是世上最美的药,但是到了冬天,她总是放不下,想要踏进它的领域,触摸它的寂寞。
城效梅林,吸引了不少游人。潇潇远远就闻到香气,不浓烈,只是静静地释放着,不为谁的欣赏。到了路口,前面的路全是马车,已然不能前行。一行人下了车,刚站定,等在道傍的云翔地迎了上来。
“你来了。”熟络的口气,好像两人是相交多年的好友。
看到他毫不虚伪的笑,潇潇不禁有些皱眉,她找不到他的破绽,看不出他对她好的目的。身边的释天像不耐烦地啧了一声,潇潇正暗忖他脾气差,却看到云翔正一脸惊喜地打量着白家父子。
“白神医,他就是当年的孩子吗?”云翔指着跟着潇潇的喜儿,询问地看向释天,“都这么大了。”
“你们认识。”潇潇好奇地问,不禁打量了云翔一眼,“你是武林中人?”
“不是,我一点武功也不会。”他憨笑着摸着自己的后脑。
释天似不悦地看了他一眼,“这么呆的人,怎么学得会武功。”
“当初教我识字的师傅也说我呆。”他不好意思地说。
这个人,真的很呆,潇潇心里说,又困惑地盯着云翔看,这么呆的人,怎么会成为云记布庄的老板。
“爹爹,他认识我吗,为什么我没有见过他?”喜儿盯着云翔的脸,不记得曾经见过他,在他出药谷之前,他没有见过任何陌生人。
“算是见过。”释天不耐烦地说,“就是这人送你和你娘回药谷的。”
潇潇并不知道喜儿母亲的事,听他这么一说,不觉暧昧地看着他一眼,他的喜儿的娘亲,不是会……
“举手之劳罢了。比起白神医做的事,我根本不算什么。”
“哦,是吗?”潇潇显然不相信释天会做什么好事。
“你以为我想吗。”像是想起极为不满的事,释天气恼地骂道:“从没见过这么笨的人,我看他送师姐的棺木回来,好心答应他,为他医一个人。结果第二天,他就领着一个在山上扭了腰的老伯来,还是他不认识的。他以为医毒无双的药谷谷主是为了治这些小病小痛才被世人敬仰的吗,真是个蠢蛋。”
“可是……我看到他扭伤,总不能不救。”他有些为难地说,“不过,我也没想到,这个人的儿子是富商,后来还成了我的大主顾。”
听到这儿,潇潇的眉间凝着略带无语的叹息,难道这个人会有今天,全是因为做了这些傻事,他的成功,就好像民间故事一样,应了好人有好报的俗语,而她看不透他,不是因为他城府太深,而他太单纯,完全超过她的逻辑。不会吧,世上真还有这样的人吗,她打量了他一眼,完全不敢相信。
“还有,有件事我一直想多谢白神医。”云翔着重地朝他作了一揖,诚恳地说道:“我听说,我后来做事,不论黑白两道都一帆风顺,全是白神医跟他们打了招呼的关系。谢谢神医,我有今日,多亏神医相助。”
他会相助,潇潇怀疑地盯了释天一眼,再转头看着一脸郑重的云翔,暗忖,他果然是从民间故事出来的人。
“我只是随口说说,哪知道那些蠢人会当真。还有你,没事别老往药谷送衣服,我又不是开布庄的。”
“因为神医说,不想在药谷看到我,我也不好去打扰,只能让人送些日常衣物,聊表谢意。”
释天闷闷的看了他一眼,那里看到他背着老伯来时,他一气之下就说了那句话,当时他还说了很多难听的,云翔只是笑着,一句也没有反驳。这种人,超过他应付的常识,就算是他这样以自我为中心的人也拿他没有办法。潇潇也有这种感觉,如果世上真的存着童话,她在里面扮演的角色,一定是恶毒的皇后之类的,像云翔这样憨厚的将来要救公主的人,她还是离得远点比较好。
“我在那里准备了位置,还有很多吃的。”他指着梅林深处,微微笑着并不邀请,好像打定主意她们会去。
潇潇来之前,本来是打算弄清他的目的,然后暂时和他交往一段时间,但是现在看到,完全没有这个必要,这种类型,她完全没有兴趣,也碰不起。
“好的,叔叔。”喜儿脆生生地应道,一想到这个人曾经和他有过很深的联系,他不禁有些好奇。关于娘亲的事,释天从来不跟他,就算说起往事,也总是恶狠狠的语气,说一堆关于她的坏话,喜儿不敢多问,只想着将来有一天,能在外面遇到更多娘亲认识的人,好多知道她的事。
他们看喜儿答应了,只得无奈地跟着。走到梅林深处,潇潇觉得四周有些熟悉,又想不起是不是真的在这个时空见过。像是看出她的疑惑,云翔微笑地解释道:“记得吗,这里是我和夫人初次相遇的地方。”
潇潇背上一寒,礼貌性地点下头,她最讨厌别人跟她提什么有纪念性的地方、日期还有话语,跟她想处的人那么多,就算她有绝佳的记忆力,也记不经哪个是哪个。
“叔叔,那你和我娘是怎么认识的呢?”喜儿插话道。
释天目光微动,他也好奇师姐怎么会认识这么呆的人,他们到底有没有别的关系。
“这个……”他想了想,不确定地说:“好像是我去交货回来的路上,听到路边不断有人在喊‘喂’,还说‘有没有活的,有的话过来应个声,姑奶奶有事’。我想她可能是出事了,就过去看看,看到她时,她抱着一个浑身带血的孩子虚弱的躺在地上,脸色蜡黄蜡黄的,满头都是汗。我刚一走近,她不知怎么的,一下子闪到我身边,用针刺着我的颈说,‘识相点,带我去药谷。不然的话,就让你生不如死。’
我一直很奇怪,一根针怎么能要了人的命呢,那时我还以为是她脑子糊涂了,后来看到神医用针救人,才相信她能杀我。大概看出我没有恶意,她很快把针收回去了,但是身体一直很弱,到了傍晚的时候,我到了镇上,找带她去看大夫,她说她就是大夫,她知道撑不过今晚,要我一定要把孩子送到药谷。我以为她是说笑,谁知是真的。第二天,她去了。我只能抱着孩子,带着棺木去药谷。”
听了他绘声绘色的讲述,她们都沉默了,潇潇只听出两点:一、喜儿的娘亲很凶;二、云翔真的是个老实人。他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她几乎可以认定了,如果用食物来形容,他连菜都算不上,顶多是一碗小米粥,虽然暖胃,但是不能成为主食。
“叔叔,你是个好人。”喜儿一脸天真地说,和他又亲近了几分。
“你也是个好孩子,我带你回去时,你一声也没有哭。”
“真的吗?”喜儿开心地笑着,难得有人这样夸他。
“后来他在谷里足足哭了一年,谁哄他也不听,真是快让人烦死了。”释天深皱起眉,一想到那段日子,就有一种气得想咬牙的感觉。他最讨厌孩子了。
“小孩子总是这样的。”云翔微笑着,安抚嘟起嘴的喜儿。
“你也有孩子?”照云翔的年纪,应该有一个和喜儿差不多的孩子了,可是为什么看他的神态完全不像有孩子的人,释天打量着他,狐疑地加了一句,“你成亲了吗?”
“快了。”他略带憨厚地说,朝潇潇看了一眼,脸上带着淡淡的幸福。
他说的快了,不会是指她吧,潇潇避开他的目光,假装用心地在看旁边的梅花,她应该没有给他任何暗示,说她会和他成亲。心里长叹一口气,她最弄不清的,就是这类人的想法,他们所做的,好像完全没有经过思考,全是靠本能或者直觉。
“丑女人配傻男人,正好。”释天幸灾乐祸地说道。
喜儿也看出云翔的意思,心里暗暗盘算如何让潇潇成为他的娘,他认定了她当他的娘亲,可是他自己的爹爹根本不会娶,潇潇也不可能嫁他。要是潇潇承认他是儿子,好像不容易,他想了想,忽然拉住云翔的袖子,期待地说:“叔叔,我认你当干爹吧。”
云翔还没有点头,释天就恶狠狠地说:“不行。”
大手一拉,他把喜儿拖到身边,戒备地瞪着云翔,“这是我一个人的孩子,除了我,谁也别想让他的父亲。”
像是感觉不到释天的敌意,云翔微微笑着,亲切地对喜儿说:“其实叫什么都是无所谓的,就算你叫我叔叔,我也会把你当成自己孩子一样看待。”他抬头看向一脸不悦的释天,“神医不用介意,血浓于水,这世上和孩子最亲的人,只有你一个。”
释天哼了一下,眉头皱了一下,转头懒得看他;这种人,实在太讨厌了。潇潇早就抱着置身事外的态度,死死看着旁边的梅花。远处人影攒动,她抬起眼,望见一个熟悉的背影:他怎么也在这里。
[正文:第二十六章梅花三弄]
赏梅是雅俗共赏的事,正元一边三天都被不同的人叫到梅林中,无聊地附庸风雅。他在朝中没有特别交好的官员,好似每个人和他的关系都不咸不淡,但是每个团体都不会忽视他,特别是他升职后。丽妃想要拉拢他的意图,朝中好些人都明白,太子之位未定,正元为人软弱,哪怕是皇后一派的人,也想和他拉点关系,以免将来被丽妃的人打压。用看似无害的微笑面对不同的人,在梅林深处听着乐声,喝着美酒,着实有损梅的花香,他心里万分不愿,却不推托。这是应酬,他想。
今儿出来的官员中,有一个李大人官位最大,自诩为风流名士,非要所有人带着美眷或者红颜知己相伴,别的大人也不推托,或带着府里最出色的妾室,或带着青楼中最美艳的女子。朝中人皆知,正元最宠家里一位宠妾,还让下人叫她如夫人。论出身,如芸不过是一个捐了官的富商的女儿,还是妾室所出;论长相,如芸称是上秀丽可人,却远远不到倾城倾国的地步,且举止粗鄙,常招人耻笑,她知道别人看不起她,一想到现在的身份,便带着几分自以为是,常常对别人摆冷脸,官员家眷中跟她交好的很少,连王府中的妾夫人也不喜欢她。但是正元对她可以说是百般容忍,简直是宠到天上,官员私下笑他眼光差,也更不把他放在眼中。
正被乐声和他们故作文雅的腔调吵得耳朵发疼,远远的,在一株梅花下,他看到潇潇。她带着丫头小雪,和另外两个男子,还有喜儿在一起。其中一个男子他认识,是云记布庄的老板,向她求过亲,她明明说无意,为什么还会跟他出来。另外那个他没有见过,如果见过,他不会不记得,因为他的长相,即使连身边男人的他,都移不开目光。他是什么人,潇潇什么时候招惹了这样的人回来,他饮下杯中的酒,脸上的笑多了一抹促狭。
席间的各位大人不知怎么地正说到梅花与美人,带伴出席,本来就是要暗中比较谁家女伴出众,身边妾室,本来就是男人的附属品,若是酒兴起把自家侍妾送去他人也是常有的事。一位大人家中妻妾皆是平庸,特地去青楼选的女子,又比不过另一位大人带着花魁。正喝着闷酒,坐在他身边的正元忽然拉着他的袖子,兴冲冲地指向一边。
“大人,你看,那边的梅花好像开得更艳些。”
“嗯。”他闷闷地应了一下,并没有看花的意思,目光却不得不顺着正元指的方向看去。花倒是其次,艳得是花丛间,那抹俏丽的身影。“那不是七夫人吗?”
话音刚落,众人皆望向他看的地方,他故意冷笑一声,“我看只有七夫人才最算得上美艳脱俗,别人,皆是庸脂俗粉罢了。”
各位大人没有说什么,七夫人他们见过,倒不得真如他说的那般绝色,却有一种让人移不开目光的美,算得上脱俗。
“真这般出色,不如叫过来,也好让我们讨教一下。”一位姬妾不服气地说。
席中见过潇潇样子的,没有出声,没见过的都有几分好奇,附和地要请她过来。各位大人也乐得看她们争艳,便派人去请她。
这时,潇潇正为难地看着云翔送她的梅花钏,这算是他送的最贵重的的东西,但是古代送这个好像有特别的意思,他不会不知道吧?
云翔一脸坦然地看着她,闪动的眼底藏着紧张,忽然想到民间的说法,他一下子反应过来,急忙解释道:“我不是那个意思,就是在店里看到,觉得和你很配。”
话虽是如此,她迟疑着,身边传来脚步声,回过头,一个小厮朝她作了一揖,“七夫人,各位大人请你过去一叙。”
潇潇狐疑地朝后面看了一眼,果不其然在正元眼中看到恶作剧的目光。他到底想要做什么,潇潇微恼地皱了一下眉,拨下头上普通的玉钏,把云翔的梅花钏插在发间。
“我去一下,马上回来。”她对他们说,站了起来,转身跟着小厮走了。
到了他们围下的花场,看到女人略带妒忌的目光,她几乎猜到是什么事。之前她看到正元时,也注意他们那边的动静,好像他们的女伴正表演才艺,她还觉得无聊,想不到连她也被拖下水了。她穿的衣衫并不出众,那件法式礼服根本不能穿出门,她也被勒得难受,便换了普通样式的长裙,想要像普通百姓一样好好休息一天。所谓普通的长裙,用得是云记几匹染坏的布,边缘像水墨一样染开的红晕正好用在裙摆,大大的皱褶和喇叭形的袖口,都让这件普通的长裙多了亮点,虽然普通,站在她们面前,却丝毫不显简陋。
福了福身,她淡淡地望向上座的李大人和正元,微笑地问:“不知各位大人叫小妇人来,有什么指教?”
李大人摸着胡子呵呵一笑,他曾在温泉山庄见过她一面,因为她一直呆在女子浴场,他没有机会验证她是否如别人传说那样特别,今日一见,果然特别,那一股气质,竟让不少官员相形见绌。“素闻夫人才貌无双,有幸今日得见,特让府中陋妇向夫人讨教一下,不知夫人可愿指教。”
“市井谬赞,就怕让大人失望。”她谦逊地垂下头,心里暗叹,果然是这种无聊的事,余光责怪地看向正元,肯定是他拖她下水。
正元顾自盯着杯中的酒,嘴角的笑,分明带着幸灾乐祸。他也很想看看,她到底有多少让人惊喜的东西。
“无妨。”李大人笑着说,不过是余兴节目,他并不期待,看女人们争奇斗艳,不比看花有趣得多。朝怀里的女子使了个眼色,女子撑着软若无骨的身子,媚眼如丝地望着潇潇。
“不知夫人可会弹琴,那位胭脂妹妹弹得一手好琴。”她指着一边的杏眼美人,语带挑衅地说。
“会一点,不敢献丑。”潇潇不紧不慢地说,直想快点离开,真是讨厌,像个小丑一样被人耍。
“胭脂妹妹,可否把琴借给七夫人一用?”
“乐意之至。”杏眼美人挑着眉说。
看着抬到面前的琴案,潇潇暗叹一口气,毫不示弱地看向众人,特别是正元,勾起的嘴角带着傲气,“希望,不会让众位失望。”
谁会喜欢输,哪怕知道是招来麻烦,她也不想示弱,这大概是她和正元最大的不同,她不可能像他那样把自己隐藏的那么深。既然他们想看着一下她的才能,她绝对不会让他们失望,但是最后会变成什么样,她可不负责。
琴,她学过一些,并不熟,以前练的时候,只练一曲,《梅花三弄》是她练的炉火纯青能拿得出手的曲子。
“漫弹绿绮,引三弄,不觉魂飞。”这句话形容此时的场景再好不过。能让她觉得拿得出手的东西,必定让人惊艳的,连她自己也陷入凌霜傲寒、高洁不屈的感情中,脸上的微笑淡了,她露出冷傲的目光,好像周围的一切都与她无关,都不在她的眼中,她的世界只有她自己,这个世界凌驾在万物之上。以前父亲在挑选继承人时,曾经说过,并不是她的哥哥继承不了,他有这个才能,但是远远不及她,她只要想做,就已经成功了。可是她没有兴趣,金钱和权力,都不是她想要的,世人的目光,她也不在意,她想要的,是让自己更加闪耀,让人不敢仰视,然后在那光芒中,她漠笑着,俯视脚下的世界。但是她的光芒折损了,她陨落了,因为爱。
琴音戛然而止,她摆出微笑,望向沉浸在乐声中众人。这个世界,没有她爱的人,她的光芒,不会折损,但是她已经不想成为那样耀眼的存在。她要成为众人眼中的普通人,普通却无法企及,他们看不穿她微笑背后的不屑。很有趣,不是吗,这是她陨落后的恶趣味。
像是灵魂的碰撞,他好像看到内心深处的隐藏的亮点被她的琴声无限地扩大,回过神,她正看他微笑,他很清楚这微笑的含义,习惯的,他也像她那样笑着,看似温和无害,其实是冷漠和不屑。心在颤抖,第一次别人的身影靠得这么近,他,有一点迷惑了。
“丑女人,你怎么去这么久,还在这里吵人清静。”嘲讽的声音不合时宜地响起。
潇潇的笑颤了一下,回过身,她看到他们全都出现在她身边。
“姐姐,你弹得真好。”喜儿不管秋天的话,大声称赞道。
“是呀,很好听。”云翔一边说一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虽然我不懂音律。”
意料之中,潇潇略带无奈地想。
“七夫人,他们是?”座上,李大人好奇地说,特别是看到释天,他的目光简直不能移开,这人真是男人吗?
“这几位是我的朋友。邪医白释天和他的孩子,云记布庄的老板。”她一一介绍道。
她被忽视了,小雪黯然地想,想到自己的身份,眼中多了一抹释然。想要和她站在同一个高度,却不自觉地退到后面,她压抑着自己的心意,忽略自己的敏感,隐藏心中的阴暗,单纯地以为这样就好了,但是那颗心终有承受不了的一天,这是连她自己也想不到的事。
[正文:第二十七章舞动心弦]
邪医的名号在江湖上很响亮,官场中却很少有人知道,若潇潇直接说他是药谷谷主,他们一定会肃然起敬。现在听潇潇说他是邪医,他们只当他是一般的江湖郎中。至于云翔,很少与人交际,他们知道他是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