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再不想承认,同物果然还是以类聚的。
不过说真的,不说那些风风火火的肉慾,楚煒的暖和好总会具体出落在相处细节上。
两人出门,他会让我把要带的东西都丢进他的背包,举凡折叠伞、水壶、面纸等等,我只要晃着我的手机袋出门,全身轻的不可思议。
他不让我带钱包的。说来势利俗气的点,但他坚持出高铁票的钱,由我往返台中台北,车钱他包,通勤我来。除了车费,在台北週末的三餐什么的,通通他出,除了我自己想买的东西自掏腰包以外,他坚持着自己有在赚钱不给我贴补。
「果然男朋友出社会了就是不一样。」朋友感叹,各个羡慕嫉妒恨,这还是挺满足虚荣心的。
其他小动作还有走路默默把我牵引道内侧,我想吃什么想去哪里玩绝对载我去,还会自行安排最完美的路线丰富一天的行程。骑车等红绿灯的时候,他都会握住我的手,揉捏轻刮,两个人安静的看着前方的倒数计时,柔情蜜意却悄然无声。
比我大了七岁的楚煒再我看来实在很像隻忠心耿耿的大型犬,而且他是个好的,因为他喜欢我素顏。虽然我怀疑过底妆啊唇膏的会阻碍他想亲密的心思,但每每我卸完妆洗完脸走出浴室,他都会一把将我抱住,在我耳边低喃着可爱相关的字眼,而后便是铺天盖地的耳鬓廝磨。
「最喜欢惟惟了。」他说,瘖哑曖昧。
虽然我常常羞的头都抬不起来,但在夜晚两人相拥的时候,当他温柔的抚过我的发和脸颊,游移到我的背脊,低声说着那些隐晦真实的慾望和日渐浓郁的喜欢,我总会莞尔一笑,敞开双臂搂住他的脖子,笑语嫣嫣。
「我也最喜欢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