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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第一個男朋友
過了半個春天,時序來到五月。
楊式瑢捧著一束花,背著大大的後背包小心的走下客運,先是恍惚的看著遠方的景物,然後才找到方向,往鄉間一路步行。
這裡是新竹的鄉下,沒有高樓大廈,兩邊都是矮房與田地,馬路上車道數量相當多,但車子卻少,連行人都沒見幾個。
他沿著大馬路走,走過田野經過水塘,幾隻野狗看見他先是吠叫了幾聲,然後就想起什麼似的湊了過去向他示好,他蹲下摸了摸牠們,直到小狗們舒服的瞇起眼吐出舌頭哈氣,他才笑著拍了拍牠們的後背,起身繼續往前走。
抹去身上的汗水,好不容易走到一個拐角,他毫不猶豫的轉了進去,馬路從柏油變成了石子,他緩慢卻堅定的踩在石頭上,喀拉喀拉孤單的響著。
又過了幾個轉角,走了大約十分鐘,他終於來到目的地。
因為事前有告知所以沒有上鎖,他輕輕推開門,走到一座祠堂,先在供桌上放下花束,朝著祖先牌位祭拜,然後才拿起花走到祠堂後方的深處,在一個墓碑前站定。
他把包包放下,走上前去把目光可及的雜草拔乾淨,然後從包包中取出礦泉水和手帕將墓碑上下都擦拭一遍,把手也洗乾淨了,才把花束和幾樣鮮果依序擺盤放好,點起香插進香爐裡,靠著碑面斜坐在地上,伸手撫摸冰冷石頭上的每一個字。
「景旂,我好想你。」
*
不是每一個分離,都有道別。
楊式瑢一直以來都是個內向害羞的人,別說女朋友了,連朋友都沒交過幾個。在學校的生活裡,他一直都是獨行俠般獨來獨往。一個人吃飯,一個人念書,一個人上課,一個人生活。他對自己不善交際這件事沒有什麼特別的感覺,他家境不錯,即便畢業後不出去工作也不會餓死,只是在家裡太無聊,才選擇在普通的大學裡修課拿學歷。
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害怕孤單才想唸書,但又覺得自己很幸運,因為他認識了那個人。
他大學念的是資訊科工程系,這是他唯一有興趣的領域,班上的女生不多,教室裡擠滿了男生,老是吵吵鬧鬧的嘈雜不已,但有一個總是安靜的坐在第一排從不參與喧嘩、認真上課的人,那就是李景旂。
李景旂是班上的書卷,為人處事一板一眼,渾身上下禁慾的氣息落在班上男生的眼底,卻更讓人心癢難耐──因為他生著一張雌雄難辨、男身女相的嫵媚樣貌。
他才進大學不久,就被資工系的所有男性注意,冰山冷豔的外貌讓他打敗了大二的學姊成為新一任的資工系花,艷名遠播的他時常被系內外各方男同學和學長們追求告白,但都被他以「我不喜歡男生」還有「忙著念書拿獎學金」為由全數拒絕。
當然偶爾也有幾個被他搶去風頭的學姊們找他麻煩,但不知道為什麼,在以霸凌為名的相處過後,最後都會加入後援會成為他的腦粉。
這樣一個全校知名的人,和他的認識卻是再普通不過了。
某一次期末考,楊式瑢因為睡過頭在圖書館繞來繞去找不到位子,他不放棄的爬到圖書館最頂樓的角落,終於看到一個讀書位的椅子是空的,差點哭出來的走上前,正要放下包包,卻發現桌面上被一本圖書館裡的書給佔住了。
大家都知道,用圖書館裡的書佔位就代表這是幫別人卡位,但是他沒有把書本撥開的勇氣,他也害怕如果對方強勢的來找他理論時,他不知該如何應對。
他沮喪的站在原地發楞,這時突然有人走了過來,把書本一把拿起,對他指了指座位示意他坐下,然後按照封皮上的索書號把書本放回不遠處的書架,在他的座位的正對面坐了下來。
是同系的李景旂。
看他還發著愣,李景旂第一次開口對他說話:「書是我拿走的,有人問你就說是我,坐吧。」說完不再理他,逕自打開課本開始唸書。
這張讀書座位是兩人對坐的形式,中間的隔間是一片霧面玻璃,低著頭看書的時候看不見對面的人,但若是稍微坐正抬頭,就能看見對方的額頭。
他坐了下來,看著對方的額頭說了聲謝謝。
後來他才知道,那對位子幾乎已經是全校知名的李景旂專屬座位,即便他只坐在靠窗的那一邊,對面的位置一般人根本不會去佔用,所以即便書被收走,當事人也不好意思去找他理論。
後來又經過幾次考試,他如果真的又找不到座位就會跑去那個角落,看到沒靠窗的座位空著、對面正坐著李景旂的時候,他心裡就會有一種莫名安心的感覺,是一種彷彿李景旂為他守著一個家,隨時等他回去的歸屬感。
後來兩人開始正常對話,是因為一次必修考試他的成績太差,如果下一次不能彌補回來可能會被當掉,他又沒有什麼交好的朋友,也沒有勇氣去敲教授的門,他才硬著頭皮把題目拿去請教李景旂。
李景旂看著他的臉,又來回掃過題目和他寫的答案,沉默了幾分鐘,他本來差一點就要放棄了
', ' ')(',不料對方忽然拿出紅筆和白紙,叫他把對面的椅子搬過來,開始講解題目重點、解法和他錯誤的地方。
兩個人靠得很近,他聞到對方身上有一股甜甜的、橘子的味道,忽然有一點心跳加速。
後來他鼓起勇氣以感謝之名請他去吃飯,對方也沒有拒絕,只淡淡的告訴他,以後有問題就來找他,這個座位,他會留給他。
就這樣,兩個人漸漸走在一起,一起上課,一起吃飯,一起念書,偶爾,一起出去玩。旁人看到他,叫不出他的名字,只會說他是李景旂的那個跟班。
要升上大二的時候,李景旂說他不想再跟不熟悉的人住,問他要不要跟他一起住學校宿舍的兩人房。他沒想太多,愣愣的同意了。
和他住在一起的日子,是他這輩子最快樂的時光。李景旂雖然對人冷冰冰的,但發現他是個生活白癡之後,對他實在稱得上照顧有加。
新的學期就讓他給出課表,明明自己白天沒課,還是會在每天早上負責叫他起床;發現他的通識科目成績分數不夠,還會督促他念書,抓著他一起泡圖書館追分數;每次下了課都會問他晚餐吃了沒,然後順便帶晚餐回去兩個人一起吃;有一次他整個禮拜忘記洗衣服,急著出門考試還跟他借衣服穿,之後他每次都把兩人份的衣服一起洗淨烘乾,甚至連衣服內褲都幫他分類摺好,平整的收進他的衣櫃裡;生日的時候,還會買他喜歡的蛋糕和蠟燭幫他慶祝,在房間裡面關燈聽他許願,然後兩個人鬧著在對方臉上塗奶油。
等他回過神來,他已經喜歡上李景旂了,可是他不敢說,他並沒有忘記,他拒絕男性告白時所說的「我不喜歡男生」。
有一次他感冒發了高燒,李景旂連續請假好幾天照顧他,他心裡很急,知道李景旂家境不好需要靠獎學金才能繼續念書,擔心這樣請假會影響他的課業,忍著喉嚨的疼痛一直跟他道歉讓他回去上課,對方卻按住了他的嘴,對著他溫柔的笑。
他說,「傻瓜,看你生病了,我怎麼可能坐在教室裡安心的上課。」
幾天裡,對方親手餵他吃飯吃藥,幫他擦澡換衣服。在睡得昏昏沉沉的時候,卻隱約感覺對方到握著他的手摩擦臉頰,語氣痛苦的道,「你再不快點好,我怕我追不上你、沒有能力一輩子照顧你……」
什麼一輩子?他想問卻沒有力氣問,事情過後他也不記得了。
等他病好了,兩人就這麼持續下去,一個沒問,一個不說。
至於他們在一起的契機,是源自一個可笑又狗血的誤會。
某一天,考上同所大學卻在不同校區的堂妹因為上課關係來到校本部一天,中午特地把他約出去吃飯,他跟這位堂妹小時候常常玩在一起,是他生命中少數可以正常相處的人,所以他起了個大早,必修課上興奮的在中午前就把課本文具全部收好,只等鐘聲一響起就要衝出去找人。
吃完飯回到宿舍,卻發現應該有外系課的李景旂也在房間裡,臉上神色十分難看,見他回來冷冷的問道,「你中午去哪?跟誰吃飯?」
他有些發楞,滿腦都想著:這是……吃醋?
他還沒回話,已經被他扣住雙手壓在門板上,「碰」的一聲,把旁邊衣櫃門上懸掛的浴巾都震到地上。
「你什麼時候交了女友?還對她笑的這麼開心?」對方貼住他,惡狠狠的問,熱燙的呼吸都撲在他的臉上。
「不是!那是我堂──唔……」
根本不給他解釋的機會,李景旂低頭吻住了他。
這是他的初吻,被全無溫柔、惡意翻動的舌頭攪弄的雙腳發軟,他癱坐在地上,用手背抹著自己的嘴唇,下意識的哭了。
沒想到竟然把人弄哭,李景旂有些慌了,抱住他用衣服下襬幫他擦眼淚,一邊低聲道歉一邊哄他。
等他哭夠了,紅著鼻子抬起頭瞪他,生氣道,「她是我堂妹!你發什麼脾氣吃什麼醋!」然後用毫無力道的手去推他的肩膀,「你不是不喜歡男生嗎?為什麼要親我!」
李景旂沉默了許久,抓住那雙推拒的手收在自己懷裡,表情比平日還要冷凝上幾分,「楊式瑢,我喜歡你。」
「!」
「我不喜歡男生,但是我喜歡你。」
他還沒來的及說出任何句子,又被壓過來的第二個吻給堵住了。鼻尖瀰漫著對方身上清甜的柑橘香味,他忘記了反抗,閉上了眼睛。
就這樣,李景旂成了他第一個男朋友,也是他這輩子第一個交往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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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這段的時候比上一篇H還要快,我明明立志要成為BL官能小說家的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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