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晴佩服地竖起了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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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失去贝斯手后,rubus又把演出推后了好几个月,用来作内部调整的缓冲时间。新贝斯手一归队,五个人又以生死时速补回好十几场公演。刚歇口气,就要收拾家当到美国修炼去了。
这就像是用4倍速度来播放的一年,除了缓冲的那段时间杜若能跟唐景人喝几回小酒,下半年就几乎连他的影子也抓不到了。然后,嗖地,人就飞去了美国。
这一波操作让杜若惆怅得很,通讯也相当不便,只能一边脑补他在美国的生活,一边闷头和谭沥搞生意。
说来奇怪,和谭沥的合作是怎么得心应手怎么来,她觉得自己成为饮食大亨是指日可待了。继面包店之后,他们又一起开了一家咖啡馆和一家日料店。这个年代的个体户做起来只有一个字——“发”,遍地都是机会,遍地都是黄金,只要你敢想,然后行动起来。
也许也得益于她在30年后的那几年单身汉生活,每天混吃混喝,积累了不少食货经验。30年后红得起来的美食和经营模式,这个年代借鉴一些总不会错。
不对,已经不是30年后了,而是26年后了。
有时她会喝醉酒,对着谭沥说我真的好想好想唐先生,然后一个劲儿地哭。谭沥只能沉默地一遍遍扫她的背。
每次酒醒她都一身冷汗,害怕自己说漏了嘴,把秘密全部爆了出来。
还好每次谭沥都没有什么异样。
大年三十,她又喝得不清不楚,回家接了个电话,是唐景人。
“你喝多了。”唐景人咕噜咕噜地说。
“你怎么没有醉?”她还会取笑他,还清醒得很,“大年三十,我一个人过。”
“我也是。”他谈谈地说。
“你一个人怎么不回来?”
“明天,直接飞回家。”他说,“大概晚上才能到,路线不同,我现在告诉你地址,你自己过去好么?”
这是什么?见家长?
杜若一怔,不假思索地说:“我不去。”
那头吃了这狠狠的一棒,良久才吱出三个字:“为什么?”
杜若低头垂眼,心如刀割地用食指卷着电话线。她害怕面对一切爱他的人,害怕他的乐迷,害怕他的家人,因为她是个彻头彻尾的大话精。她不是纯粹地和他相遇、相知、相爱,她只是有幸得到了机会,从头到尾都在谋划。虽然她是在谋划拯救他,但最终,她还是要将他带离这个世界,这个时空,于他们,依然是要承受失去他的痛。
相比之下,她是自私的,她有何颜面?
她只想最终带他走,不想太深入他的生活。
这些秘密,这些心事,她诉说无门,只能由它霉烂在心里,腐蚀着她的精神。
此刻于他,是冷漠而残忍的拒绝,连那句“为什么”都显得有些悲凉。
“对不起。”她只能道歉。
“那你继续一个人过年吗?”
“是。”
他轻笑一声,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就只好交代了来到美国后他都干了些什么,和美国人如何磨合,怎样利用美国的音乐资源,怎么和美国邻居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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