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沥在s城一共有三家酒吧,firehouse是最小最隐蔽的那家,其他两家都在黄金地段,还参股了两家卡拉ok,是的,那时叫卡拉ok,是个灰色地带。
所以他早就有了自己的小别墅,别墅里停着一辆bmx和尼桑。
杜若找到他时,他正在自家院子里动手洗车,两只憨厚可爱的金毛围着他打转。
说明缘由,谭沥也掏出一张演唱会的门票。
原来唐景人不仅把门票给了杜若,顺便也送了一张给谭沥。
“我很喜欢你的计划。”谭沥说,“不如一起出发吧?”
出发当天艳阳高照,正是秋意渐浓的九月天。杜若把墨镜夹在头上,身上是镂空刺绣的合身牛仔裙,露出来被稍微晒成了小麦色的健康双臂,修长笔直的腿,一双小白鞋。这裙子是30年后的她非常喜欢的,它于1984年生于美国,这时还没有多少个中国人听过这个牌子,是水晴去美国玩耍时帮她买的。
爱她疼她的水晴呀。
谭沥的打扮让杜若大吃一惊。长袖的宽松黄色字母t外,罩着一件夏威夷衬衫,下身是夸张的灰色哈伦裤,一双炫酷的银色乐福鞋。墨镜是唐景人风无疑了,像是打了一场星际大战回来。
“哇哦~”杜若不禁惊叫,“rodroll!”
“yeah!”谭沥俏皮地和她击掌。
杜若还是移不开眼睛,原来这么一个小叔叔也能那么潇洒,那么嬉皮士。谭沥的身材是完美的,一看就知道非常克己。稍宽松的、亮色的衣物随风飘舞,趁着他轮廓分明的脸庞,不得不说,极吸晴。
他们首先打开播放器,放的是一年前杜若在rubus的录音室里听的那支歌。
太燃了,血液沸腾起来。
“我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了/除了你的感情/我已一无所有/除了你的心/从手腕流溢的鲜血淌向身躯……”合着泰斯高亢嘶哑的声音,他们忍不住放声唱起来。
“这五人真是天才!”谭沥不禁说道。
他们一首首地听着,迎着正午的火辣辣的太阳,迎着热烘烘的风,迎着两旁青青的树木花草,最后迎来了圣洁的“耶稣光”,迎来了七彩的晚霞,迎来了微凉的黄昏。这一路他们换着开,什么都聊,聊完了就唱。
“我年轻时也玩过乐队。”谭沥说道,“比这几个小子早上好几年吧,所以他们热衷的,我也热衷,他们追随的,我也追随。”
“是怎样的乐队?”杜若好奇。
“虽然不是华丽摇滚,但也是不太老实的,比较西化的那种。”谭沥感慨地说,“当年跟老爸约定,要在三年内混出个样子,不然就另谋出路。眼看自己不成气候了,我就在三年期满之前放弃了,为了给自己留个台阶,借了巨款开了firehouse,借口说自己想做个生意人。还好,生意做得倒是很成功。”
“看着他们,就仿佛看到了当年的自己?”
“他们比我要大胆、疯狂,而且,非常有趣。经营乐队可不是那么轻易的一件事,在经营上他们不算是正本教材,反而处处是反面例子。但恰恰是反面,负负得正。”谭沥神往地说道,“音乐其实没有好不好听,只分有意思和没意思,他们做的音乐,以及乐队本身,恰好就是非常,非常的有意思,经得起咀嚼。”
“因为作为人,他们就足够有趣。”杜若说。
“哈哈哈,说的正是!”谭沥大笑起来。
一路上狂飙七个小时,正好赶上吃晚饭到达。在住方面谭沥很讲究,非得定场馆附近最豪华的旅馆。落实了住宿,两人把票掏出来一看,发现这票居然不在同一个区域。
“天,这唐先生也太不走心了!”杜若愤愤地说,“我得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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