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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50部分阅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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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作者:肉书屋

去的那一带非常平缓,走出去很长的一段水都才只淹到腰部。”

听这么一说,给人的感觉越发像浅底的海湾或是大型湖泊,沿岸一带都非常浅,深度变化缓和。

哥本则冲孙志新一举手,扬着手里的东西,道:“我踩到了这玩意儿,就把它从泥沙里掏了起来,你看是啥?能不能吃?”

孙志新定睛一看,顿时大惊,那赫然是一个巴掌大小的贝壳。看其形状,还是淡水里最常见的品种,俗称河蚌,又叫背角无齿蚌的家伙。穿越前的时空它曾广深的分布于亚洲、欧洲、北美和北非各大河、湖、溪、水塘、水库里,只要是静止水流或是水流缓慢的地方,都能在水底或是淤泥里找到它。而在这里,又看到它了!而且它个头似乎非常,无论光泽还是形状都要比以前看到的要好些。

“到底能不能吃啊?”哥本拿着它翻来翻去的琢磨,试图找到一个方法把这个看起来很囫囵的家伙破开。

“……能。”震惊过后孙志新慢吞吞的道:“做得好的话,味道还不错。可以脆嫩鲜香,也可以柔滑细腻,得看用什么手法和佐料了。”

“噢!”哥本大喜,迅速返身回去走到更深的地方又在水里一通瞎摸,还真让他又摸到了几个,个头比头一个还大!最大的那只竟有纳鲁的大巴掌完全伸展开那么大。

泰格在海边长大,对水产比较感兴趣,兴致勃勃的拿起哥本抛上来的河蚌研究,问道:“跟海里的不一样啊,没海里的好看。它肚子里有海之魂石,嗯,就是你说的珍珠,有没有?”

“有的。”孙志新心不在蔫的点头:“它也产珍珠,不过产珠能力不强。”

嘴里回着泰格的话,心里想的却是看到河蚌这个东西的联想。河蚌这种生物脆弱敏感,不会生长在水质不良的地方,一般来说,有河蚌的地方就能证明该地水域水质优良,微生物丰富。因为河蚌以有机质颗粒,轮虫、鞭毛虫、藻类、小的甲壳类等为食,它能长得这般大,肯定是不缺食物的。另外水质泛着碧绿,也是浮游微生物和水藻大量繁殖的佐证。

因此又引申出另一个推论:此地必定产鱼,而且数量和种类一定不会少!庞大的微生物库能做为食物链的底层推动整个食物链的形成,最终开成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的体系。

最后的结论是这个怪导的地下湖不仅产鱼,而且鱼的数量一定不少!也即意味着这里无论多古怪,表面上看上去多平静,实际上它极富生机,自有自己独特的生命力!

想到此处时,一路行来的种种惊已经变成了喜,孙志新大喜过望的叫道:“果然有鱼!泰格,下网。用上次送给海风部族的拖网,那种网最适合在这种浅缓的沙滩水域捕鱼!”

话声未落,已经发现身边的泰格不见了踪影,敢情是兴奋得已经踩到水里去捕鱼去了。

便听得泰格豪爽的声音大叫道:“看我的!纳鲁,打猎我不如你,捕鱼却是你不如我,要不要比比看?”

纳鲁笑道:“怕你么?比就比!”

脱掉孙志新为他制做的靴子绑腿仔细收捡好,正待挽起裤腿下水,忽地惊声叫了一声,扭头就奔回孙志新身边,用一种头皮发麻的声音道:“小新,那是……什么鬼东西?”

能把自家大鲁玛惊得怪叫的会是什么东西?湖里怪兽么?还是类似于尼斯湖水怪一样的东西?

孙志新赶紧跑过去看,一看之下,不禁大乐。

吓到纳鲁的东西是几条极其丑陋的虫子,正因为纳鲁在沙地上赤脚奔过将它们挤了出来。它们大约有七、八厘米长,模样初看之下有些像叫做爬爬虾或是撤尿虾的虾类。也是像那样腹背多节纲,但各节上都有一对足,样子又有些像蜈蚣了。它们的颜色呈因为沾着沙粒而呈黑灰黑灰的,头和尾看上去都差不多,身体与多对足蠕动着同时在火把的光里扭动时,简直跟冥界来的寄生虫一样的丑陋狰狞,着实怪诞丑恶可怕之极。

“什……什么东西这么丑?!”纳鲁惊道。

通过上次吃竹节虫的事就知道纳鲁虽然长得牛高马大,却特惧怕厌恶这类爬虫类或是软绵绵肥搭搭的东西,这是个人独有的恐惧反应,很难改变得了。

孙志新笑道:“别怕,这个我还当真认得。它们叫爬沙虫,是好东西哟!”

当真是好东西,爬沙虫在现代的卖价相当的昂贵,一条活的能卖到二至四元,制做成熟食以后能卖到六元以上,是一种风味非常独特的美食。

纳鲁毛骨悚然的看着孙志新大胆的拎起一条——那东西在孙志新的姆指和食指间扭来扭去,两边都是扁平的分不出头尾来,样子更加可怕,更加恶心。

猎人部族的族长大皱浓眉,脸离得远远的嫌恶的道:“别告诉我你打算吃这东西。”

孙志新得意的笑笑:“我还真打算吃它。别说到时候我没提醒你,这东西洗清以后掐头去尾,用鸟蛋的汁液裹一裹再拿来炸着吃,会美味得你连舌头都想吞下去!”

可不正是,爬沙虫是有名中华大岭蛾的幼虫,又号称安宁土人参,含多种高蛋白,氨基酸和多种药用成分,炸着吃出奇的鲜美。

“我就免了!”纳鲁巴不得孙志新拿着这东西离自己远些,光是这样看着他就全身起鸡皮疙瘩,还吃?拉倒吧!当即踩下水去和泰格一人拿着一只拖网的,在水里慢慢的拖动捕鱼。

孙志新发现了爬沙虫,不由得兴趣大起,把泰格放在地上的背蒌爬过来,借着火把的光芒就地掘爬沙虫。孙小鲁见得有趣也过来一通乱刨——动作就是犬科动物最常见的那种,前腿趴在沙地上,用后腿蹬土,搞得沙土飞扬。然后累了就换前足,迅速挖出一个不小的坑洞来。

这厮这样一通蛮干,爬沙虫没找着,自己倒是挺来劲,挖了一会儿又换地方再战。孙志新便跟在它后头,在孙小鲁扒松的沙土里寻找爬沙虫,片刻之后倒真的找到了不少。

看着背蒌里越来越多的爬沙虫,孙志新心里大是欢喜,一点也不觉得它们万头攒动的极具暗黑地狱风格般的可怕。这见鬼的地方爬沙虫的产量丰富得很,按这点儿时间自己找到的量来估计,仅这一项就能改善不少部族的食物存量。而且这东西非常有营养,治老人体虚小儿尿床什么的效果跟仙丹一样的灵验,简直是多吃多善。放到穿越以前的时空,得他妈六块大洋一条呢!而这里这么多,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齐格力和阿尔法对这样的东西也不惧,见孙志新在那里挖得来劲就知道是好东西,也学他的样子在沙地里挖掘,找到了就捉住扔到背蒌里。

哥本还在水里找河蚌,摸到一只就拿来和手里摸到的上一只进行比较。他扔上来的个头越来越大,到后头体型小的已经不满意,随手扔回水里,只拿大个头的扔上来。

泰格和纳鲁那边依然在拖动鱼网,仍是未报战果,但就这边而言已经让孙志新非常欢喜。早年大奔和其爷爷必定是不知道爬沙虫和河蚌能吃,转而只去想办法捕鱼。对孙志新来说,知道这两样发现已经叫人喜出望外。仅在沙滩上和湖水边缘就发现了这两样好东西,继续探查下去还能发现什么?这古怪空间里的地下洞,大得跟无边无际似的,其后的收获更值得叫人期待!

待河蚌已经堆积成了小山,哥本正在那里挑挑拣拣的往回扔小个头的,外加孙志新三人已经捕获满满的一背蒌子爬沙虫时,纳鲁和泰格的捕捞已近尾声。

“果真有鱼!”泰格欢声叫道,拖着拖网走回来。模样虽然因光线的原因看不清,但看他手里拖网拖绳被拖得笔直的模样就能推测得到收获不少。

纳鲁没吱声,也拖着拖网回来。虽然拖网捕鱼运气的影响力明显大于技术,但纳鲁的收获明显不如泰格好。

泰格把鱼从水里拖出来拖到孙志新面前,整整一兜,大约有十余斤的模样。纳鲁那边有三、四斤,加起来也是不少。

泰格哗啦一声将鱼倒在孙志新面前,道:“我没见过这样的鱼,跟海里的不一样,你看看能不能吃?”

作者有话要说:爬沙虫是四川西南部的特产,是一种喜欢在靠近河岸的沙滩里面生存的东西,攀枝花一带最多见。上次去我表妹家见到了,也尝了味道,觉得特稀奇,所以写到文里。请各位筒子自行忽略地域特产的分布性……

那东西目前只有野生的,人工无法养殖。所以这个东西比较贵,上次见到有老人捕捉了用桶装来卖,高达可怕的三元钱一条。而做熟了出来卖,一般是六块钱到七块钱,价格又翻了一番。

嗯,文后附爬沙虫图,估计很多人都没见过。它丑是丑陋,实际上当真美味之极!

吃爬沙虫那天还闹个笑话,由于它的模样实在是狰狞丑陋,我们兄妹几个谁都没有勇气去吃,包括我土生土长攀枝花表妹也是一样。

我们三人皆是拿着一条炸好的爬沙虫伸在嘴里进进出出,就是没有勇气咬下去。旁边有金发碧眼的西洋肥婆子实在看不下去了,拿起自己的狠咬了一口,然后对我们竖起姆指:“delicio!”

她说着美味的时候,我眼尖的看见有一条虫腿在她嘴边若隐若现……

巨寒!

俺们三兄妹面面相觑,觉得总不能示弱于洋婆子吧?

便以奔赴战场的气势一人对着手里爬沙虫狠咬了一口,还没来得及嚼,就用一脸逼出来的阳光灿烂强笑:

我曰:“衣次喂哩喂哩好吃!(翻译)it’svery,very,veryhaochi!(好吃)!”

妹曰:“衣次喂哩喂哩可口!(翻译)it’svery,very,verykekou!(可口)!”

姐曰:“衣次喂哩喂哩美味!(翻译)it’svery,very,veryiwei!(美味)!”

突地又双目圆睁,大叫了一声:“shit!whatfuckthat’staste?!”

最后一句话不用翻译吧?

如果硬要翻译,姐说的是:“操!这nnd是什么味道?”

当时西洋妹巨惊,大约是浑然没料到会听到这么彪悍的……

附图为证:

很可爱,是吧?

另祝:

新年快乐!

生化倒计时开始!

末日倒计时开始!

161、喜02

孙志新拾起一条鱼来正要扭亮电筒光细看,孙小鲁霍地扑上来,叼住一条谁与没看清模样的啊呜一声就吞了下去。末了还啧巴着嘴,意图进攻下一条。

孙志新好一阵风中凌乱,黑着脸对众人道:“多半是无毒能吃了。狼这种生物可不笨,对食物的分辩能力相当高,如果是不能吃的话,孙小鲁就不会这么……呃……生猛。另外,它能不能吃,二十分钟后就自然见分晓,假如有毒不能吃的话……不知道给孙小鲁洗胃还来不来得及……”

神神叨叨的一通自语其它人大多没听明白,仅知道二十分钟以后孙小鲁如果还活蹦乱跳的,那鱼就肯定能吃。

二十分钟的时候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孙小鲁这可怜的娃因为性急成了唯一的试验品,被众目睽睽的瞪着。

二十分钟过后,它依然鲜活得很,在孙志新手里一通乱扭,眼光恶狠狠的盯着那一堆鱼,仍是试图扑上去大嚼。记得迪塞尔说过有些狼非常喜欢吃鱼,看样子孙小鲁就是其中之一……

“看样子,多半是能吃了……”为了节电,手电筒也懒得扭开,孙志新让哥本放低火把,在鱼堆里检视着鱼的品种,专拿小的丢给孙小鲁去试。

有那么一刹那,孙志新觉得自己的良心大大滴的坏了,把自家亲儿子孙小鲁当试毒剂使。可不让它试,让谁试?谁让它又那么猴急,扑上去已经干掉了一条?假如人吃狼吃都有危险的话,最好和选择就是它。野生狼的生存能力远比人类强,解毒抗毒能力也更高,如果发现坏了事,救它多半来得及。而以人体的复杂程度和弱脆性,就不一定了。更何况别看孙小鲁年纪,那臭德性可是猴精猴精的,如果不能吃,它才不会傻到吞下肚去。所以不是孙志新这个亲爹不疼它,而是目前这六人一狼,就它最合适拿来试毒啊……

到目前为止,纳鲁和泰格两人捕捞上来的鱼孙志新都还没来得及细看,小个头的全丢给孙小鲁试吃验毒。孙小鲁也来者不拒,见一条吞一条,线毫不带犹豫的。体型大点的它还嚼上两嚼,体型不够它嘴大的直接一口整个吞掉,让众人大是惊叹它胃口之好,跟塔里木那个傻大个儿似的强横。

直到孙志新再送一条鱼到孙小鲁面前,小狼摇头表示拒绝。

孙志新心里一惊,下意识问道:“这种不能吃?”

正待细看手里孙小鲁不吃的是哪一种时,孙小鲁仰天张开嘴巴——嗝儿!迎面一股子难闻的鱼腥味儿直扑过来,熏得孙志新直是恶心想吐。打完这个饱嗝以后孙小鲁又扑扑的吐了些鱼鳞出来。谁说它不精来着?这厮就是知道鱼鳞不好吃,现在才找到空闲吐出来。

干!

搞半天不是这鱼不能吃,而是它已经吃饱了……众人不禁全体黑线。这吃货……!

齐格力问道:“……这意思是,全部的鱼都能吃吧?”

孙志新无力的道:“多半是,反正孙小鲁吃了没事。这个古怪的地下湖是淡水湖,淡水湖的水产跟海水里的不一样,绝大部份无毒能吃,差别只在好吃与不好吃上。再说也没看到类似于河豚的东西。”

“什么叫河豚?”哥本问。

“一种鱼,绝大多数产在海里,会回游到淡水里。极少的品种产自淡水,遇到惊吓时会把自己鼓起来像个球似的。鱼肉味道鲜美之极,但处理不当却是有剧毒,一般最好不要去吃它。”

“河豚?会鼓起来的鱼?”泰格道:“我好像见过,那个确实有毒,不能吃。不过……”在自己捕捞起来的鱼里找着,又道:“没捕到这种。”

还是纳鲁与齐格力两人最谨慎,问道:“我们过来有多少时间了?”

孙志新看看表:“一个小时多一些,时间还很富足。不过目前收获已经不少,为了妥当起见,再捕一些鱼,大家就沿路回去休息,做好准备再探。”

众人都觉有理,各自拿了自己的工具下水去捕鱼。孙志新则拿着手电筒小范围的在沙滩上寻找,看能不能还有什么收获,可接下来除了仍是发现大量爬沙虫以为,别的没发现什么,整个沙滩上好像就压根不长植物似的。

如此又过了半个多小时,直到众人都有收获时带着收获返回出来的洞口那里去——

一行六人顺利回到先头钻出来的那个洞口临时扎营休息。纳鲁用带来的柴火生了一堆火,众人围着的火堆吃干粮,喝水。

哥本咬着干硬的肉干,道:“真恨没带着陶锅,捕到食物还是只有吃这些个家伙。”

孙志新正在借着火光研究大家捕到的鱼,闻言笑道:“谁说只能吃这些干肉块的?今天捕到的东西就可以烤着吃。”

“烤鱼?”哥本大是皱眉:“我可做不好这个。”

“很简单,剖鱼洗净,用火烤熟抹上佐料就可以吃,关键于佐料要抹好。”

纳鲁怔了怔:“不要告诉你还带着调料来。”

孙志新大乐:“我还真的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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