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是是。”那些山贼竟是立刻让开,而且还是低头哈腰。
可是,冉羽熙身后的鸠摩罗,他身上的杀气却是更甚了。我看着偷笑。他好不容易又可以大展雄伟,结果被冉羽熙一句话就给彻底破坏了。而且,冉羽熙还占据了他领头的位置。
冉羽熙骑着阿马蚤晃荡晃荡前进,山贼竟是屁颠屁颠跟在他的身旁。而其他的喽啰此刻反而更像是保镖,跟在我的马车旁边。
“这位爷,天朝各大家族是不是又要通商了?”
“恩……”冉羽熙懒懒地答。
“那可真是太好了!爷您放心,我们绝对保证这条路的安全,至于过路钱嘛,八折,八折怎样?”
“八折?好~~我会帮你把话带回给那些当家的。”
“好好好。太谢谢爷了。爷啊,您真是不知道,自从不再通商后,我们这些兄弟啊,都饿地啃树皮了,所以天朝的当家简直就是我们的菩萨啊!”
“哼哼……”
“那请问到底几时开始?”
“天朝皇帝大婚之后,自会有人前来找你们商讨过路费事宜。”
“哎哟!太谢谢爷了。”
“拿去。”冉羽熙抛给那山贼一袋沉甸甸的钱,“通知下去,这一路护好了。”
“好咧!”山贼开开心心地将钱袋塞到怀里,然后大喊:“兄弟们都护好了,别让豺狼虎豹靠近!”
“是!”
再囧。山贼变押镖的了。
山林与荒漠不同,多有豺狼虎豹,毒蛇猛兽,所以有这么多人护着,绝对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怎么也没想到,生活在这片树林里的山贼,居然做着保镖的活。可见天朝的八大家族,势力有多么庞大。
有山贼的护送,行程就更快了。当然,晚上我也没让文修陪睡,因为我已经拿出了所有衣服,这样也足够暖和。而且有了山贼护送,鸠摩罗和冉羽熙也不用轮值。
倒是可怜的文修,一边被鸠摩罗狠狠盯着,直使眼色让他进我的马车。另一边被冉羽熙眯眼看着,笑得极为暧昧。最后,他有些受不了地走到我的马车前,而我,早以裹着大家的衣服大字型地摊着睡,没有给任何人留下空隙。
文修松了口气,大家都松了口气。而鸠摩罗和冉羽熙的战争,这算是真正的从暗,转为明了。
原本要走上七天的路程,五天就出了山林,山贼们可谓挥泪告别,如同在喊:亲人哪,你可要快点回来。
呵呵,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山贼也是寄生体。没有了商旅,他们便没了生活来源。
出了山林,转眼间,就已经是天朝的国界,入境的时候,我心里激动异常。终于回到了自己的故乡,再次踏上了这片我所热爱的土地,心里也是百感交集。无法形容。无论过去生了什么,天朝,始终是我的家乡。
这一入境,就是一个小镇,立刻,眼前的景象就变得熟悉而让人激动。即使这里是边境小镇,但人们的衣着也远比傲鹰色彩斑斓地多。道路两旁,小小商铺林立,让文修也是大开眼界。
完全异于傲鹰的风土人情,让鸠摩罗也不禁下马,观赏起两旁货摊上的丰富多彩的货物起来。
鼻尖掠过一阵肉香,我立刻探出车窗,冉羽熙自然就跟在我的车窗之下,我当即叫他:“冉羽熙冉羽熙,你快去给我买个馒头来。”
他愣了一下,看向我。似是我主动跟他说话,让他有些意外。
“还有大饼,油条,反正是吃的都给我买上一份,快去啊!”我用上了命令的语气,立刻,他匆匆到边上的摊位,给我去买吃的。
快有一年没有吃到家乡的食物了,馋死我了。就算是一个大白馒头,我都吃得欢快。
情节和字数有时无法计算,我也算不准哪天刘曦的爱爱,反正就是这几天吧。八夫已经完结,所以六月开始,无良将看心情三更,也不受粉红票的拘束。大家喜欢无良,就请把小粉红依然留给无良,好歹也有奖金换尿片。多谢多谢。
新人新书《且绣江山》书号:1588467。
简介:什么!
天下第一猛男穿越了?
不仅穿越了,还穿越到了一个女娃的身上!
【文字版】第五十一章入住朝曦夜雨
第五十一章入住朝曦夜雨
第五十一章入住朝曦夜雨
第五卷即将结束。六月大家还是喜欢无良,就请将小粉红继续投给无良作为鼓励。万分感谢~~~
当手中捧着香喷喷的大白馒头时,我像一个老人一样潸然泪下。十七年的酸甜苦辣在这一瞬间全部涌上心头,童年的无忧无虑,少年的提心吊胆,对爱情的无望,对幸福的渴望,死过,活过,最后进入平静。
被命运几番捉弄,又被命运几番拯救。现在再次踏上这片土地,往事化作了夹杂着幸福,快乐却又苦涩,辛酸的泪水。
泪水滴落在雪白雪白的馒头上,咬入口中,含在嘴里,又是一片甘甜与咸涩。又松又甜的馒头,这细滑的皮,充满弹性的手感还有这熟悉的味道……
“停车——”我大喊一声,马车倏然停下。我擦了擦眼泪立刻跳下马车,抓住冉羽熙:“这馒头在哪儿买的!”
他愣愣地看着我。我大声追问:“说啊!在哪儿买的!”
他叼着烟杆怔怔地指向身后,那里有一个馒头摊,一个大大的蒸笼正呼呼地冒着热气。
“秋苒,你怎么了?”文修在我身后问,而已经朝那个馒头摊跑去。大大的蒸笼挡住了卖馒头的人,偶尔,他的身影从蒸笼后隐现,穿着粗布蓝衫。
是他吗?会是他们吗?我捏紧了手中的馒头,他的馒头,我从小吃到大,不会认错,那是一种已经种在心里的味道,永远都不会忘记,因为我和殇尘见证了他手艺的成长。
脚步不由得放慢,然后听到了一个陌生的声音:“馒头,大白馒头,一文钱一个——”这是一个年轻人的声音,但不是他的,难道是因为成长,他的声音生了变化?
渐渐地,他的身影从蒸笼后浮现,我怔怔地站在了原地,不,不是小伍,面前的青年虽然也是白白胖胖,但不是小伍。而且,年纪也已经将近三十。
“小兄弟。要馒头吗?”他温和地问,“一文钱一个。”
我怔怔地拿起手中的馒头,问:“请问……这馒头是你做的吗?”
“是啊。”他依然温和地笑着。
“那是祖传的手艺吗?”
他却摇了摇头:“不是的,是一个小兄弟教我的。”
“小兄弟?!能告诉我关于这个小兄弟的事情吗?”心中瞬间燃起了希望,我急急追问。
“你是……”他的眼中带出了本能的戒备。
我立刻解释:“你这个馒头跟我一个朋友做的味道极像,但是,我已经好多年没有他的音讯了,所以……”
“哦,原来如此啊……”他脸上的笑容淡去,换上了一副愁容:“哎,讲起来这个小兄弟真是不容易。几年前,他来到这里,还带着一个残废弟弟,他们是来这里求医的。就在这座山上,住着一个隐世的老神医。”他指向远处的一座青山。
“对对对,就是他,然后呢?”
“老神医轻易不给人治病的,但是那个小兄弟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感动了老神医,老神医便给他弟弟医治。而小兄弟就在我们这里想找份工,贴补家用。当时我正好缺人,他就来了。没想到他做的馒头又白又香。整个镇子的人都喜欢他的馒头。”
“那,那后来呢,他们现在在哪儿?”
“后来弟弟的身体好了,他却病倒了,但老神医因为年迈即将去世,老神医死前就留了个方子给那个弟弟,弟弟便来镇上买药。我们也是第一次看见好了之后的弟弟,没想到他长得真是漂亮,像个大姑娘。结果,就被镇上的恶人看中了,想要抢回去。
大家都喜欢这对兄弟,所以在听到风声后,就上山通知他们,他们就连夜离开,逃过一劫。哎……你来得真是不巧。若是再早上一个月,便能见到他们了,他们一定会很高兴的。”青年惋惜地叹了口气,啧啧摇头。
“那你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不知道。”他也是满脸的担忧,“这里只有一条路,就是往西,不是去傲鹰国,就是女儿国。路途遥远,希望他们能平安啊,哎……”
那幽幽的叹气让我百味交杂。一个月前,我不正从傲鹰国前来天朝?茫茫草原,曾有那么一刻,我和小伍、六子靠得如此之近,却又在下一刻彼此匆匆擦肩而过。
不管如何,至少。知道了他们的消息,而且,是好消息。就是六子的病好了。可是小伍呢?老神医留下的方子一定能把小伍治好吧。听青年的描述,小伍应该是属于累倒的。为了照顾六子,小伍真是辛苦了。
带着几分欣慰和惋惜地转身,却现鸠摩罗和冉羽熙已经不知几时站在了我的身后。我看了他们一眼,他们也是神情各异地看着我。
“把所有的馒头都买下来。”我只是淡淡说了一句,他们便擦过我的双肩跨到摊子前,异口同声地说:“全买了。”
“哟!谢谢,真是太谢谢了!”
带着复杂的心情继续上路,知道小伍和六子的方向,就放了一半心。正好我之后的行程也是往西,想到或许能与他们团聚,心情就变地激动。
鸠摩罗吃不惯馒头,觉得太软,文修倒是很喜欢,他问我怎么做的,我就告诉他是面粉酵出来的。然后,他就开始研究馒头的做法。
从边境小镇开始,沿途便都有客栈可以休息。我也终于睡上了舒服的床。这床和被褥的材质随着城镇规模的越来越大,而越来越精良。可是,鸠摩罗又开始嫌恶起来,他嫌天朝的床小。那是。他那张kgsize的大床,动不动就要三个人滚床。鄙视他。
后来文修告诉我,其实鸠摩罗嫌东嫌西是有原因的。他本身就心高气傲,再加上又是傲鹰国国王。在进入另一个国家后,面对他的繁华,自然会不服气。
但这也有好处,就是刺激了他的好胜心。想必这趟天朝之行,会刺激他的神经,回国大力展经济,将傲鹰国带入繁华,过天朝。
听完文修的话。我豁然开朗,感情鸠摩罗是在羡慕嫉妒恨。
进入天朝国境之后,行程反而减慢了。因为无论鸠摩罗,还是文修,每到一个城镇,都要出去逛上一圈。由此,便现鸠摩罗和文修其实都是购物狂,他们看到喜欢的,好玩的就会买,反正有钱。
想起一开始他们拿着一块金币,去买一个小摊上的面具时,那场景说不出的滑稽。贪心的老板把他们当做冤大头,真敢拿那金币。最后还是冉羽熙出手,才没让他们变成笑柄。
之后,冉羽熙带着他们去了钱庄,将傲鹰国的金币兑换成天朝的铜钱,银子和银票。然后,鸠摩罗又不高兴了,说天朝怎么用纸来做买卖。通常这种时候,我都躲起来,以免丢人。
随着越来越靠近京城,京城的消息也源源不断而来。什么女儿国女皇到了,什么千岛国的国王到了。什么六大家族已经齐聚京城,什么北宫小王爷忙着接待。而其中,自然也有寒珏的消息。
心里明明不想去留意,可是当酒楼茶馆的旅客纷纷提起温柔善良的明阳王时,我都会忍不住去倾听。这一切,逃不过冉羽熙的眼睛。每到此时,他都会眯起双眼,叼着烟杆,然后将烟雾吐在我的脸上,让我在咳嗽中回神。
一路上,鸠摩罗和文修也见到了不少天朝的美女,她们皮肤白皙,唇红齿白,而且身材完全不亚于傲鹰国的女人们。这个时候,他们就会将视线落在这些女人的身上。估计心中在惊叹她们的婀娜多姿。
可是,奇怪的是,每次他们看完那些女人就会回头看向我,然后看着我的头,看得我有些莫名其妙。最后,我就瞪他们,他们便会收回目光。
后来我忍不住问文修,你们看美女就看美女,干嘛又来看我。文修红着脸说,他们其实是在想象我原来的样子,也就是穿上那些女子漂亮的裙衫,然后一头长的模样,一定,也很美。
文修的话,我听得美滋滋的,谁不喜欢听赞美?
就这样一边玩,一边买,走到京城的时候,竟是用了半个月,还差五天,就是刘曦大婚的日子。
到京城的时候,是在晚上。因为刘曦大婚,所以城防也变得格外森严。每一个进入的人,都要进行盘查。我坐在马车里,心情很复杂,复杂到化作了一团,已经分别不出到底是激动,还是不安,还是恐慌,总之,那颗心始终剧烈地狂跳着。
一路风尘仆仆的我们,在城门口接受检查。当文修拿出通关文叠时,士兵们露出了奇怪的神情,不停打量我们的穿着,估计觉得太多寒碜,不像是贵族。因为有通关文叠的外国旅人一般不是商人,就是贵族。
幸好鸠摩罗没有拿出可以进入皇城观礼的请柬,不然那些士兵更加奇怪了。
“要不要去我家住?”在入城后,冉羽熙笑着问。他依然身披斗篷,盖着脸,不想让别人看见他。
鸠摩罗挑挑眉:“好哇。”他的语气带着一丝挑衅,显然是想去看看冉羽熙的家业。
我坐在马车里直摇头,鸠摩罗就是喜欢比较。幸好他不知道我还跟刘曦“有一腿”,不然他肯定又要去跟刘曦比了。
感谢捉虫。其实我不是很清楚面粉是大米还是小麦做的,我只记得我就把大米碾成粉,然后做米糕。我想这个应该叫米粉。。。
【文字版】第五十二章只想远远看着
第五十二章只想远远看着
第五十二章只想远远看着
小修收不收还没决定,至少他比鸠摩罗好处理。他有着青涩男孩对女孩的好奇和冲动,也不能说他就是色,但确实色地有点可爱。
马车在冉羽熙的带领下,朝朝曦夜雨的方向而去。整个京城都沉浸在刘曦即将大婚的喜悦中,大大小小的门户上都高挂红灯,红绸。
夜市也比往日繁华了许多,还有一些身着与我们一般带着异域风情的外国人。
当经过高升客栈时,我喊道了停车。
大家看向我,我拉好斗篷下了马车,看向冉羽熙:“我不会住朝曦夜雨的,你们去吧。”
冉羽熙叼着烟杆与我对视,妩媚的眼睛没有露出笑意,而是太多太多晦涩的沉淀。他没有说话,只是下了阿马蚤往马车而去。
“秋苒,为什么?”文修走了过来,他的身后,站着鸠摩罗,看着鸠摩罗脸上微露疑惑的表情,我向他们解释道:“你们忘记冉羽熙是做什么生意的?”
文修疑惑地看向鸠摩罗,鸠摩罗微微拧眉:“那我们也住在这里。”
我笑了:“冉羽熙那里的条件比这里好得多,你们应该去见识见识。我只是不适合在那里夜宿罢了。而且,你们有请柬,可以住进天朝皇帝为你们准备的公馆。不过你们还是在冉羽熙那里梳洗干净,再穿上盛装比较好,不然公馆的侍卫以为你们是冒牌货了。”
鸠摩罗看了我一会,点点头。文修则是看向自己的衣衫,结果,他自己也笑了。确实过于朴素,而且风尘仆仆。
就在我转身去拿行礼时,冉羽熙却将一个小袋子放到我的面前:“入京了,你最好戴上这个。”
会是什么?我从他手中接过,打开一看,竟是一圈假胡子。抬眸复杂地看向冉羽熙,他风情万种地俯到我的耳边:“晚上关好门哦,不然我会来的~~”
我笑着回头拿出了行礼,然后目送大家的远去。转身便住进了高升客栈。
让鸠摩罗他们去朝曦夜雨住是正确的,高升里也只剩下一间客房,而且,还是丙等的。刘曦大婚,让京城的客栈都人满为患。只为能远远一睹皇家婚礼的隆重和奢华。
坐在房间里,我想了许久,便戴上假胡子,拉好衣帽出了门,然后钻入了人流之中。不知道为何那么迫切地想去那个地方,但是,自己的心就是那样告诉我,看一眼,看一眼之后,便能彻底心安。
离开繁华的街道,人流便少了些许。但一进入王府和贵族官员住处林立的城东时,现巡逻的侍卫便明显地多了起来。
“啪啪啪啪!”一行年轻公子骑着高头大马迎面而来,他们都是英姿飒爽,风姿卓越,我和其他行人一起闪避到了一旁,举目之时,看到的,竟是北宫蒲玉。
一年未见,他竟是有了我想象不到的成熟。宛如少年一夜长成,俊美的风姿让我错以为是北宫俊琦的降临。他的身上,有了王爷的威严,有了男人的稳重。
身边的少女们纷纷出倾慕的赞叹,北宫蒲玉似是感觉到什么,朝我们这里扫视而来。而我,便在那一刻转身离去。
在路上便听说北宫家族对刘家如何如何忠心,这一年为刘家扫平了内贼外敌。刘曦更是敕封北宫蒲玉为忠义侯,年仅二十出头的他,便已经手握兵权,位列人臣。
刘曦性多疑,若不是完全信任北宫蒲玉,怎会将好不容易从北宫家族拿来的兵权,又归还给北宫家族?看来,刘家和北宫家的误会,多半是已经说清楚了。只是,却听说北宫俊琦的死讯。难道还不是时候宣布?
慢慢地,我停下了脚步,站在一棵杨柳之下,然后远远地看着那座气势宏伟的王府:明阳王府。
寒珏,我回来了,你可安好?
王府的大门口只站着两个侍卫,因为寒珏说过,他不想让过于森严的护卫让百姓惧怕他。而王府的大门,只要是在白日,便会敞开,只要是贤士智者,随时欢迎。
不知不觉间,行人渐渐减少,宽阔的马路上偶尔有官员的轿子,或是公子哥骑着马儿经过。自己也不知道站了多久,仰头看了看月色,已近中天。
好了,该回去了。不然我就会被人怀疑了。呵……
抬步之时,一辆马车却是慢慢停在了王府门前,我不由得顿住脚步,目光就此停留在马车上。
马车的车门前,坐着两个人,一人是车夫,而另一人,是太监打扮,正是——林子。
林子匆匆跃下马车,打开了车帘,伸出了手,接着,便看见一只手从车内而出,清新淡雅的衣袖垂落在夜色中。脑中不觉间浮现出了那双在温暖的暮光下操琴的手,纤长的手指,被我悉心呵护的指甲,没有一处,不是在暖黄的暮色下带着淡淡的玉色。
那个曾经喜爱在暮光下操琴的少年,现在,也已是二十有一的清俊王爷了。
卿可还记得那为你修剪指甲的小喜?
卿可还记得那为你研墨擦琴的小喜?
卿可还记得那与你讨价还价初次之夜的小喜?
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