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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领风骚第14部分阅读(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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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爬上去,随意地扶住他的肩膀,他看着前方,不忘推开我的手,我就再按上去,他再掸开,我再放,最后,他放弃了,任由我扶着。

“脱衣服吧……”还是刚才那个温柔的男声,从言语之间,他似乎很照顾另一个人,也带出了他对现实的认命。

“是……”又传来了另一个比较娇弱的男声,带着一丝女声,我听着有点纳闷,怎么有点耳熟?

面前的两个孔正对隔壁的粉蓝暖床,粉嫩嫩的蓝色给那个房间增添了一分浪漫的情调,也似是为两个男子而做的搭配。

我先看到了先前隐约看见蓝衣男子,面目清秀,细眉之间是一抹化不开的忧愁。

然后,我再看向他身边,那是一个粉衣男子,相对于蓝衣男子,身形略显纤弱,他正背对着我,长发及腰,如同瀑布,不知道为什么,看着他的背影,总觉得眼熟。

不由得,我更加靠前,因此,也就将北宫蒲玉更加往下压,他烦躁地扭动肩膀,想敢开我,可是我真的很想看那个粉衣男子是什么模样!

就在这时,那粉衣小男人转过身了,与此同时,北宫蒲玉用力将我弹开,我彻底从椅子上跌落,坐在了地上,怔怔地看着前方。

与其说是北宫蒲玉将我赶下椅子,不如说是我被那粉衣男子吓得掉下椅子。

那粉衣男子,竟然是:马公公!

就算马公公在宫里长得不算称头,但是相对于外面五大三粗的汗子,那绝对是肤色如玉,纤腰如柳,男伶中的上品了。

虽然我总是叫他老青年,那也是相对于我的年纪,其实他也不过二十二,正当年轻貌美之时。

我完完全全懵了。虽然知道【朝曦夜雨】是有男伶的,因为现在流行,可是没想到会有真太监,而且是马公公!

消失了半个月的马公公,居然在【朝曦夜雨】出现,实在让我感觉惊悚!这重逢的感觉让我悲喜交加。喜的是他还活着。悲的是他成了万人压,还不如死了。。。

再回想先前那蓝衣男子说的话,免受皮肉之苦,可见马公公被送到这里是受到了怎样的非人调教,才会在今日变得如此老实。

“呕!”忽然,上方传来一声作呕声,紧跟着,北宫蒲玉跨过我坐在地上的身体就跑到门边呕吐起来。登时,房内弥漫了呕吐污物的味道。

我愣了愣,耳边已经传来不和谐的喘息声,这急促而煽情的喘息声自然从隔壁而来。这北宫蒲玉的反应怎么跟我那日看了瑞妃后的反应一样?

他的脸已经变得煞白,闪亮的眼睛里是深深的厌恶,他冲回书桌拿起帏帽就戴上,甚至不叫我一声,就急急离开房间,宛如呆在这房间半刻,他都会窒息而死。

我也赶紧爬起来,此地不宜久留,太可怖了。马公公究竟是怎么被送入【朝曦夜雨】楼的?难道——朝曦家族和北宫俊琦是穿一条裤子的!

北宫俊琦让马公公消失的办法,就是直接卖给【朝曦夜雨】,还顺便赚了笔?因为黑市上,太监的价格很高。这两年,真有不要命的人趁太监出宫绑架的。

北宫蒲玉跑得飞快,一路上撞了不少【朝曦夜雨】的丫鬟仆人。还撞到了容姐。容姐不敢逮北宫蒲玉,就逮到了我:“怎么这么快就出来了?”

“我家公子看得吐了。”我快速回答。

容姐大笑:“哈哈哈,那看来你家公子不是此道上的,既然满足了好奇心,你家公子以后也不会往此道上走了。”

“不说了,我得追我家公子去。”

“去吧去吧。”

就像逃兵一样,北宫蒲玉落荒而逃。不过,还是佩服他的认路能力,即使他如此慌乱,竟也是丝毫不差地顺着原路而回。

当跑到荷塘边时,他又撞到了一位紫衣华服的少年公子,这一次,他竟是停了一下,随即用比原来还要快的速度跑开。

我追得气喘吁吁,经过那少年公子时被他身边的一个大汉一把楸住,我跑得快,他抓得紧,我就感觉整个人一下子横飞起来,胳膊都几乎被扯断。

“你们家公子怎么走路的!长眼睛没!”

“对,对不起,我家公子受惊了。麻烦你让我追我家公子。”我想挣脱手臂,大汉却拽得更紧,“说,哪家的,让他马上回来给我家公子道歉!”

“不用了。”忽然,他家公子发话了,柔柔的声音带着一丝糯,处于变声末期的少年,嗓音还透出了一分软软的沙。

他的声音,吸引了我的视线,我微微一怔,这是一个怎样妩媚的少年?自从可以出宫以来,便没看见过此等上好货色,不对,是美少年。

少年十七八的花样年华,唇红齿白,瓜子小脸,如同杏仁的眼睛里,带着盈盈春水,那跳脱的春水随着他眼波的流转带出媚态万千。

最让人惊讶的是,他的眉心有一颗红色的小痣,并非朱红点,而是天然成。如那菩萨身边的童子,让人心生怜爱。

他微笑地看了看我,随即面朝北宫蒲玉的方向,扬手放到唇边:“小王爷——”

我一惊,他居然知道那是北宫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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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有靠山,就是不一样

第二十二章有靠山,就是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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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立刻看了看身边,发现此时正好无人。

远处北宫蒲玉的身形一顿,却是再次抬脚。

而在他的脚尚未落地之时,那少年公子又喊了:“小王爷——”

北宫蒲玉的背影显得几分僵硬,在荷塘边几乎艰难举步,但是,他还是抬脚走了,往前而行。

少年公子也不急,打开手中的折扇,笑着摇了摇,用刚好北宫蒲玉能听到的声音道:“蒲玉,今晚羽熙就要去拜会北宫叔叔了。”

突然,北宫蒲玉转过了身,帏帽的轻纱飘动,他就愤怒地朝我们这里而来,一阵劲风吹起,吹得荷塘里的荷花乱舞,杀气阵阵。

少年公子依然泰然自若,在北宫蒲玉充满杀气而来之时,他则是有功夫对抓着我的大汉柔柔地说道:“放开他,你先下去吧。”

“是。”胡渣大汉退避。

少年公子微笑地看着我:“没弄痛你吧。”

我揉了揉胳膊:“还好。”

“没受伤就好。”他轻抚我被大汉揪扯的胳膊,“裘日就是过于粗鲁了……”

求什么?求日!这样的名字配上那样的胡渣肌肉大叔!!!orz。。。太无敌了。。。

“你这样的孩子怎么经得起那样一扯,若是扯坏了我怎么跟蒲玉交代?”他说得温柔,笑得温柔,可是,我听着却冷汗涔涔,什么叫扯坏了?

而且,他这样摸我,我感觉很怪异,像是在选一样物品,摸两下,确定手感。退后一步,不让他再碰我,他春水盈盈的眸子微微闪烁,收起折扇不看已到他三步之遥的北宫蒲玉,而是打量我。

“冉羽熙!”声到人到,北宫蒲玉伸手就揪住了那少年公子青紫色的华服的衣领,此时一看,二人的身高相差甚远,北宫蒲玉只到人家的胸口,但是,他依然那么蛮横。他用力将他拽下,用自己的帏帽顶着对方挺挺的鼻尖,“你要是再敢叫我一声,我杀了你!”

“呵呵呵……蒲玉,你今日怎么有闲情来我的【朝曦夜雨】楼。”

他的【朝曦夜雨】楼?而北宫蒲玉又叫他冉羽熙,他姓冉?原来,他是冉氏家族的成员!现在看来,北宫家族跟冉氏家族,显然关系非浅。哎……这样对刘曦可以说是越来越不利了。

“你怎么认出我的!”北宫蒲玉气郁地将他推开,他慢条斯理地整理了一下衣衫,悠闲地说道:“通体幽兰清香,只有北宫叔叔和你蒲玉了。”

通体幽兰清香?我又愣住了,怎么感觉今天这趟荒唐之旅没有白行?北宫家族莫不是真有体香?

“我冉羽熙虽然接管家业未久,但鼻子也是闻人无数,北宫叔叔和你蒲玉身上的香味,我再熟悉不过。怎么,蒲玉,你是看上我【朝曦夜雨】哪位姑娘了?还是……哪个男孩……”

“冉羽熙!”北宫蒲玉大声打断了冉羽熙的话,“我警告你,今日之事,你若是跟我父亲提起半句,你就别想再踏入京城半步!”

“说不说,就看本少爷的心情了。对了,蒲玉,这是你的书童?”冉羽熙似是转移了话题,他用折扇指着我,眸光闪亮。

我顿时有种被人贩子盯上的错觉,不由自主地开始往北宫蒲玉身边漂移。

“我怎会有太监做书童。”北宫蒲玉语气有所好转,但依然不乏对太监的厌恶。

“他是太监!”一声惊呼从冉羽熙的口中而出,那双杏眸更是撑到最大,闪闪的精光带出了他一丝如获上品的兴奋!

一个寒颤由脚底蹿起,我立刻道:“小王爷,如果没其他事,我先回宫了。”

“滚,别让我再见到你!”他厌恶地说,我听着生气,这种人明显就是过河拆桥,但此地不宜久留,也懒得跟他计较。

拔脚走人之时,却被人一下子拎住了脖领,冰凉的手指直插我的脖颈,冻得我一个哆嗦。世上怎会有这样的少年,三伏的天,手指却是如此冰冷刺骨?

“蒲玉,既然你不要再见他,不如我帮你收了,保准你不会再看见他半个人影。”充满算计和狡猾的声音,如果之前,我肯定不以为意。但现在,我看到了马公公,知道了【朝曦夜雨】的手段,本能的,我就产生了一种被人贩卖的恐惧。

下意识看向北宫蒲玉,他的帏帽动了动,便转向另一边,然后,传来他不耐烦的声音:“随便。”

这是真的要把我送给冉羽熙!没想到十七八的少年,竟已经如此心狠无情。对了,差点忘记了,这里是古代,男孩有的十三就已经掌管家业,十七八已经是崭露头角了!就连刘曦,十六岁都能成为一国之君!

“蒲玉你可真是狠心,我倒是很好奇你与他的关系。堂堂小王爷怎会与一个宫内小太监走在一起,而且,他还称你是他的公子?”

“这件事以后再说。”北宫蒲玉说得尴尬,转动帏帽再看看我:“你想把他怎样?”

倏地,我被冉羽熙拉到身边,他扣起了我的下巴:“这孩子男生女相,是娈童中的上品,又是一个小太监,价格不菲,我要带他回总部好好培养……”

“我呸!”我终于忍不住了,愤怒地推开他,他被我推了一个趔趄,笑了:“孩子虽小,脾气不小。”

“哼!”我冷看冉羽熙,再冷看北宫蒲玉,压住怒火,冷冷道:“你们休想打我主意,告诉你们,我是大皇子的人!”

“你不是内务府的吗?”北宫蒲玉提出了质疑。

我抬起下巴,双手背到身后:“我调职了,前几日就调到景阳宫服侍大皇子殿下了。不然你怎么会逮了几天都没逮到我?”我看向北宫蒲玉,轻纱飘动,露出他微微错愕的神情和那半张的红唇。

“我告诉你们,大皇子可稀罕我了,今天我趁他陪使节外出游玩,才溜出宫玩的,没想到被你逮到,还逼着来这种地方!”当一个人心智成熟,唯一的好处,就是吹牛不用打草稿。

再看冉羽熙,他微微严肃的神情,显然他信了,他皱了皱眉,眉心的红痣就变得更加突出,明明是一个如同白玉的观音童子,怎会有这样的算计和黑心。

“啧,这孩子是大殿下的人,就不好办了……”

“当然,大殿下晚上回来看不见我,肯定会找我的。再告诉你们一声,调我去大殿下身边的就是摄政王,也就是你那父亲大人:北宫俊琦!”我振振有声,直视北宫蒲玉,他身体微微一怔,我笑,“不然我这小小太监怎会出入摄政王府?小王爷,我没有把你那些想法告知摄政王已经很给你面子了!”

当场面完全被我控制之时,我忽然觉得,此刻有北宫俊琦这棵大树是如此方便。只要报出他的名字,北宫蒲玉也不敢再欺负我。而那算计我的冉羽熙更是双眉紧皱。

“没想到你这小孩,竟有如此来头。”冉羽熙哀叹了一声,似是惋惜到嘴的鸭子就这么飞了。

“告辞!”我扬手握拳,飘然而去。衣摆飞扬,感觉有了几分大侠的潇洒。然而心跳,却一直没有平静,不知是先前的惊吓,还是此刻的兴奋。总之这【朝曦夜雨】,我是再也不会来了,这里对于太监,比皇宫更危险。

宫里依旧沉闷,安静。训练有素的太监宫女不会像宫外的行人围在一起聊聊天,磕磕瓜子,所以一入宫,就像完全到了另一个世界。这个世界鸟语花香,幽静迷人。

回到内务府时,万公公的书房里已经来了一个太监,那太监我看着面熟,是内事房的。内务房与内事房最大的不同,就是内事房是管宫中人事调动。

“小喜,快去收拾一下包袱,跟这位徐公公走。”万公公简单交代。我也不敢耽搁,速速回房拿包袱。

几乎没有跟万公公说上什么话,就跟那徐公公走了。临出门的时候,我只是向万公公鞠了个躬:“万公公再见。”

他没有看我,而是看着账本:“恩。”

这就是我与万公公最后的告别。

简单,冷淡,表面上没有任何藕断丝连的感情。宛如今日踏出内务府,我与万公公就彻底没有了瓜葛。

但我知道,爷爷是在保护我,也是,在保护自己。

“入了景阳宫,少说话,多做事。”徐公公老生常谈地交代着,“还有,小林子会告知你要做的一切,你要虚心学习。”

听到小林子三个字,我心中立刻欣喜。但随即,又有点担忧,我做了他的事,他又做什么?如此一来,我岂不是抢了他的工作,害得他下岗了?

景阳宫在皇宫的东南部,一共有三个大院,八个小院组成。三个大院由花园,小湖相隔,一个院子住的是刘寒珏,刘箫莫的母亲:丽妃,然后是刘寒珏与刘箫莫的院子。即是融会贯通,又相对独立。

天朝对皇子独立性的培养很是注重,自天朝建立以来,一直未见对父母颇为依赖的皇子,倒是公主,是与自己的母亲住在一起,直到出嫁。

所以,讲通俗点,天朝的皇子出宫之后,一般死不了,他们有很强的自立和适应能力。这也是老祖宗的居安思危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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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版】第二十三章与小林子交接工作

第二十三章与小林子交接工作(5o票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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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就到了景阳宫,三个大字在日光下分外闪亮。满园的绿色,凉风习习。幽静,雅致,优美。

“小喜子!”一声惊喜的呼唤从前而来,那已经有些陌生的声音,却带着我熟悉的语气,抬眸看去,小林子从房中欣喜而来。

两年多未见小林子了,这两年,他长高了许多,声音褪去了稚气,容貌也生了很大的变化,更加清秀,更像一位邻家大哥。

一直与殇尘,刘曦和小伍在一起,他们的变化便显得细微,而当我看见两年多未见的小林子时,忽然感觉到了孩子的成长,是如此快。

“徐公公。”小林子对徐公公一礼。徐公公便相应还礼:“小林子,这孩子就交给你了,你好好教导。”

“是。”

徐公公转身离去,消失在绿荫小道之间。小林子伸手在我面前挥了挥,笑了:“小喜,你怎么看傻了。”

“你……变化好大。”

“哈哈哈,你也是。”他拍着我的脑袋,“不过还是比我矮。说起来,我倒是有两次看到你,你总是在宫里乱逛。”

“呵呵……”

“走,我带你熟悉一下景阳宫。”小林子兴奋地拉起我:“这是正厅……”

“这里是书房……”

“这里是殿下的卧室……”

“今天殿下不在,正好可以带你熟悉一下。对了,茅房在后面……”

“小心这里,这里有个槛,很容易绊倒……”

小林子的热情感染着我,两年多未见的老友,在今日相聚,让我也心潮澎湃。

“小林子,我做了殿下的内侍,那你做什么?”我忍不住问。

小林子笑着:“我就做外侍。”

“那我们就还在一起?”我欣喜地问。他笑得更加开心,拉着我的手点头:“是啊,以后我们就一直在一起了。”

“太好了!”这真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果。

“对了,我要跟你说说内侍要做的事。来。”他将我拉至石桌边,依旧握着我的手,“你要早上寅时三刻起床。”

“寅时三刻!为什么!”寅时三刻相当于早晨四点半左右,那时天还没亮。

小林子呵呵一笑:“要换纳金桶,不然错过时辰,你只能自己把纳金桶送到夜香司了。”

我张口结舌,纳金桶是这里对马桶的雅称,因为粑粑也有“软黄金”之称。一直在内务府,用的是公用的茅房,因为这马桶在宫里可不是普通人能用的。没想到做了内侍,起床的时间反而更早了,以前都是日上三竿才开始干活。

“纳金桶要送出正门,放在门口,夜香司的人会准时而来,然后你就拿着干净的纳金桶回寝宫,这时还可以再小憩一会。”

心里开始抑郁,这不是传说中的起得比鸡还早?

“殿下一般是卯时三刻起床,如果过了时辰,你就要小声叫起,之后便是服侍殿下更衣洗漱,若是有青须长出,还要为殿下净面。”

净面就是剃胡子。是啊,刘寒珏已经十四了,?br/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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