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成为霸道少爷的通房丫头作者:肉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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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声音把我吓得一声尖叫。
不由自主的向那人看去。
那人还是没动。尽管老鼠是落到了他的头上!
那老鼠到了新的地方,也有些恐惧,一阵的乱爬乱窜。然后在那人的肩膀上一跃,就消失在了黑暗中。同时,随着它的动作,那怪人一直盖在脸上的帽子也掉了下来。
我承认我有好奇心。
悄悄的歪着头一看。
只见那人紧闭着眼,头耷拉着。脸上有着不正常的潮红。
是睡着了?
不像呀!
再借着火光仔细一看,那人的脸色怎么不对呀?颧骨上是红的,其他的地方则发白发青!而且嘴巴上干裂脱皮得厉害!
他……应该是生病了!
难怪我进来他没有一点反应!
我松了口气,这人看来病得不清,不用担心他会半夜拿个匕首来找我算账。看他那情形,弄不好半夜就一命呜呼了。
一命呜呼?
一想到万一这人死了我就和一个死人待在同一个庙里,我就打了一个冷战!
前思后想了好久,我还是投降给我的恐惧心。
我磨磨蹭蹭的走到那人面前,推了推他。
“诶!你还好吧?”
他没反应。
我再小心的把他手中一直握着的匕首取下。基本上没费什么劲。看来他真的病得厉害。
手往他的额头一探。热得吓人!起码是四十度!
看来是发了高烧!
认命的叹了口气。我把那人往火边拖去。短短三五米的路程,把我累得是大汗淋漓!更厉害的是我像拖布袋子一样的拖那人,那人居然一点声响反应都没有,看来我要是不打理他,弄不好他真的会病死在这!
把那人放在稻草上躺着。我开始想该怎么做。
高烧病人得降温补水。这是首先要做的。
我把自己的水囊解开,弄了一些到一根腰带上,然后给那人擦脸擦脖子擦手。身上本来也应该擦的,不过除了王梓枫我还没这么伺候过谁,所以就忽略吧。
然后把那湿腰带敷在他的额头上。
接着就是喂水,这让我很是犯难。我可不打算来个什么对嘴喂。那样多吃亏。看这人都病得脱形了,要是个长得像秦闽之的还差不多。
我在佛前案头上找了个破了好大了豁口的盏碗,用布擦了擦,洗过再乘了些水,然后将那盏碗斜放在火边,因为水很少,所以一会就开了。
我把那碗移到一边。
不一会功夫水就稍微冷些了,用手试一下,大概可以入口了。我拿起碗就把水往那人口中灌。不过新的问题又来了,他不吞!
晕呀,我无奈的把他的头枕在我的腿上,让他略后仰打开食道和气管,然后撬开他的嘴,灌了满口的水后用手推他的喉头。好辛苦终于把水灌了下去。幸亏平时王梓枫醉酒后我没少灌水,要不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呢!
于是这一晚上我就在换搭在他头上的布和灌水中度过。没办法,没有药,只希望他身体的底子不错,能熬过了。
等那人的体温开始下降,都已经听得到头遍鸡叫了。
摸了摸那人的额头,我松了口气,现在不用担心会和死人睡一个地方。
然后我几乎是立刻的,就睡了过去。
太疲倦了!
第三十九章、小叶的大逃亡——第二天(特别奉献,第一人称版本的大逃亡。)
第二天我醒得很早。准确的说我是根本就没睡好,稍微一点风吹草动就惊醒,这逃亡真不是一般人能胜任的事情,得有很强的心理素质才行。想来前世很多逃亡中的犯人熬不过内心煎熬而投案自首就是过不了自己心理这关。
今天我算是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心理压力!昨天奔波了一天,晚上照顾病人累了一夜,可还是怎么都不能放心下来睡着。唉,压力呀!
看着外面已经开始大亮的天色,我知道最困难的一天已经到了,从现在开始我得和时间赛跑。王梓枫现在肯定已经发现我的失踪了,估计整个廊城他的耳目都已经动了起来,各条交通要道上也会迅速的布满他手下的人手。
不过我猜他会把搜索的重点放在往南的那个方向。因为不管是小四的安排替身还是我以前说过的梦想,都是把江南小镇当成日后的目标。
希望王梓枫会因此放松对北边的搜查吧。
一边想这,我迅速的收拾好自己,最重要的是我的包裹,那里面可是我现在的全部家当。再检查了一下我的伪装,还是一个有些委琐瘦小的中年男子的样子,面具没掉也没卷边。不愧是王四少爷准备的高级货,听静娘说这样的面具在江湖上是很难找到地,四少爷能帮我找来这两张都是扛着他师傅的名号去那个号称百面叟的奇人那里求来的。
检查完毕后自认为伪装完美,我举步就要走出破庙,突然想到自己可没什么防身的东西,这去钱庄取银子可得当心!想着,我把那怪人的匕首就拿了过来。
“你的匕首借我用一会,就算我照顾你一夜的报酬了。”我对那人说。“有意见没有,看你没说话就是答应了。”
他当然说不出反对的意见了,因为他根本还处于昏迷状态。
然后我大步流星的离开了。至于那个人,就不再关我的事。毕竟他有他的人生和命运,不是吗?要不是昨天怕和死人共处一室,我才不管他要死要活。
走到外面,我一路打听找到了陈述最大的钱庄,在那我取了几十两银子出来,然后把那大面额的银票换成五十两到五百两面额不等的一大叠。这样的话就会好用些,也不用怕王梓枫通过追查银票找到我。现在他顶多能找到陈述,再往后面,全国的小面额银票那么多,也不存在什么账号,我看他怎么找!
然后就是一番大采购。先从包裹中拿出套衣服找个僻静处换了,再取出王梓宏准备的胡子粘上。一下子,我现在这形象又变了,老了好几岁。没办法呀,小心使得万年船。
我接着买了一架马车。两匹马拉的,车厢很是宽敞。我再在里面放了棉被炉子之类的日用品,接下来我是要逃亡,可不能确保每天都能落脚在有人烟的地方!
然后是食品和饮用水。买了很多的肉干、干粮、盐巴还买了不少的辣椒。水也装了两大皮囊。还置办了几身衣服,有男有女的。
再接着,想到昨夜那人的遭遇,我又去药店抓了些常用的感冒消炎等药以备万一。
看着这一番采购已经把那原本宽敞的马车挤得只剩一半的空间,我总算停了下来。女人一购起物来还真是疯狂!
看着已经走到头顶上的太阳,我随便找了家店子吃了点东西,然后就上车准备出城。我不打算继续往北,我想往西北的方向走,去草原,在那人烟稀少的地方避上两年,然后再去南方。想来那时候王梓枫已经把我当成一个回忆了吧。
想到这,我不由得开怀。
不过现在还有个问题。
我一边赶着马车,一边看着手中的匕首,说是匕首,现在看来它更像是一把短剑,它比一般的匕首长了些,也细薄了些许。因为刀鞘很是平凡,所以我也没特别留意它,早上没看仔细,现在看来这匕首做工还真不错,王梓宏也有把匕首,做工和锋利程度都比不上眼前这把却已经据说是什么大师的作品,很是珍贵。那这样看来眼前这把应该更名贵些才是,另外看那手握的部分,是用上等的皮革裹制,做工十分精细,而且已经被磨得很平,看来这匕首的主人经常和这匕首“交流”。当然这都不是最厉害的,这匕首最让人侧目的是,没有什么熠熠光彩的它乍看平凡,一贴近之后却有一种彻骨的寒意,刀身似秋水,蕴威而深远。我拿一根头发试了下,还没挨到刀刃那头发就已经短成了两截。我的天哪,莫非我遇上了传说中的神兵利器了?
我就这么把这匕首拿了,好不好?
我的良心在拷问我。
有什么不行?他的命昨天还不是我救的,要是没有我,弄不好他命都没有了,还要这匕首干什么?
不行吧!他现在都病得这么厉害了,你还趁火打劫,把人家唯一防身的东西都拿走了,而且看样子还是很贵重的匕首,你这不趁人病要人命吗?
两个念头在我脑中翻覆着、斗争着。
要是这是一把普通的匕首,我会毫不犹豫的走人就是。我自然是当之无愧的,反正我照顾了那人一夜,收点报酬心安理得。可是,现在这匕首一看就是不凡之物。拿了它事小,只怕那人醒来是不肯善罢甘休的。
现在我正在逃亡中,能不惹麻烦就最好不要惹。可是我只要一回去。只怕又要耽搁不少时间。不回去,自己心里又老是有个坎。唉!为难呀!
犹豫了半天,我最终还是投降给我的良知。
不知道那个人怎么样,应该不会病死是那吧,自己还是去看看,就算是积德了。
一抖缰绳,我将马车转向昨夜的破庙。
走进那破庙,一切跟我离开的时候一样。那人还是睡在稻草堆上。一动不动,不过呼吸已经变得平缓而绵长,看来他恢复得不错。我松了口气。
走到他身边,我蹲下去,把手向他额头探去。
手还没有碰到他的皮肤,突然我就被一根木棍抵住了喉头!几乎是同时,那人睁开了眼睛,一跃而起。
我吓坏了,看着那紧贴着皮肤的木棍!木棍不光滑的截面刺得我皮肤隐隐生痛。我毫不怀疑这人手往前一送就能马上要了我的小命!天啦,这人醒了,他的反应好快。他不会是认为我有什么恶意吧?
“那个……我只是看看你退烧了没有……”我嘶哑着声音,小心的解释。
那人平静的看了我一眼,不言语,手中的力道也不见减少。
“我真的没恶意。”说着,我把双手举起,示意手中空空。“要是我对你有什么不好的念头,昨天一晚上早就做了,也不用等到现在。”
听到这,那人的眼神柔和了些。手中的木棍也放低了些许。“昨天晚上那个人……是你?”
“是呀是呀,”我忙不迭的回到。“你不知道你昨夜发了多高的烧,要不是有我在一边照顾着,你弄不好今天就醒不来了。你看你头上那腰带就是我的。还有那个碗,我昨天就是拿那个喂你水的……”
我连忙着说,尽力化解他的敌意。
他神色稍微好看了些。
“那你刚刚去哪了?”他问,手中的木棍又扬起,一副戒备的样子。
“我去置办了些东西,我还有着事要去西北,马上就要出城了。这不,现在回来就是看看你好点没有,还有还你的匕首。”
我耐心的解释。心中却后悔得厉害。看来这好人真的当不得,要是自己就这么走了,屁事没有!
“墨荻呢?”沉默了一会,他问。
啊,我一呆,不过很快的反应过他可能是在问那把匕首,好像一般所谓神兵利器都是有着的名字的。想必这匕首就叫墨荻吧。
“在呢在呢。”说着,我从怀中取出那把匕首。“我一大早出去,又要买很多东西,也没什么防身的东西,就先借用了你的匕首。这不,专门给你还回来。”
那人一把抢过匕首,认真的检查了下。终于放下了手中的木棍。
我这才松了气。
“谢谢阁下昨日救命之恩。”那人在确定了自己的匕首完好之后,突然对着我一抱拳。
啊?我尴尬的笑了笑。刚才还一副敌人的模样,现在又跟自己道谢,真是不适应呀。
“没关系,大家都是出门在外的人,既然遇见了,自然是有缘分。举手之劳。既然阁下没什么事情了,那在下就告辞了!”我一看事情差不多了,马上想溜。留在这太没安全感了。看样子他还没认出我是昨天和他在一个船上当邻居的人。要是他知道了可能会真的怀疑我靠近他是有什么阴谋。还好昨天他一直用帽子遮面没看我,晚上的时候见那一面也因为天晚再加上他又发烧应该也看不怎么清楚,今天的我换了衣服还“长了胡子”,应该他不会认识我吧。
那人也没说话,只是把玩着自己的匕首。低头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赶快退出破庙。
不过人都还没走下台阶,就发现那人也跟着出来了。
“你这是……”我疑惑的问。
“离开!”他很酷的甩给我两个字,估计要不是我对他有救命之恩,他连这两个字都不会想说。
是哦,我要走,人家自然也要走,不可能一直在这破庙里吧。看他脸色还是一副病态的样子,不过脚步却比我这健康人还沉稳得多。不愧是习武之人。
“那你要去哪?”
话一问出,我就想甩自己一大嘴巴子。我是干什么?自己找麻烦吗?那人去哪关我什么事,不要忘记自己是在逃亡!
“……”那人没说话,只是停下了脚步。眼睛看着前方的马车。
“出来!”他说。
我疑惑的看向他盯着的地方。什么也没有呀!
那人脚下一动,一颗石子就被他踢飞想马车旁边的树上。
“扑通”的一声!一个十三、四岁的男孩子就掉了下来。
那男孩子显然没有反应过来。他不知道自己隐藏得好好的,怎么突然背心一麻,人就掉下来了!
而那个怪人可没给男孩反应的时间。他一个揉身上前,那男孩只觉得自己眼前一亮,接着脖子上一凉,一把出了鞘的匕首已经挨在他脖子上。冷冷的刀气居然让那男孩的颈子间隐约渗出血丝。
“你是谁?谁派你来的!”这怪人低声问道。
“大侠饶命!”那男孩苍白着脸,说:“小的不敢了,再也不敢了……都是大山哥的主意……他说这有肥羊,我只是放风跟踪的。我……上有八十对老母下有三岁小孩,大侠饶命!”
大山?怪人明显疑惑了下。肥羊……想着,那人把眼光转向我。不想我却因为那样子才十来岁的男孩口称什么下有三岁小孩而闷笑不已。
“说,你们打算怎么下手?”那怪人决意不理会我继续问。
“大山哥说等那位爷出了城再动手……这真的不怪我,是大山他们今天早上见那位爷在城里买东西很大方,一定很有油水,就想找你们的麻烦。大侠,我是被他们逼着来做这个的……”
“滚!”那人不听男孩干哭滥嚎。
而那男孩一听,也不哭述什么。马上起身离开,跑得飞快,生怕对方反悔。
“就这么放了他……要是他回去报信怎么办?”我小心的发问。有点心虚。有这祸事好像是我今天买东西的时候露财太过。罪过。不能怪我,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我都没像今天这样肆意的买过东西过,难免一时得意忘形。女人都是天生的购物狂呀!
那怪人不管男孩的离开和我的疑问,只是低头沉吟了会,然后抬起头,他看向我,说:“我护送阁下到目的地,算是报答阁下的救命之恩。”
什么?我有些傻眼。护送?他说的是我想的吗?以他那病怏怏的样子,谁保护谁呀?
那人好像也从我的眼神中流露出的不信任。他也没说什么。只是把脚边一颗拳头大的石头一踢。然后那石子凌空向我身边的一颗树。
我吓了一跳。
然后我赫然发现那石头已经全部没入树身!
我啧啧惊叹。这力道!他还是个病人呢!
而这时,正努力逃跑的那个男孩小贼却是脚一软,晕在了不远处的地上。
对上我疑惑的眼光,他很不以为然的转过身,向马车走去。远远的风中穿来他的话:“暗劲亦伤人。”
当真一惜言如金的妙人。
只不过这样的人应该是有很多的故事。有故事就代表有麻烦。现在的我还适合再带个有可能带来麻烦的人在身边吗?
不过那人却不理我的犹豫,自己爬上了马车,在驾驶的位置上坐稳,然后用眼神看向我。我忽然有种感觉,要是我现在不上车,只怕那人会自己架了马车径自走人吧。
打了一个冷噤。我赶快回到马车之上。想来这人的行径也能理解,他不想欠别人的人情。这江湖中人有真有些怪癖。要就这样大家一拍两散,谁管什么人情不人情?算了,反正现在有强盗盯上了我,带个武艺高强的人在身边总有点用吧。大不了危机一过就各自分开。再说用两个男子结伴的身份赶路,就算遇上王梓枫追来的人马,也可以掩人耳目。
打定主意,我回到车上。
不过没让那人赶车。
那人刚才退烧,要是再在这外面颠簸兼吹冷风,只怕很快就会复发。那人本不想听,可是听我说出“要是你再像昨天那样病得连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都不能敌,又如何保我安全?”的话,他才不再执意。
我让那人进了车厢。饶是那人冷静,看到我车厢中堆积如山的各项杂物也不免面露惊异之色。我猜他肯定在想难怪会有地头蛇盯上这肥羊。
我可不管他的感慨,只是吩咐他先用水擦洗身子,换下汗湿的衣物再吃点东西。另外我还取出药物,放进小汤煲中熬上。百密一疏,记得买药买火炉,却忘记买药罐,还好贪嘴准备了汤煲。
打点好一切,正要退出去,就听那人说:“在下秋无尘,不知阁下尊姓大名。”
我?
我叫什么名字?
我是谁?
稍微发愣了一下,我一笑说:“艾小萌。在下艾小萌。大烽大城人士。”
是的,从现在开始,我不是小叶,不是红丫,我是艾小萌,我又是艾小萌了!
咀嚼着那熟悉又陌生的名字,我忍不住,红了眼眶,即便隔着面具。
第四十章、小叶的大逃亡——第三天面具这东西还真的不好戴。前世看些武侠的小说电影,总觉得这东西就像面霜一样,随意的一摸就可以了,但是没想到真的要戴上这东西……还真的不是一般的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