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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眼睛一亮,心想就是这个了。我已经满十八岁,早就该去见识一下了。对一个读了多年男校的乖乖牌来说,女人简直是另一个世界的生物,充满神秘的吸引力。

後来我和几个有兴趣的朋友,约好一个周末晚上去那家夜店,前提是必须先搞定自己父母。因为我们打算晚上十点去那里,夜店如其名,是越夜越热闹的地方,如果太早去,很有可能会扑空。

我很少这麽晩出门,而且这一去也不知道要多久才会回来,如果我玩到凌晨两三点才回来,恐怕一进家门,就会看见父亲坐在客厅等著修理我。他一向管我管得很严,会随时盯著我的作息,如果稍有不正常我就要遭殃。

“规律作息是身体健康的基础,也是一切成就的基础”,这是我父亲秉持的理念。所以过去我晚上十二点以前一定就寝,不管什麽事都得在那之前做完,因此我可是贯彻今日事今日毕的人,这个习惯一直到我长大成人仍维持不变,也为我的人生带来正面的影响,这点我十分感谢父亲。

扯远了。总之我父亲是不可能答应让我去夜店的,我不想骗他,事实上骗他也没用,如果被拆穿我会死得更惨。所以我打算瞒著他,我的父母在晚上十点左右就寝,偶尔会起来上个厕所、喝杯水什麽的,只要我房间的灯已经关掉,他们就不会多注意我,毕竟我不是随时要人注意的小婴儿。

於是约好的当天,我成功溜了出去,至於会不会被发现,我也不想去担心了。我像越狱的囚犯,一心向往自由。

我和其他三人在店门口会合,每个人都作了自认为最帅气的装扮,我对穿著没什麽概念,在我心中,服装只分成制服和非制服,学校以外的场合,我就随便穿,也不特别在乎别人的目光。後来我想,也许是我太不修边幅,才一直没有异性缘,因为女孩子都被吓跑了。

当然来夜店这种地方,我还是“精心”打扮过了,出门前我对著镜子,努力研究如何将头发抓出造型,穿上买了几年只穿过一次的衬衫,和我最喜欢的牛仔裤,然後抱著兴奋又期待的心情出门。

我来介绍一下同行的三位友人:

河马,和我最要好的死党,戴著银色细框眼镜,眼睛被肥肉挤成一条细缝,穿著宽大的t恤和垮裤,头发泛著油光。我们两人的共同兴趣是动漫游戏和a片,也就是典型的阿宅。虽然他是提议来夜店的人,但我觉得他根本是来乱的,我才不相信有女性会看上他。

阿猫,身材高瘦、戴著粗框眼镜,看起来很有学问,一样也是个阿宅,不过他的兴趣比较特别,只喜欢古典音乐、歌剧、舞台剧,偶尔也会去看画展。他是班上成绩最好的人,虽然个性讨人厌但我们还是积极拉拢他,久了之後我们发现他是个闷骚的家伙,表面上不食人间烟火,骨子里其实好色得很,搞不好看的a片比我们还多。他穿了衬衫加上西装外套,头上戴了一顶绅士帽,有一种说不出的滑稽感,我觉得他应该跟河马搭档去演劳莱与哈台。

阿龙,我们都叫他老大,因为他有与生俱来的霸气,加上长得帅,因此早就交到女友。知道他要来我有点惊讶,因为我相信这世上比他女友正的人应该不多。但他说「法律有规定有女友的人不能来夜店吗?」我很想知道他女友听到这句话作何感想。老大穿了一件红色花衬衫,配上一条金项鍊,十足的台客装扮,引来许多路人侧目,我彷佛可以听见他们内心嘲笑的os。

我们一行人踏入夜店,就感受到四面八方射来的目光,似乎店里所有人都往我们这里看,但是他们看了一眼後随即移开目光,好像我们是外面飞进来的一群苍蝇。店内十分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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