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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域文化美国八个故事第8部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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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钱并非不是一项重要考虑,尤其是从个人在服装上的支出来衡量,穷一点还可以凑合,但没钱不行。具体来说,我们每个人的个人收入里有薪水工资,也许有人还有利息收入,但所有这一切加起来是我们的个人收入。扣掉税之后是实得收入。我们用这笔收入来支付衣、食、住、行等基本开销,也许还要偿还贷款和其他债务。扣掉这一切之后就是美国所有“非必需品”制造商所要设法吸引的那些“供我们斟酌决定使用的收入”(discretionarye)。不少人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什么剩余了,但如果你还有这笔收入的话,那你可以斟酌决定花在娱乐和其他嗜好上,可以买股票,可以存进银行,当然也可以花在时装上。比如,再具体一点来说,照现在不少报纸杂志有关时装的文章的推测,今年夏天又可能会流行比较短的裙子,也许不会像当年超级迷你裙那么短,短到膝盖以上十英寸,但肯定比去年夏天流行的裙子要短。好,如果你有一点“斟酌决定使用的收入”,而且你也不是那种只求其舒适、其他一切都无所谓的人,或那种把金钱的价值看得很重,所谓的有钱也舍不得花的财迷,更不是那种基于浓厚的宗教和政治信仰而反对时装的人,那么只要你愿意,你在衣着上就可以配合时代的潮流,然后再看你的经济能力,今年夏天穿上一条无论是在sears(便宜),还是在acy’s(中等),还是在bloogdale’s(较贵)买的式样流行的短裙。如果你买了,穿了,那你也就在玩时装这个把戏了。

大众爱好(1)

说时装是一场戏倒不是有意讽刺它。时装的一个基本规律就是它一定每隔一阵就要被淘汰。时装这两个字中间的“时”字就表示它是有时间性的。但是被淘汰的原因并不是因为衣服给穿破了,或太小或太大了,就是说,不是因为实际不能穿了才被淘汰。想想看,我们小的时候有谁没有穿过哥哥姐姐们、大人们给我们的旧衣服?即便在富裕的美国,只不过才几个世代以前,父母的衣服还传给儿子女儿们。尽管今天还有这种情况(一定会有),但也不是当前我们获得衣服的一般方式了,更不是一种习惯了。我们的衣柜里都有不少仍然好好的、丢掉可惜、送也送不出手、但穿也穿不出去的衣服。这一方面是美国这个资本主义消费社会的“人为商品废弃”(pnnedobsolescence)在作祟。另一方面是像美国这个经济动力极强的社会对新、创新、改变、变化的需求,在这个社会生活了一阵之后,我们在不同程度上都不知不觉地被这种思想给洗脑了。

因此,我们几乎自然而然地觉得一个新流行的式样“美”或“帅”。一不流行就觉得“过时”了。流行之后十年再穿就觉得“难看”。如果你今天穿了一件美国二十年前流行的式样的衣服,那不用说别人怎么认为,你自己也会觉得有点“可笑”。反过来说,以迷你裙为例,如果你在流行之前一年穿出来,人家会觉得你“大胆”,流行之前五年穿,别人认为你在“伤风败俗”,而如果你在流行之前十年穿了一条迷你裙上街,那简直是“下流无耻”。再扯得远一点,如果你今天去参加舞会时穿了一套“小凤仙”装,那不但“可爱”,反而有点“浪漫”,只看你有没有这个胆量而已。

这里谈的是人对服装的taste的问题。中文可以把这个英文字翻成一种个人的爱好、一种鉴赏和欣赏能力、一种审美力,还有大方得体等。简单地说,就是个人对什么是漂亮、什么是合适的一种看法和感觉。我们之中很少有人只根据“美感”来买或穿一件衣服,我们中间也很少有人会穿一件过分违背我们生活小圈子中的同事和朋友的“爱好”的衣服,尽管我们认为它“漂亮”。这是因为,尽管我们每个人有不同程度的教育水平、文化艺术修养、敏感性,我们一般人的爱好多半是在“大众爱好”(popurtaste)的范围之内。也许我们之中有些人不太能将日常生活与艺术感联系起来,美化人生,穿衣服只求保暖和舒适而不在乎美观,但我们之中也很少有人会穿件透明衬衫去上班。即使你有好的身材,曲线美,而且即使你敢,也是不合适的,不得体的。

因为这种难于捉摸的“大众爱好”确实存在,所以我们可以借它来说明一些有关时装的基本道理。不少时装都是因越来越过分而告终止。比如,十八世纪欧洲贵族妇女都流行穿环裙(hoopskirts),但后来环裙的直径给扩大到了足有八英尺(约24米),连进出走动都有了实际困难,结果给淘汰了。再如本世纪六十年代的迷你裙,越搞越短,后来短到只有直立的时候才不会露出内裤,变成了超级迷你裙(acro瞚),结果也给淘汰了。另外,因为大众爱好是逐渐形成的,因此时装的改变也是演进性的,而非革命性的。有的话,社会主义国家不算,西方世界二十世纪只出现过一次,即一九四七年法国时装设计家christiandior搞出来的thenewlook,把女装从战时的男性实用式样彻底改变为自然合身女性化的衫裙。一般来说,裙子是慢慢一寸一寸短上去或长下来的。只有不太注意服装动态的人才突然发现裙子短了或长了。

如果有这种大众爱好,那报纸杂志电视上那些鼓吹我们去买某种不太合大众胃口的时装的大力宣传不是白费了?这是一个很微妙的问题,因为广告宣传的力量确实很大,也确实有不少人受了广告宣传的影响而去买他本来不会去买的衣服。但首先,广告宣传在介绍某一式样好让大众知道市面上有了这种新式样方面的作用和效用是绝对的,而且是一般人得以知道有了某种新式样的惟一途径。然而大力宣传不能将一个新式样捧红为流行的式样,捧红为时装。宣传广告可以在一个新式样开始走红的时候为无数厂牌之中某一个牌子打开市场,增加这个牌子的销路。比如,所谓的“高级牛仔裤”不是calvkle搞出来的。在高级牛仔裤开始走红的时候,calvkle推出了他设计的、以他的名字为牌名的高级牛仔裤,并找了童星brooksshields为他做广告。结果calvklejeans销路大增,但这并不是说高级牛仔裤是他推出并推成为一种时装。在他之前之后有好几十种高级牛仔裤。他只不过利用广告宣传多占一点市场而已。任何广告都不能将一般人还没有心理准备的式样硬给搞成时装,硬塞给大众。一九七〇年,整个巴黎和纽约服装界为了推出idi(膝脚之间长度的裙子)来对抗迷你裙而倾全力进行大力宣传所遭受的惨败就是最明显的例子。而过了才两年,当大众因迷你裙走上了超级迷你裙这条绝路而起了反感,却又未经广告宣传而选择了idi。

大众爱好(2)

同样,如果某一流行式样开始走下坡(如迷你),任何宣传推销都无法挽救这个没落趋势。这就是为什么各大小百货公司都不时有大减价,或经常在某些衣架上挂有七折八折等标签。当一个流行的式样的销售量日益下降的时候,百货公司就知道大势已去,再怎么做广告也难起死回生。要做的话也只能以减价来号召大众尽快倾销,以迎接顾客已开始感到兴趣的下一个新式样。换句话说,国王已死,国王万岁。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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