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你一早就计划好了。”潇潇刮了一下他的鼻子,也对药谷放银子的方法深深叹气。
她也没有想到,喜儿说的一大早,是指凌晨两三点,看他一脸兴奋地跑到她房间叫她起床,她就想起那些为了春游一晚睡不着的孩子。她努力睁开眼,不忍让期待的喜儿失望,只得放弃自己的美容觉,穿衣起床。天麻抱着两人到了药谷入口,两人走了一段便看到山脚下的药庐。
“我能不能借你的马?”喜儿推开药庐的门,问合宿在大厅众人。
许多人都还没有睡醒,骂了一声娘便转身接着睡了,倒是有个人好心,半睡半醒地说:“马房里,最外面那匹,自己去找。”
“谢谢叔叔。”喜儿开心地朝潇潇露出胜利的笑。
潇潇暗叹,那个八成以为喜儿也是亲人得病一起呆在药庐的人。去镇上的路很简单,沿着大道一直走就是,药谷欢迎任何人的到访,药谷的人救不救,就要看那个人的造化了。喜儿兴奋了一夜,等上了马,走了快一个时辰后,便熬不住累倒在她怀里了。潇潇放慢速度,小心抱着怀里的孩子,一年多没有上过街,也的确太残忍了。
“喜儿,醒醒,我们到了。”潇潇摇了摇怀里的他。
“嗯。”喜儿努力撑开眼皮,他在药谷给药人试药时,不管多累,也是听到一点声响就会醒来。
眨了眨眼,他看到的是一个普通的小镇迎接新的一天的热闹。赶早市的人,和路边的小贩讨价还价,点心铺传来的早餐的香味,让两人食指大动。
“娘,我有点饿了。”他怯怯地说。
“我们去吃……豆浆吧。”潇潇指着旁边的小摊子说,在药谷没有磨豆浆的工具,潇潇也只知道现代的豆浆机,想造也是不可能的。一闻到阵阵豆香,她已经忍不住了。
“好。”喜儿连连点头,可怜的他根本没有喝过,潇潇的下午茶是不会出现这种饮料的。
“老板,两碗豆浆,四个包子。”潇潇说,下了马,顺带抱着喜儿下来,他现在长到她的胸口,她已经不能像当初那样轻易地抱起他了。时间过得真快呀,她感伤地想。
上了早餐,喜儿一边吃一边观望四周的人群,不时露出向往的神色。到了付钱的时候,他忽然面露难色。
“忘带钱了吗?”潇潇轻声问,心想,幸好她以防万一去废屋拿了一根钗子,足够两人一天的开销。
喜儿犹豫了许久,从怀里拿出一块金条,红着脸说,“这里我找到最小的碎银子了。”
潇潇不禁皱眉,这么小的铺子哪里兑得开,“这是金子。有白色的银子吗?”
“有的。”喜儿也深知财不可露白的道理,连忙把金子藏起来,把一大锭银子放到桌上,“但是这个很大。”
他分不清金银哪个贵重些,在没有出药谷之前,他一直以为堆在药人房里的金银是无用的,所以初次和潇潇相见,他才会那么狼狈。
“的确很大。”潇潇也为难了起来,抬起看看四周,也找不到能兑钱的地方。
“我想起来,有几个小一点的,但是很漂亮,有点不舍得用。”喜儿说着从怀里掏出几张金叶子。
“快藏起来。”潇潇连忙说,那一片就值一千两金子呢。她警觉地用余光看了一下四周,一些不怀好意的目光不禁让她皱眉。
“老板,结帐。”她说着,把那锭银子放到桌子中间。
小摊的老板还没有见过这么大锭银子,还有这么好的成色,虽然心动,但是也没有办法,“对不起,夫人,小的兑不开。”
“没关系,你把店里所有的散碎银子给我,这锭银子就是你的了。你的小摊也先放一边,带我们母子去镇上的银庄,我们要存些银两。”
“好,好。”老板连连点头,开心地合不拢嘴,把铺子里所有的散钱往一块沾着面粉的白布上一倒,赶忙递到她们面前。
潇潇有些嫌恶地盯着那块布,“你先帮我们拿着吧,我们还得牵马。”
“是,是。”老板忙不迭地说。
“夫人可是要去钱庄,不如让我护送你们去。”两三个青年围上前来,嬉皮笑脸地打量两人,大概是看两人一个是女子一个又是孩子,也顾不得这里人多,想要拦她们下来。
喜儿出谷前是做好万全的准备的,嘴角一扬,他兴奋地拉拉潇潇的衣角,“娘,我这里有好几种药,我不知道要用哪种好,怎么办?”
潇潇同情地看着眼前误入歧途的青年,“还是先用症状最轻的吧。”
“好。”喜儿天真地笑道。
青年们不知他们在说什么,看两人有持无恐,心里也有点疑惑,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其中一个人忽然“汪汪”地叫了起来,另一个正吃惊,自己也不受控制地学起猫叫。一时间,动物的叫声响动一片,连他们的动作也跟动物一模一样。
“真有趣,他们比药人学得像多了。”喜儿拍手笑着。
潇潇微笑着点头,暗想,药谷真是个可怕的地方,连最单纯的喜儿也都变成这样了。
“娘,我们走吧。”
“好。”潇潇说着,转头提醒呆掉的老板,“快为我们带路吧。”
“是,是。”老板的声音全然没有之前的喜色,额头不断流下汗来,看来他还是没有发横财的命呀。
“娘,是不是我做了不好的事呀?”喜儿轻声问。
潇潇看了一眼脸色发白的老板,温柔地拍拍喜儿的肩,“没有,喜儿没有做错,是别人不明白。”
“幸好娘没有变成这样。爹爹也常碰到这样的人,常常有人求爹爹看病,每个人又都很害怕。我还以为是爹爹太坏了……”
“不是,坏的是他们。如果做事心里坦荡,就什么也不用害怕。”
“嗯。”喜儿用力点头,撒娇地腻在潇潇怀里。有娘真好,他开心地想。
到了钱庄,潇潇用喜儿的名字把钱存了,指名了只有两个人才能取这些银子。小镇的钱庄难得见到这么豪气的客人,连连点头,把两人长相都记在脑子里,连递给她们取钱用的凭信也是非同一般的。办好手续,大约只花了一刻钟,潇潇走出钱庄时,那个豆浆摊的老板正笔直地站在那里。
“夫人……”他结结巴巴地说,“那点小吃食,就当是小的送的,这些银两我也不要了,只求夫人放小的一马。”
“难道我像是吃白食的人吗?”潇潇冷笑着问,把他手上放着钱的布包拿了过来,“好了,你可以走了。”
“真的?”他不敢相信地问,暗暗感觉身上有没有哪里不对劲。
“要是你再烦,我就让我儿子用毒把你赶走了。”潇潇板着脸说。
“是,是,小的马上走。”老板连忙退后,一溜烟跑得无影无踪。
“他怎么连娘也害怕,这个人一定是坏人。”喜儿噘着嘴说。
“还不是因为你。”潇潇宠溺地捏捏他的鼻子。
喜儿抗议地看着她,脸上却带着开心的笑,一家人就是这个样子的。
“潇潇……”一个熟悉的声音在两人旁边响起,云翔微笑地看着她,手中紧捏的扇子分担着他的激动,终于,终于他又见到她了,“总算等到你了。”
“嗯。”潇潇淡笑着点头,目光有些不知所措,太多的感情涌动的心头,有重逢的喜悦,也有即将离别的苦闷。喜儿抬头看着她的表情,垂下眼心里满是后悔,早知道就不带娘出来了,现在爹爹要怎么办呢。
[正文:第七十一章动摇的心]
一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事情,人心是易变的,潇潇一直是这么认为,这是对于客观事实的考虑。如果两个人分离一年还能在一起,多半是主动离开的一方找不到更合适的,被剩下的那个,又一直停滞不前,没有改变原先的生活。等待,是相当寂寞的一件事,她没有留下任何信息,小雪把她藏在火耀在易锋的相助下很好地隐瞒了她的行踪,她好像是人间蒸发了,释天能找到她,是靠他养的一些毒虫,他说他不知在什么时候沾了虫子翅膀上的鳞粉在她身上,这一辈子,不管她到哪里,他都能找到。
一个可能永远不会再出现的人,他是怀着怎么样的心情在等待呢,潇潇暗暗叹息,“你知道我在药谷?”
“嗯。”他点头,微微笑着,“有人看到一年前,药谷中的巨人带了女人回去。我猜想是你,就投了名帖到药谷,后来还在药庐见过释天一次,虽然他没有承认,但是我想的确是他救了你。我以为他会一直留你在药谷,能再见到你,真是太好了。”
潇潇淡笑,她一点也不知道释天见过他,甚至连他到过药庐也不知道。“我今天是喜儿溜出来逛逛,要是我一直不出来……”
“我也会一直等下去的。”云翔接下她渐渐变低的话语。
她笑得有些尴尬,想劝他放弃,又有一点期待。
“既然出来了,我带你去四周逛逛吧,东桥那边的早市最热闹了,卖各式各样的东西都有。我每天都去,还得了许多别致的挂饰,等下拿给你看,这里也有布庄,新出了很多样式的布料。午饭,我们可以去三鲜楼,那里的野味和三茹汤非常美味。下午,西边会聚集很多耍把式的人,比过节还热闹。晚饭,要不要雇船去吃新鲜的鱼,我记得潇潇最爱吃生鱼片,不过得麻烦你自己动手,他们都不会这道菜。”
说起生鱼片,潇潇真的要垂涎三尺,药谷里倒是有个大水潭,里面也有许多要,但是要弄它们来吃,基本是不是可能的,因为潭里还养了一只“怪兽”,她没有见过那种动作,很像是大型的青蛙,披上坚硬的鳞片,身后还有一条带刺的尾巴。听喜儿说,这是上等的药引,它的血有很强的功效,可惜身体太弱,一旦出血就不能止住,它的血也不能长久存放,所以没事最好不要惹它,它的攻击性也强,那潭里的鱼都是它的食物,怎么舍得让给别人。算起来,潇潇也有一年多没有吃上鱼了。
镇上负责采买的人,每个月中会送粮食到药谷入口,药人会在那里接应。指引人去草庐也是他的工作,好像他家受过药谷中人的恩惠,几代下来都替谷主工作,药谷也不会亏待他们。时间久了,他们算是药谷里家奴,在镇上很受尊重。每月的食物,除了米粮,另外都是一些易保存的东西。释天本身很讨厌腥味,鱼本来就在采买范围之外的。
“这样安排好吗?”云翔微笑地问,看出她很动心。
潇潇迟疑良久,略带无奈地说:“我们晚上必须回去。”
“是吗……”云翔目光微微一黯,“不管怎么样,白天,痛快地玩吧。”
“嗯。”潇潇点头,和他相视一笑。
尽管相隔了一年,和云翔相处时,她还是有一种亲切到想要依靠的感觉。外国的男士对女士都很绅士,那是一种尊重,云翔对她除了尊重,还是一种宠溺。开始的时候,她很讨厌这种感觉,不知不觉沉溺其中了。一天的时间,很快在欢笑中度过了,点心的时间,云翔贴心地让人送上新鲜的鱼。潇潇吃着不适合出现在下午茶的餐点,明明勾着嘴角,心里却苦涩地什么也不想说。
“真的不要去布庄买点什么吗?”云翔忍不住问,潇潇以前哪次上街不买上一堆。
“不用了。”这一年来,她连针和剪刀都没有碰过。
“真可惜,”他叹了一口气,望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你没有发现吗?”
“什么?”潇潇不解地问,仔细看着街上的人,目光忽地一亮。大部分女子穿的都是她以前穿过的款式,过了那么久,她都已经忘记了,或者说,完全没有在关心别人穿什么。别人的事,已经完全跟她无关了,连她最在意的衣着也是。她是不是太过封闭自己了?
“明明有那么好的才能,甚至都能称得上伟大的才能了。”云翔惋惜地说,伸手抚着她的头。
“我有分寸。”潇潇有些羞窘地避开他的手,抬眼若有所思地盯着眼前的人流。好像失去颜色的世界,渐渐把五色的服饰装点了一般,她的世界也跟着再次染上了色彩。
“要不要一起合作?”云翔忽然提议道,“由你来画图样,云记负责做,所得利润我们对半分。”
这是相当可观的数目,潇潇在脑中飞快地计算着,“你给的薪水好像有点高了。”
“你是值得的。”
潇潇很是心动地笑了,“我会考虑。”
云翔淡笑不语,虽然肯定她是愿意的,但是还是有些忐忑,她在药谷一年的生活,连布料都放下的心情,难得真的能一下子就放下,重新开始吗。
“娘是不是不要爹爹了?”回去的路上,喜儿在她怀里担心地问,“我知道爹爹说话很难听,脾气又古怪,但是爹爹真的很喜欢娘亲呀。”
“这个……我也知道。”潇潇微微皱了一下眉,她就是考虑到他,才没有马上答应下来。
喜儿不安地垂下眼,在他看来,释天根本不能跟云翔比,他和云翔接触过几次,觉得他是世上除了潇潇之外最温柔的人,换了是他,也会选择和云翔在一起的。闷闷地还了马,顺便替借他马的人看诊,他现在的医术也算是世间顶级的了,当然还是完全比不过释天。
两人捧着一大堆东西到屋子时,天已经全黑了,潇潇知道喜儿有点不高兴,也不知道要怎么哄他,她离开本来就是迟早的事。
“这么晚了才回来,你们两个,竟敢背着我出去玩!”
一声怒吼炸破了两人沉闷的气氛,相视一笑,互相吐了吐舌头,准备接受释天废话连篇的教育。意外的,释天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命令喜儿:“赶快回去药房。”
“是。”喜儿捧着东西一溜烟地跑了,剩下潇潇一脸无奈地看着释天。
其实她能回来,他已经松了一口气,他真怕她带着喜儿走了,就算他能找回她,也怕她会再次离开。“以后不准再出去。”他闷闷说了一句。
潇潇尴尬一笑,进屋坐到他旁边。他生气地转开脸,等着她再一次的认错,她却想着怎么开口跟他说这件事,要说她将来还会回来吗,但是见到云翔之后,她忽然有一种跟这样的人过一生也好的念头。让她完全地放弃药谷,再也不来了,再也不见他们了,她也做不到。思虑良久,她叹了口气,抬眼目光停留在那件白色的婚纱上,那是释天帮她从家里带来的。释天看她半天不出声,不禁气得回头,刚想说,却看到她痴痴地看着那件白衣。
“那件怪衣服有什么可看的。”他抱怨道。
“这不是怪衣服,这是婚纱,是成亲时穿的衣服。之前我给你讲的故事里,不是提到过教堂,这样的婚纱就是成亲当日穿去教堂行礼用的。”
“穿白色的衣服成亲?”释天诧异地问,尽管他没有什么生活常识,不过成亲时要穿红色,这是三岁孩子都知道的事。
“你不觉得它很漂亮吗?”潇潇站到婚纱旁边。
释天的脑中不禁展现出潇潇穿着这件露骨的衣服是会是怎么样的美态,幸好只有他一个人能看到,他笑着想。目光不禁在她眼上流连,他已经很久没有见她了。
吻,像是要诉尽所有相思一般,他吻着她的唇,她的眼眉,她的发,她的颈……潇潇迟疑着,悬在半空的手慢慢将他抱紧,她还没有试过跟人亲密前就分手的。
“想不想做比接吻更进一步的事?”她淡淡地问。
“可以等到……成亲后。”他闷闷地说,“我不是想要娶你,是因为……因为人总是要成亲的,与其跟别人那样穿着红色的喜服成亲,我宁可穿你这套白色。我一直喜欢白色呀。”
“我明白。”她淡笑,吻住他的唇。成亲这种事,她还没有想过,这件婚纱是孤单的,相配的男装,她还没有构思过。成亲和恋爱是两回事,她还不想那么早决定。“就当是提前吧。”她这样说,有种说谎的心虚感。
释天不再说什么,拥抱、亲吻、冲撞,他躺在床上,感受到她的挑动与放纵。她一定有事瞒着他,他这样想,却败在潇潇高超的技巧下。沉沦中,他紧紧抓住她的手,这是迷失前的最后一抹清明,害怕她离开,却又不能开口表白自己的爱。
[正文:第七十二章倾情一生]
像做梦一样,不真实的呢喃嘤咛,像花瓣般细碎美好的吻,溶入他的壳里。他和她在一起了,释天感到周身游走着一股暖意,伸手想要触及她,碰到的却是冰冷的床铺。她离开了。他猛地坐了起来,盯着身边的空位,这里是她的房间,但是没有她的气息,连两人昨夜欢好的痕迹也没有一丝。难道一切,真是只是他的梦,那么她呢,她去了哪里。昨日的种种,她闪烁的言辞,像极了离开的预兆,他双手紧握丝被,心里如刀割般难受。
“醒了吗,吃早点吧。”潇潇出现在房门口,看到愣在床上脸色怪异的他,微有些困惑,“怎么了,做噩梦了?”
“没有。”他转过头,开心地扬起嘴角,原来她只是去准备吃的了。“昨天……”他有点不确信,明明床铺上干净的很。
“我看你晚上好像睡得很不安稳,就换了床单和被褥,顺便帮你换了干净的衣服。这下是不是好睡多了?”
“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