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距离萧雪衣和虞姬将孟极带走过了十二个时辰,马腹如果足够精明的话,最迟今天早上就应该发现她重要的手下失踪的消息,如果她查过门哨,就应该知道本来与孟极一起离开的人中有我一个,如果她再谨慎一点,现在就应该在快马加鞭赶来宴都的路上。从西辽军营到宴都只有一天的马程,因此趁天黑离开这里,是我最好的逃脱时机。这行馆人极多,想要浑水摸鱼溜走不难,只是怎么样在不被人察觉的情况下离开宴都,又如何平安的到达楚辽边境,同时在不惊动西辽士兵的情况下回到大楚。
想到这里,我有些郁闷的想:不知道雪衣会不会为我担心呢。
正自出神,身前的雍和突然停了下来,我差点撞到她身上。
她并没有转过身来,只是微微侧过头,眉头紧皱,犹豫了很久,才抬头看我:“小七,如果,如果你不愿意——不,”她声音突然变的坚决起来,“你还是不要去了。我再想办法。”说着,她好象是下了什么决心一样,脸上透出我没有见过的沉静和坚毅。
我错愕:雍和,我并不是真的男孩子,没有那样的娇柔。所以你并不需要怕我被人“占便宜”,心中微微后悔刚刚不妥的举动。虽然认识她时间不多,雍和显然是一个认真宽容又细心体贴的女子,虽然份属不同阵营,我对她却有着一份不同寻常的好感;不否认她给我的那一份熟悉感对我的有所影响,而她本身也是个极出色的女子。
我露出安慰的笑容:“雍副官,你不用担心,我应付的来。将军是西辽军营的脸面,总不能因为我一人之失,让整个军营颜面无光。”
雍和听得我这话,露出一见少见的讽刺:“西辽的士兵不需要声色娱人来撑颜面。你是将军的士兵,她也有保护你的责任!”最后一句话说的铿锵有力,如掷石岩上。
我不说话,只是望着她。
“你们在这里磨蹭什么——”一个恼怒的声音传来,正是朱厌,估计是在阁楼里等不及了被那妖孽公子笑话不过,所以亲自来找人。
我心中邪邪一笑,忽然转过头来,轻吐两字:“将军。”
如愿以偿看到来人目瞪口呆的表情,我宛如小鹿受惊的望了她一样眼,露出一个羞赧的笑,缓缓垂下眼帘,如小女孩一样扭捏的侧头低下。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恰似水莲花般不胜凉风的娇羞。
朱厌一瞬间石化。
第59章
将红绸拆成两半,绑在鼓槌上,我甩了甩,绑的很结实。
两面红漆鼓立在架子上,我手负双槌,垂首立在场中。
场中一片寂静,从我走进来的那一刻起。
我即使不抬头也能感觉众人的目光都落在了我的身上,我的半低的脸上,在我的眉眼上琢磨;我即使不抬头也能感觉计蒙在台上坐直了身子,一手理发,射来的目光脱去慵懒,深刻而探究。
没有序曲,没有丝竹。
我手一扬,鼓槌飞上半空,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带着红绸如同流星一样撞击在鼓面上,发出震耳之声。
开始了。
咚咚——
足够让人惊跳起来的声音,一槌追一槌,一向柔声漫歌的行馆里,何曾有过这样震撼而威严的声音?只有鼓,只有鼓,仿佛晴天一个炸雷滚过每个人的心人,让每一个沉醉温柔乡的女儿抬起头,睁开眼,让每一个纸碎金迷的男儿醒过来,惊起来。
槌声轰轰,直坠心底。
狼烟起江山北望
龙起卷马长嘶剑气如霜
心似黄河水茫茫
二十年纵横间谁能相抗
声催马快,如挥银鞭。风吹沙起,刀斩清明。欲饮琵琶马上催,古来征战几人回。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失了烽火硝烟的洗礼,便做了的粉香脂浓的坟墓吗?离军营不过一日骑程,宴都的风气便这样的委靡了吗?委靡到有人可以公然嘲笑一国将军,无聊到可以有人舍却军营数月只为美人一笑?
我手负鼓槌如负剑,手扬腰折,俱用大开大合,袖扇风起,裙移云动;槌似追,催人命,手一指,凌厉起,一女子下意识按上了腰上的剑,射来的眼光中满是惊惕。
人生而有血,便有血性,我所爱的,偏是激起这蛰伏以久的血性。在这温柔富贵之乡,姣花软玉之所,我偏要做那一从荆棘,不扎得这群人鲜血淋漓,尖叫大跳不罢休。
我一个转身,偷眼瞧了一眼朱厌,她的表情从惊愕到惊诧,从迷茫到清明,仿佛大梦初醒,眼神逐渐燃烧起来,神色肃穆,气势凛然,心中微喜,这才真真是一国将军的范儿。
咚咚——
声音陡然一变,从沉重肃穆,做了轻点慢追。
美人如玉剑如虹
血染襟柔肠断护我胭脂
天香国色辞金戈
手中线绣相思送卿铁衣
我柔柔的弯下腰,那一束未束的青丝,划落肩头,看众女的目光一点点随我移,眼中是悸动和惊艳的光。眼光一点点流动,手开兰花,划过鬓边,黑发红带,最寂寞与最热恋的颜色,反差着一刻怦然而动的心。
无论在什么时候,英雄血洒战场,保护心上人都是最让人心醉的传说。为什么在这里却看不出来呢?岂不怪哉?
我长袖一抛,凝固了千百年的回眸,如春雪融水,细细化开,轻轻展眉,目光朦胧,一面为情辗转难安,一面又极尽相思意浓时的羞涩。
鼓槌上的红绸,如同四面八方追随的眼光,纠缠着青丝雪颜,点燃的烈焰,雪里恣意的跳跃。虹在雪上纵舞,我在雪中旋转。白色的纱裙在风中荡开,裙上的花结海浪一样荡开,一拍又一拍,如海啸的叹息,花闹的喧嚣。
咚咚——
鼓声又起凌厉,却不是第一次的刚强难折,也不是第二次的儿女情长,却是快中有慢,刚中有柔,彼此相成,彼此兼济。如此不但没有逊色,反而于刚中看出柔的优雅,于柔中折出刚的威猛。
何惜百死报家国
忍叹惜更无语血泪满眶
马蹄南去人北望
人北望草青黄尘飞扬
我愿守土复开疆
堂堂大辽要让四方
来贺
我舞的速度越来越快,什么东西从我头上飞了出去也来不及理会。周围的人也在视野里模糊起来。
我特地选了这么一首歌,主要无非是想唤起朱厌做为一个军人的骄傲和职责,有朱厌镇守的西辽军营,就不会弄出马腹这样的祸事。至于这样做会不会对大楚的将来的边疆安全系数有所影响,那还是留给萧炎去头疼好了。
一舞终了,我退了出去,无人来拦。
第60章
我回到房中,准备卸妆,才将发髻放了下来,却有人敲门。
我起身开门,雍和站在门口,道:“小七——”突然顿住,脸色红了起来。
我诧异的望着她,这次我可没有调戏她,她又红什么脸,往自己身上看看,几缕头发凌乱的垂在肩上,衣襟也有点松,右肩露出大半——我恍然省悟:这大概就叫做“眼含惺忪,香肩半露”。
不过,雍和同志,你的定力未免也太差了。
“进来吧,我正在换装。”我赶快将衣服拉拉正,心里遗憾的想,我还从来没见过女人流鼻血呢,要不要在雍和身上试验下呢?
雍和恩了一声,然后仿佛才想起自己答应了什么,忙道:“我还是站在外面说吧。”
我撇撇嘴。
“计蒙公子宴客,将军也在其中。只是,”雍和迟疑了一下,看了看我的表情:“计蒙公子点名要你做陪。”
“什么?”我惊道:“将军答应了?她明知道我是女人,却要我去陪计蒙公子?”
雍和神色也有些不好看:“计蒙公子说你唱歌很好,有意叫你席间表演,将军她……很难拒绝。”
我心中暗笑,朱厌啊朱厌,不知道我一翻苦心,到底在你身上有没有付之东流。算了,或者我还可以借此机会外逃,毕竟酒楼比行馆人要更多更杂些。
想到这里,我点点头,道:“我换身衣服。”
既然要逃跑,这身袭地长裙自然是不能再穿。我挑了一套翠绿色的衣服,没有刚刚群装的华贵,却显的清新脱俗,最好的是它下面是裤装样式,活动方便,绞了大褶皱的菏叶边,看起让干练中不失妩媚。洗去额上的莲花妆,梳了两只包包头,用绿绸包起来,再用十二色彩绳子缠起来,两端垂落在肩上,看上去正是个俏丽活泼的小“小子”。
想了想,从桌上又摸出一串银色的珠链系在腰上,对着镜子点点头,我觉得可以出发了。
我刚刚没有问,到了才知道计蒙宴客的地方竟然在金聚楼。
我虽然平时通过知静发来的商情汇报知道金聚楼已经向西辽和北越发展,却没有想到这么重要的边疆城市也会有,能在这里站住脚跟,看来春姐的本事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了。
想到清书,觉得自己也应该尽快处理完军营的事情,回到京城去。若是常玉扬有什么按耐不住的,我好有所应对。而清书在常家的地位,我也要做些处理了。清书若不是我的弟子,她在常家做个傀儡家主,我自然不管,可她既然是我的弟子,又怎么能让她如此委屈。
我早早发现她志不在商,便借学商以三十六计教她,果然发现她对军事的兴趣和天份,由来又以商考会的理由,传她功夫护身,可惜被瘟疫一事打断。若将来春姐能成为常家的幕后之主,而清书则在军队中找到自己真正的人生,才是我最终的计划。
只是心里还拿不准清书自己怎么想的,须找个机会试她一试。并且若这样做,长远来说留患不小,一旦成功,清书这一代没有什么问题,可将来到了清书的子嗣那一代,到底是学母从军还是继承祖业,却也难说。若是从军还好说,若是想要继承祖业,春姐是否会答应扶持,或者是春姐身边的人答应不答应将家主之权拱手相让,都是问题。
唉,儿孙自有儿孙福,我那里管的了她千秋万代。
我望着车外风景发呆,忽然耳边传来呼叫声,却见一骑向我奔来。一名女子很快追了上来,缓缓放慢速度,跟着我坐的马车同行。
雍和不愉道:“阁下有什么事情?”
那女子拿着一枝白色的牡丹给我,眼睛里是希翼和柔情。
我愣了一愣。
这是世界里第一次有人送花给我。
我还没有决定是拿是不拿,从上车一直到现在都很沉默的朱厌,将我从车窗拉到一边,恶狠狠对窗外的人道:“她不收花!”
那女子微愣,朱厌干脆放下车窗帘。
我松了一口气,省了到底要不要收花的纠结。
不过那花真的很好看,我心里又有些遗憾,前世的小女人情结冒泡,哪个女人不爱花。
下了车,雍和照例伸手来接我,却不想又有一只手同时伸了过来,是朱厌。
我又面临选择的尴尬局面。
朱厌似乎没有料到雍和也会伸手来接我,触电般的收回手,瞪了雍和一眼走开了。
我感觉额头有点冒汗,扶着雍和的手,跳下车,理了理衣服。一抬头,一束花,出现在我眼前。
朱厌粗声粗气的道:“你现在好歹是男人打扮,若手上无花是会被人笑话。”将花往我手中一塞。
我用手指轻轻摸摸花瓣,梳理叶子,只抱着就清香满怀呢。
雍和轻声道:“你喜欢花?”
我点点头。
“不要磨蹭了,进去吧。”朱厌不高兴道。
我低下头,跟着进去,眼角余光却瞧到一人。
震惊的回头,只见那人转身,没入人流。
“怎么了?”雍和发现我的异状,随我的眼光看去,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
“好像看见一个熟人。”我道,“不过也许是看错了。”说完,走进楼里。
第61章
计蒙并不为难我,甚至没有叫过我。我低头侍在朱厌身后,一副乖巧的小厮模样,心中却在计算从哪个方向容易离开宴都。
不过计蒙不来招惹我,并不代表没有人惹事。酒过三旬,两名半醉的女子就拿着酒杯摇摇晃晃走过来。
“小美人长的挺漂亮,一个人挺无聊吧。”
“来陪本小姐喝一杯。”
我向旁边躲了一躲,却被拉住手,恶心顿起。心里很是纠结:是把她门牙打落,还是羞涩的叫一声:“小姐,不要这样啊!”
“放开他!”一个声音爆起,震的整间厢房都安静下来。
其中一名女子的手抖了一下,酒水洒到我身上。
很好,就算你不撒到我身上,说不定我还要撞上去呢。
“将军,容小七出去换下衣服。”
朱厌看了我一眼,眼神复杂:“你去吧。”
我“神色委屈”的走了出去,拉住一名小厮道:“那里有安静的房间借我更衣。”
正说着,雍和站在我身后:“跟我来吧。”
“你稍等一下,我去给你买件衣服来。”雍和说着,安慰的看了我一眼,转身离开。
我关上房门,只等雍和买来衣服,就借口身体不舒服要求在这里休息。想来以雍和的软心肠,必然答应我。这样我就有充足的时间离开宴都了。
可惜事情往往人算不如天算。
雍和刚刚将衣服送来,我还没有来的及换上,一只小小的竹管就从窗户伸了进来。
我嗅了嗅,是很好的迷香,顿时无语。
过了一会,一个人轻轻的推开窗户,走到我面前,似乎还打量了一下晕在地上的我,然后将我用——布袋装了起来?
我在晃荡的麻袋里得出两个结论:第一这个采花贼比较有钱,这迷香不是那种粗制滥造的下等货;第二她轻功不赖,背着我跑了快一盏茶,竟然呼吸还很平稳。
中途她又不知道在那里弄了一匹马,速度变更快了。被劫持就应该有被劫持的样子,我很配合的在此人背后一动不动,只到耳遍一片安静,似乎已经远离闹市区,才将气劲运于手上,将布袋撕开,同时一脚点在采花贼背上,快速的窜了出来。
采花贼意外被我一脚下马,赶忙跳了起来,转身见我似笑非笑的看着她,笑了一声:“果然是朱厌的人,身手这么好。”
“计蒙派你来的吧?”我问。真正的采花贼怎么会分不清我是男是女,我还是很相信她们的职业水准的。八成是计蒙认识的所谓纨绔女子,便告诉她我今日在行馆大出风头,撺掇她将我掳去,好好整治我一翻。
她愣了一愣,掩饰道:“你胡说什么啊?计蒙公子怎么可能跟我这种人混在一起。”
算了,现在不是逼供的时候。
五指一翻,屈指一弹,点中此女的昏睡|岤。然后飞快的跑过去,开始——拔衣服。
总不能叫我穿着一身如此招眼的男装逃命吧,送上门来的资源不用白不用。拆散了包包头,只用头绳捆了个高高的马尾。
“好了,”我觉得应该差不多了,向一边的树林中叫道,“出来吧。”
一个身影骑着马出来,正是我日思夜想的萧雪衣。
“你什么时候到的?”我问。
萧雪衣别过头,不说话。
不说我也知道,就在我拔着女人衣服的时候,他就到了。只是觉得把他叫出来看我换衣服,似乎也不太好。干脆索性装不知道,好在换的只是外衫,否则纵然在女尊的世界里,我也不好意思在男人面前换衣服而不色变。尽管那个人只是藏在树林里偷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