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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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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极品女强人们作者:肉书屋

快捷c作:按键盘上方向键←或→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enter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可回到本页顶部!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收藏到我的浏览器”功能和”加入书签”功能!“请问有什么事吗?没事麻烦你不要乱敲门……”无端端被人一番指责,卓一清自然心里不是很爽,她故作冷漠,面无表情地问道。

“恩……”我挠了挠头,感觉气氛有些尴尬,然后赔笑道:“还在生气啊,刚才是我不好,不该c足到你们家事,还剩下最后一只鹌鹑了,就当是给你赔罪好不?”

卓一清本来不想那么快就原谅这家伙,刚才还是他把自己气得半死,只是现在见许锐故意摆出一副可怜兮兮的低姿态,也控制不住自己“扑哧”笑了出来,然后接过了碟子,然后皱着小鼻子说道:“算你了,不过你还得把厨房的碗碟给洗了……”

“行……”我满口答应道,之前我也觉得自己侵犯了别人的,加上大兆怂恿便过来向她道歉,只要她的要求不过分,我还是能接受的。

“不行,你还要给我在做一次这个玫瑰鹌鹑,不,要一顿大餐,除了玫瑰鹌鹑,我还想吃别的。”卓一清没想到对方那么好说话,她不由想得寸进尺。

“嘿嘿,馋嘴了吧?别急,今天晚上就有位大厨到咱家来做菜,保管你吃到最美味的大餐。”说实话我还不怎么喜欢做菜,好在晚约姐今晚过来。

“不行,这不算,我要吃的是你做的菜……”接触到许锐质疑的目光,卓一清颇为心虚地躲闪着目光辩解道:“你自己亲自做的菜这道歉才有诚意,除了鹌鹑,我还想吃鱼香r丝、清炖j、番茄炒蛋……”其实菜倒是其次,只是这个男人做菜时的认真劲,让她不由希望再看一次。

“我跟你说,你提的这几道菜,我一样也不会做。”我的确不太喜欢进厨房,当年若不是为了讨好某个老头,也不会硬着头皮学那几道难度极大的菜,什么沙焖鳟鱼、蒜蓉蜗牛,海蛇羹,这些以前连听都没听过的名字,又贵又难做。

“你骗人……”大凡人的正常思维,既然连那么偏僻的菜都能做得出来,那么一般的家常菜肯定是小菜一碟,所以卓一清自然不会相信。

“骗你干啥,做菜又不是什么难事,我何必采用骗人这种方法来拒绝。”听到门铃响,我便赶紧走到客厅去开门,省得再和她浪费口水。

“哎,你说有朋友来,是男的是女的?”

“女的。”

“你女朋友?”

“不是,算是我姐……”

“你们男人真不老实,背着自己女朋友在外面……”

“大小姐,这事我女朋友知道,只不过今天她公司有事情所以来不了……”

“小一……”

门打开后,看到那个熟悉的男人和熟悉的笑容,秦晚约的内心是浓浓的暖意,她的笑容是妩媚而柔美。

“晚约姐姐,你怎么自己找到了?我不是说会到楼下去接你的吗?”每次看到晚约姐姐,我总能感觉到她对我的关心,从眼眸里的那种切切暖意,仿佛让我坐上时光穿梭机回到从前。

“你的晚约姐姐怕你下楼麻烦,所以按照地址找上来了。”对于这位拿着底薪住名苑顶阁赢得绝世美人芳心的大少爷,任真对他或多或少有些不满,所以在语调上有些冲。

“咦,任总怎么也来凑热闹?貌似我只约了晚约而已……”任真这样的语气我怎能听不出来,不过好男不跟女斗,只是笑容满面地问了一句。

“我的好朋友孤身一女到你这单身汉的家里,你说我能不陪她过来吗?”作为中南集团的总经理,除了亲密好友外,其他下属哪个不是对她恭恭敬敬,对于许锐如此态度,任真不免要对他罪加一等。

“小狼,你朋友到了?怎么不请她进来呢?在门口站着说啥呢?”这时卓一清也出现在门厅,容光焕发地笑着走了过来。她的笑容如花朵般灿烂,说话的语调也是温柔如水,只是怎么也让我感到不习惯。对了,小狼这称呼也只有部队的战友才会这么叫,看来她还跟着大兆一起这么叫我了。

三个女人等于五千只鸭子,小时候我曾看过这样的笑话还是一知半解,后来长大后每当想起青隐、晚约和雅洁三个女孩子一起生活的情景,不由赞叹这句话形容得相当精辟。尽管这对女人似乎有些不太尊敬,但在我的内心深处还是不得不认同如此观点。

就比如像现在,虽然我的客厅里有三位足以让所有雄性动物对我产生嫉妒之心的大美人,但如此场面和气氛确实让人感到极为地不妥。她们虽然没有如五千只鸭子那般聒噪,但凭着我尖锐的d察力,相信这声音已经通过眼神交流来完成。

只是让我感到奇怪的是,按理来说她们彼此应该不认识,怎么一开始就有那么多的交流呢?难道女人看女人真的就像是婆婆看媳妇——样样不顺眼?算了,看来我还是装作什么也没看见吧。找个借口到厨房去。

“我听小一说你下午有事,所以还以为今天你不来了。”秦晚约带着微微的笑容,对着卓一清友好地说道。尽管眼前这位清丽的女子是她最大的情敌,但感情并非仇恨,而且对方也没有什么过错,她没有必要敌视对方。

卓一清听了这话,便知道对方是误会自己就是大胡子那位神秘的女朋友,她竟然没有辩解,只是既然这个温婉柔美的女子如此友善,她也是报以笑容。

秦晚约虽然没有谈过恋爱,但以她的性格和处世态度,表现得极为淡定和成熟。而与她相反的恰是与许锐毫无关系的任真,任真自小就被任沧海当做接班人来培养,要想成为一家大公司的掌权人,没有自我的意识只会沦为他人的傀儡。所以在任真的爱情观里,绝对不能有第三者。

74。巨星

香港,着名摄影师罗恒伟的摄影棚里。

一阵喧嚣自外头涌进,顿时,宽敞的大厅显得拥挤不堪。绚烂的水晶灯立刻被另一道光芒掩盖,阮未央在一群助理的簇拥之下,娇艳地出现在摄影棚区。

她迷人的微笑隐没在唇边,眼底的琥珀颜色逐渐转浓。穿着是出自名家之手,一袭红色丝绸制作的长裙,纤白的肌肤若隐苦现,更衬托出长裙上金色绣花的无比灿烂。

“andrea,你每次广告都点名罗恒伟为你的摄影师,请问你们之间的关系是不是很密切?”

“阮小姐,不知你接下来有什么拍片计划没有?据说好莱坞有几位名导演已经联系到你们公司了?”

“阮未央!我爱你!你太漂亮了!你是我的女神!”

“让让,大家请让让。各位大记者们,请让我们阮小姐先去工作,待她工作结束之后,必然会留出一些时间给你们拍照访问。谢谢谢谢……”一位戴着眼镜打扮中性的年轻女子一边为阮未央挡住记者蜂拥而来的冲力,一边用她那大嗓门吼着。她是阮未央的主要助理之一,名叫陈晓霞。

除了阮未央的粉丝还在努力追寻外,正在奋力工作的娱记们也都纷纷停下了手中的摄像机,反正刚才该拍的相片也拍下来了,而且阮未央算是各位大明星中脾气相当好的,即便工作再忙,她也甚少拒绝记者的照相和采访。

按理来说这是很奇怪的现象,新人急于曝光大家都能理解,而像阮未央这样已经凭借着两部影片名誉世界的国际红星,似乎不应该放那么多时间在应酬记者上,所以娱乐界的记者对于这位人美心善的大美人有着相当的好感。

棚内制造出一股柔和安适的气氛,罗恒伟让阮未央坐在一张椅子上,轻轻地让她仰头露出光洁的颈项。光源由左边斜照过来,产生一种放s状的光芒,另一边的反光板则锁住其他的灯光。她就像个发亮的主体,耀眼而不失浪漫。随着音乐的律动,阮未央缓缓摆弄姿势。

罗恒伟使用连续变焦镜头,不放弃任何一个脸部动作。又是快门按下的声音。阮未央再换一个姿势,她两手拢起蓬松如云的秀发,下巴微微缩起,露出勾人魂的笑容。

她的眼角浮现一股雾气,她的美丽蒙上一层前所未有的哀愁。脸上是种带着绝望的美,后仰的颈项则有股脆弱的感觉,正如同她嘴上叼着的那条细链,随时都有断落的可能。

当初拍摄之际,厂商原本担心阮未央表现不出那种脆弱的感觉,因为她正像朵盛开的花,娇灿地声明她的美艳。可是,那份忧虑根本是多余的,她不用强调,那种绝望的美轻易地就表现出来。上一系列的巨型海报在各大城市最热闹的街头上架后,引起了巨大的反响,甚至有不少人还打电话到商家询问有没有打算制作图册出售,价格贵些也不要紧。

厂商i珠宝公司的市场调查员传回来的调查报告显示:百分之九十的路人在路过他们的广告时,都会停下来伫足欣赏。而这些人当中,又有百分之四十的人停留会超过一分钟或者更久。而百分之十匆匆而过的行人,他们当中大多数是盲人、儿童、跑步者以及通话者。这份数据表明,这份广告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而销售部门反馈回来的数据也证明了这一点,自从广告推出后,他们的销售额迄今为止已经涨了十来个百分点,而且许多人都表示是因为看到这副广告才吸引他们前来购买i这一高档的奢侈品牌。这也是i的老板涨了两倍的酬金再次请来阮未央为他们拍广告的原因之一。

拍了两个个小时的照片后,阮未央要求休息半个小时。依然兴致勃勃的罗恒伟却还在摆弄着他那部最顶级的摄像机。今年三十岁的他无论在相貌或者事业上都是毫无挑剔的钻石王老五,不过却是很少传出恋爱或者绯闻,甚至有些娱乐杂志都猜他是不是“藏在柜子里的人”,而熟悉他的好友却以为罗恒伟是因为初恋女友离开的创伤才会对女人敬而远之。

其实罗恒伟自己很清楚,他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男人,只不过有些挑剔而已。也许阮未央之前他还能用前女友作解释,不过自从他第一次为阮未央掌镜的时候就发现,从没一个人像她一样,这样鲜明地在摄像头前表达自己的情感,他被震撼了。从那时起,热爱摄像的他发现了更能让他找到的事情,那就是为阮未央照相。

除了喜欢还是喜欢,罗恒伟表面上看像是在摆弄他的照相机,事实上他不过是在用照相机里的镜头悄悄地看着那个惊为天人的女子。她捧着一杯蜜糖水,正在和两个助理小声地说话。她的动作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表现得优美高贵,罗恒伟曾经为上百位女星拍过照片,然而他看得出大多数人在镜头面前摆出的都是训练出来的,只有阮未央能够以一种浑然天成的摄人之美站立在镜头前。

大家都知道她是女神,已经与阮未央成为好朋友的罗恒伟更是清楚,她的确是娱乐圈中出污泥而不染的女神,甚至她进入这个圈子也是出于某种原因。他还记得曾经与阮未央的一段聊天:

他问:“为什么你能在镜头面前能够如此准确地表现出那么美的感觉?就像——就像你在恋爱,就像你在跟镜头恋爱……”

阮未央想了想,那时她美丽的容颜是带着迷人的酡红,她问:“你觉得我美吗?”

他毫不犹豫地点点头。

她又问:“你觉得男人看了我的广告会喜欢我吗?”

他苦笑,这个世界为她疯狂的男人何止千万。他非常确定地点了点头。

“我想通过镜头对一个人表达我的心思……”她迷离地望着远方,琥珀色的眼睛透着一种坚定的柔情。

他的心像是被塞入一块大石头一样堵得慌,彷佛笼罩着乌云的天空。他接着问:“通过镜头?为什么你不直接表达?”

“因为我还没有找到他。”她淡淡地笑了笑,美丽的女神表情上却带着些许凄然。

她的确是在恋爱!不是跟他的照相机,而是跟她内心深处的某个人。而最好也是最吸引人的寻人方法,也就是广告这样的大众媒体!

75。家瑶之心

刚把许锐送出门的吴家瑶关上房门,回到了自己的卧室,整理周末到舟山群岛度假的行李。前些天因为赵家巷小学正在进行期中考试,而且她兼职的公司也分配了两份文件翻译工作,所以一直都比较忙碌。

尽管他俩偶尔也会在她屋子里谈谈情说说爱,但似乎这点时间分配给男友是不够的,所以这周五忙完之后,家瑶想起学校发的旅游网代金券,也就陪着男友出门来个周末游。虽然嘴上说是要为这段时间冷落他作补偿,事实上吴家瑶也想整个周末单独和他粘在一起。

轻轻捶了捶肩膀,吴家瑶正想坐在梳妆台前将耳环摘下,突然想到他应该走出公寓楼了,便赶紧走到窗前拉开窗帘,果然看到那他高长挺拔的身影,正双手c着裤袋大步地往小区门口走着他雄赳赳的步伐,她那如碧水般的眼眸迷离欲滴,纤手随意地绞着淡绿色的窗帘布。这家伙不愧是从军医大学出来的,即便走个路看起来也那么精神威武。

直到望着许锐消失在自己的视线,吴家瑶这才收回依依不舍的目光,坐回到梳妆台前。微微偏着脑袋将耳环取下,刚才偷看自己男人的兴奋劲还没过去,只见镜子里那个美人眉儿弯眼儿俏,白皙的粉脸上像是染上一层胭脂,嫣红的嘴唇透着淡淡的笑意,整个人都显得容光焕发艳光四s。她本来就传承了母亲江南女子那种清雅的美丽,如今再加上爱情的滋润,似乎让她又更亮丽几分。

在舟山群岛这两天,除了白日里她会跟着他一起划船出海或者爬附近的小山丘外。向晚时分,家瑶喜欢靠坐在他的胸前,看着一对白鹭在沼泽地翱翔觅食,放心地任由船家将小船从船口摇摇晃晃地向彼岸的渡船口推进。下了船,他们没去深海,反而就近在海滩找了一处地方落坐,静静相拥观景聊天。

记得最开心的是他昨天傍晚心血来潮,两人带上鱼竿划着小木船到近海附近,某人说要几只梭子蟹做沙焖螃蟹给媳妇吃,结果钓了半天连条小鱼都没钓到。这家伙大概是觉得在女友面前牛皮吹破很没面子;竟然脱去上衣外裤跳到海里去捉鱼。结果吴家瑶第一次享受到了最原始最美味的海鲜大餐。看着他穿着沙滩裤上身专心致志地为自己烤鱼时,当时的她感觉到内心的幸福盈满整个胸腔。

这段感情吴家瑶起初的定位是尝试,她已经过了青春少女冲动的年纪,不可能一开始就会全身投入一段感情。只是和他相处久了,才发现这个男人真的一点都不赖。许锐虽然不像那些穿polo学打高尔夫球的白领精英那样给人一种时尚潮流的感觉,但他总能让身边的人感觉很踏实,很舒服。

他既不像某些企业精英表现出高高在上的优越感,也不像都市里的小市民对小事情都斤斤计较。在一些小细节上,比如说照顾醉酒的她,让人感觉到他的温柔体贴。但总体来说,这个男人给人的感觉很随意很an。每次有他陪着,她总能感觉到安心和平静,而他又能带她去尝试各种不寻常的经历。

尤其是在床上,尽管他是她第一个男人,但她感觉他无比旺盛的精力,在他高超技能的引导下,她也渐渐食髓知味,甚至会羞涩地按照他的要求配合他各种动作和姿势。虽然用性来判断一份感情实在是太肤浅,但和谐的sex毕竟是爱情的催化剂,许锐也就从一个尝试交往的对象,渐渐成为了吴家瑶心目中的真命天子。

忙碌一天之后回到家中独自一人躺在床上时,嗅到身旁枕头上有他的味道,她便会情不自禁地拿起手机,下意识地按拨号键寻找他的号码。按着翻页键,才发现在通话记录和短信记录里,他的号码占着大多数,而且大多数都是她打给他的。

“这个男人……”吴家瑶用眼镜布擦了擦手机屏幕,看着屏幕上那张英俊的大胡子照片,她俏皮地在他的脸上亲了一下……

由于交通高峰期特别堵车,我足足坐了一个小时的公汽才回到了离别两日的家中。出去旅游虽然是一种享受,不过也比不上呆在家里舒服。这不就出去玩了两天,我也觉得周身疲倦,所以刚才接到晚约姐电话时,虽然感觉到她可能是想让我过去吃饭,但我也没有什么表示。

这一段时间,是自从青隐去世之后,我觉得过的最为充实的日子。也许是因为和晚约姐姐的重逢,几年未见,在我的印象中她似乎和从前没有什么变化,总之我们相处得非常愉快。而且每日中午我也不必去啃便利店的面包或者员工食堂多年不变的饭菜。因为每到午饭时,晚约总会备齐两个饭盒,里面有她精心烹饪的美味。

两菜一汤,都是晚约姐姐最拿手的小菜。虽说她平日出入都有私车代步,但她每日这么辛苦地为我准备午饭,可想而知晚约对我还是和以前一样的关心,虽然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前几年她会突然和我们生疏了起来。

“喂,在发什么呆啊?开门啊!”我还在一边找钥匙一边想着事情,没想到大兆也跟随我其后回来了。这家伙没见他两天,今儿竟然一个肩膀挎着脑包,一身衣冠楚楚的蓝色西装,甚至还戴上一副黑色眼镜框,十足书生模样,只不过他是穿着龙袍不像太子,怎么看我还是觉得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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