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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公多多多(女尊)第1部分阅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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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公多多多(女尊)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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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公多多多作者:紫极光

内容简介:

她的确是想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重新开始,可那是指的跳槽好不好?怎么会穿越到了天禧国?

什么?这里男女都能出将入相?而且男多女少,生育权掌握在女子手上,男子们为了嫁得好,还得会些手艺或是有一番事业,准备充足的嫁妆,嫁到妻家后还得能执家会赚钱获得妻主的宠爱,才会有后代。

这…这能不能算是女尊呀?那她能不能多娶几个相公呀?

他——江湖闻名的“冷情剑”,唯独对她一见钟情。

什么?未来婆婆,您能不能再说一遍?要娶他就得去学武功,打败所有情敌?可她已经那个那个了,练不成童子功的说。

他——英俊潇洒的皇室三郡子,被她的聪慧渐渐吸引。

呃,那个,未来公公,您想要儿子嫁得风风光光的心情,她真的真的十分非常的理解。但是,考文状元这个重任还是交给别人去办吧。

他——霸道腹黑的当朝左相,为了她不惜冒犯天颜。

陛下,那么性感的男人,她当然是非常愿意娶滴。不过,要娶他就必须带兵打仗,这个条件,就未免太那个了吧?

还有他,他,他……老天爷啊!她是个懒人啊,只是想享享齐人之福,能不能不要这么辛苦啊?

元希篇第一章初到异世

晕……头好晕……好象睡了几个世纪一般,迷迷糊糊的黎雨馨想,不能再睡了,要迟到了,于是拼命睁开眼睛,却发觉入目所及不是自己熟悉的环境和事物,而是一个雕花的床顶,床的四周还用淡粉的轻纱围着,床旁的家俱古色古香。

这是怎么回事?黎雨馨心里一惊,闭着眼睛仔细回想,记得部长找她谈话了,关于下岗的事情。尽管把她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大大的夸奖了一番,可重点还是那句话:“没办法呀,经济不景气,我们部门一定要下两个人,你家的经济条件好,你工不工作都没关系,就当是帮大家一个忙吧!”似乎她才走出公司,忽然觉得一阵气闷窒息,然后昏了过去。

那她现在在哪儿?不会是……黎雨馨艰难地咽下一口口水,她穿越了吧?她是很喜欢看穿越小说,可并不一定要身体力行呀。她昏过去之前是想到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重新开始,但那是指到别的公司工作好不好?

她用手摸了摸胸部确认自己还是个女性,松了一口气,还好没变成男人。只是全身乏力,看来是病了,她勉强抬起手,仔细察看,这双手骨骼纤细皮肤细嫩手心也没茧,估计自己现在也就十五岁左右,再看房间的装饰,虽不华丽但也精致,应该是个小康之家,看來是可以做米虫了,返老还童也是件好事呀,又不是从婴儿时代熬起,黎雨馨安慰自己。

可是,等会见了人是说自己失忆了吗?如果没什么事发生的话又怎么会失忆呢?自己还能不能回去呢?还有就是……怎么没人呀,我好饿呀。正想着,一阵脚步声由远而近。黎雨馨忙闭上眼睛。

黎雨馨刚闭上眼睛,就听到一串脚步声步入前厅,转过屏风,挑起内室的珠帘,来到她的床前。

“小姐今天怎么样?可有清醒的迹象?可有给她喂食?”一个略有些年岁的声音问道。小姐?黎雨馨嘴角有点抽搐,经常陪部长到各大酒店赴宴的她对这个词语有点感冒。

“回老爷,烧已经退了,但是还没醒,今天奴给小姐喂了些小米粥。”一个干净柔和的男声回答道。

“唉,还是没有醒吗?”

“老爷您别担心,小姐福大命大,一定会没事的。大夫们不都说只要醒来就会没事了么?现在虽没醒,可这两天呼吸平顺了不少,想来不久就能醒了。”

“但愿如此。文清,你好好伺候着。若是过两天小姐还不醒来,我就做主把你许给小姐做个偏房,一来冲冲喜,二来也算是你这几年时间尽心尽力服侍的奖赏了。”

“奴多谢老爷。”那个干净柔和的声音激动了起来。

黎雨馨实在装不下去了,忽地把眼睛睁开,再不睁开不行了呀,本来是想从他们的谈话中多了解点信息的,可还没搞清楚状况就要多一个偏房,还是为了冲喜。怎么这里是女娶男嫁的女尊社会吗?如果是,那倒是中大奖了!想想看,一大群帅哥围绕着你讨好着你,小心翼翼地看你的脸色,将你服侍得舒舒服服,这情境怎一个“美”字了得!

还没等得及看四周的情况,黎雨馨就被一声尖叫“小姐醒了”惊了一下,跟着马上被拥进了一个温暖的怀里,头顶上的声音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道:“乖女儿呀,你总算是醒了,再不醒,爹爹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紧窒的力度和颤抖的胸膛都说明这位父亲是多么的激动,如此厚重又毫不掩饰的亲情让黎雨馨有一瞬间的失神,自己跑到了古代,家中的父母和丈夫不知会着急成什么样子。这样想着,就忍不住伸出手去反抱着父亲,轻轻拍打脊背,给他无声的安慰。

黎成发觉女儿的回应,更是哭得不能自己,抱得也更紧,让黎雨馨觉得会被闷晕过去,只得奋力推开这个怀抱,抬头就看到一个满面泪水却眼神欣慰的中年帅哥,一边还站着两个十七八岁的眉清目秀的美少年。不知道哪一个才是文清,黎雨馨暗自叹息了一声,现在是要说自己烧糊涂了不记得前尘往事了?会不会又在这位父亲的心上撒把盐呢?黎雨馨一时陷入两难的境地,她都不知道之前是生的什么病,要怎么装失忆呢?更重要的是,她不想让这位父亲失望!

元希篇第二章异世的父亲

抱着黎雨馨的中年帅哥叫黎成,是被黎雨馨占据了身体的少女的父亲。宝贝女儿醒了黎成十分开心,见她没出声说话,也不以为意。

本来嘛,自己这个宝贝女儿是早产儿,一生下来就是个病秧子,一年里有十二个月是晕沉沉的,十几年了下床的次数十根手指就能数清。上个月他机缘巧合得到了一颗灵药小还丹,据说每六十年才能炼出十数颗,将死之人吃了都能生龙活虎,他二话不说就给女儿服下了。谁知女儿服下后不到半盏茶的功夫就脸色赤红。呼吸急促,狂喷了几口鲜血后昏迷不醒,急得他请遍了城中的名医,都说是因为小还丹的药性太刚太猛而黎雨馨的身体太弱。虚不受补造成的,只能等着她自己醒来,如果不醒可能就……,女儿已经昏迷了近一个月,现下刚醒搞不清状况也很正常,而且大夫们都说只要醒了,以后就会健健康康的。于是柔声说道:“雨馨呀,这次爹给你吃的可是灵丹妙药,你别着急,以后就会好起来的。”黎雨馨一听这话愣住了,难道这个身体也叫雨馨?

黎成已经吩咐了人送来些清淡的小菜和粥品,问黎雨馨饿不饿,黎雨馨立即点头,何止是饿根本是饿惨了。

黎成马上起身横抱起黎雨馨,吓得黎雨馨忙扶住他的肩头,全身紧张,心中不停催眠自己,这位是父亲是父亲是父亲……。黎成走到前厅的餐桌前,先安置好黎雨馨,还体贴地拿了软垫让她靠着,才在她身边坐下,三四个下人手脚麻利地布菜。

文清伶俐地拿了湿毛巾过来给黎雨馨洁面,虽然很不习惯,但黎雨馨还是僵着身子让他伺候了,她总不能一开始就显得格格不入,只是在心中抱怨怎么没个丫头。

坐定之后,黎雨馨才惊奇地发现厅中光线明亮柔和,却没有点蜡烛,这些光线都是四周墙上镶嵌的四颗夜明珠发出的,原来这个家这么有钱。

用饭的过程中,黎成一直慈爱地看着她,这让黎雨馨很有毛骨悚然的感觉。父亲慈爱的看自己的女儿再正常不过了,可是……可是的可是……她前世只怕没比这个帅哥小几岁呢……

飞速地用完饭后,黎雨馨忙装出精疲力尽的样子赶黎成走,黎成亲自抱她回内室扶她睡下,又嘱咐文清好好伺候才转身离去。

黎雨馨闭着眼睛琢磨,刚才是要跟爹爹说拒收偏房的事情,可是被他慈爱的眼神给吓着了,再者对这个世界还不了解,不敢轻易开口,看来一定得尽快进入角色,拿他当爹拿自己当女儿,怎么说自己也占了他女儿的身体,代她尽孝道也是应该的。然后再想法推了这婚事,事关终身的幸福呢。不一会,黎雨馨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元希篇第三章天禧国风貌(一)

第二日一早,将醒之际,黎雨馨觉得有一道视线在观察自己,睁开眼睛就看到文清来不及收回的视线,于是问:“文清,你看我干什么?”文清清秀的脸上飘上一道红霞,细声说:“奴在看小姐醒了没,等着伺候小姐,小姐要起身吗?”当然要起来运动一下啦,黎雨馨昨天就发觉这个身体差到不行,有气无力地,动一动就累,看来得好好制定一个锻练计划。

在文清的服侍下洗漱完毕又喝了些小粥,黎雨馨马上提出要到外面走走,文清本想阻止,但拗不过也只好答应了,出门前用披风把黎雨馨围得象只熊宝宝,才扶了她出门。

“文清呀,我这次病了多久?我自己都记不清了呢。”黎雨馨边走边开始了套话的工作,因为昨天没有在第一时间装失忆,现在再提似乎时机不对了,只能套取有用的信息,自己分析,走一步算一步。

文清恭恭敬敬地回答了,在与文清的谈话中,黎雨馨大致上了解了目前这具身体和这个国家的状况。

这里是天禧国,是这个大陆上最大的国家,周边的一些小国都臣服于天禧国。天禧国地域广阔,南北东西的自然景观都相去甚远,总的来说多山多湖泊是这个国家的特点。天禧国的皇帝是女皇,朝中另设有左右议政王和左右丞相,四人平时协助女皇处理政务,在女皇育儿休养期间一起统领朝廷各项事务。近几代的女皇都是明君,现在的天禧国可算是个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小康社会。社会制度和我国的封建社会差不多,中央集权下设州。郡。县等,长官分别为刺史。太守。县令,文字也一样,只是物产略有差别。昨晚黎雨馨以为的夜明珠,只是这个国家特产的一种矿石——荧石,能在晚上发光,鸡蛋大小就能照亮一个房间,但开采出来后只能用三年左右,三年后就会越来越暗直至无法再发光。白色的荧石最多,也便宜,彩色荧石就贵很多了。

这个世上男女的比例严重失调,在这儿女子是很稀少很珍贵的,虽然律法规定男女都可以出将入相在外面闯荡一番事业,都可以嫁娶,不过女子如此稀少,又能够生育下一代,多的是男子为了能够拥有后代而争破头,自然不愿下嫁到男子家去受管制,都自然而然地选择做家主,接受男子的服侍,所以世间很少有男娶女嫁的,几乎都是女娶男嫁。

而且在天禧国,虽然女子必须生育,但与谁生则完全掌握在女子手中,男子出生之后必须服下一种汤药,终身都有避孕的作用,另有一种解药叫连喜汤,有效期为七天,男子服下后七天内与女子同房就能让女子怀孕。但连喜汤只有女子能买,男子如果想要妻主替他生孩子,必须征得妻主的同意。孩子一般随母姓,母亲同意的情况下就能随父姓。

男子们为了嫁得好,还得会些手艺或是有一番事业,准备充足的嫁妆,嫁到妻家后还得能执家会赚钱获得妻主的宠爱,才会有后代。因为女子能用娶夫郎的方法来获得财富或劳力,因此没有女子做低贱的事情,难怪整个黎院都看不到一个丫头。

元希篇第四章天禧国风貌(二)

天禧国的都城是碧源,人称碧都,黎家所在的是天禧国的第二大城市吴州的首府——元希。

元希位于天禧国的东部,距皇都不到两百里,三面环山,一面临海,四季分明。气候宜人,奇山异峰。碧波拥翠,有天禧国最秀丽的风景,水陆交通四通八达,也因此人口稠密繁华富庶。全国最富有的人几乎都在元希。东城和南城是官员。世家。乡绅。富商的居住区,北城和西城则是老百姓的居住区。

黎家虽不是大富,但也有两家商铺。一家酒楼,生意兴隆,家境小康,家中只两个主子,十余个奴仆。黎院(按天禧国的规定,只有官员的住宅能称府,一般商贾之家只能称院)位于城东,虽不很大,但与现代都市火柴盒似的商品房相比,就大得离谱了,光是黎雨馨所住的竹风居就够建两套别墅。

黎老爷在元希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因为黎老爷当年是娶妻进门的,他娘子是个绝色美人,还第一胎就生了个女儿,当时不知羡煞多少旁人。黎雨馨是因为不足月动了胎气而降生的,出生后不久娘亲就过世了。黎老爷给女儿取名雨馨,因为他的娘子说最喜欢雨后清新的空气。不过这个女儿身体太差,几乎是从生下来就一直躺着,虽然早想讨门亲事过来冲喜,可谁愿意嫁给个无法生育还不知能活多久的女子呢。别人家的女儿一般十四五岁就娶夫郎了,而黎雨馨已经满十六了都没能说上一门亲事。

不过之前的黎雨馨小姐因为身体差,从未读过书,也很少说话,每天除了吃药就是吃药,谈不上什么个性和喜好,对世俗礼仪也不懂,等于一张白纸,以后可以随便她怎么折腾,只要小心不要露出现代的破绽就行。黎雨馨盘算好了,过几天精神好些就让爹爹请个西席,假装识些字,一个从未读过书的人总不能拿了书就看吧,她还想多看些小说游记之类的多了解一下这个世界。

当然,身边的这个也要解决,黎雨馨瞟了一眼一旁的文清,还没与其他男子比较过,当然不能说收就收。

她心里暗道,这里女性地位高超十分理想,男子也不是性格相反的那种小受小弱型,不会刺激几十年来形成的审美观,况且是由男子操持家务兼外出赚钱,女子可以轻轻松松当米虫,在家中还有绝对的领导地位,正是自己梦想中的完美生活,象自己这种有点大女子主义的人,正好能在这生活得如鱼得水。

文清站在一旁看着沉思中的小姐,心里不觉想,小还丹还真是灵药,以前的小姐即使清醒着,也决不会主动提出走动的,说话也有气无力,可是刚才小姐却坚持着走了这么长时间,虽然有几次都累得不行,但也只是坐下歇歇,平顺了气息后又继续。现在小姐的眼神清亮,泛着柔和却坚定的光泽,举止高雅,气质也变得沉稳大方还透着书卷气,而且这一路上轻言细语并不因他是个奴才而看低他,再加上容貌美丽,日后一定会是个人人想嫁的好妻主。想到这脸上一红,老爷说让他做小姐的偏房,不知会不会兑现,自己是个卖身的奴才,一般能当个小爷就很不错了,真的能有这样的好运吗?

元希篇第五章全新的旅程

“小姐小姐”竹清远远地跑来,打破了黎雨馨的沉思,“老爷请来了宫里的王御医给您诊诊脉,正在您房里等您。”

竹清和文清都是从小伺候她的侍儿,黎老爷特地挑了长相清秀上佳的,以便女儿身体好了随时可以收房。文清心性淳厚,勤劳忠诚,他父亲原是个私塾先生,只因好赌被妻家休了,欠下的赌债无力偿还只好卖儿抵债。文清从小跟着父亲读书习字,很明事理进退得宜,这两年帮着管家黎强处理些院内事物,也显出调度有方张驰有度的风范,黎老爷打算好好栽培他,连生意也教他做,也好在自己百年之后能有个照顾黎家和宝贝女儿的人。而竹清就懒惰得多,有人的时候忙进忙出,一没人看管就躲懒,为黎老爷所不喜。

黎雨馨当然不知道她爹的打算,只一心想着怎么在这个世上谋个长久的安稳的工作。说实话,她对以后接手黎家的生意没兴趣,她前世就只是个小职员,管理方面并不在行,如果生意被她弄砸了岂不愧对老爹?还是请个职业经理人代管最好。

还在想着,就被老爹一把搂在怀里,心肝宝贝的叫着,黎雨馨很不习惯陌生人的碰触,强忍着一脚踹过去的冲动,极力放柔面部表情,娇声说:“爹爹,人家喘不过气了。”

黎成忙放开女儿,兴奋地说,“乖女儿呀,快快给王御医请安,让王御医给你把把脉。”雨馨听话地点点头,向王御医福道:“见过王御医。”她也想早点好起来。

黎成爱惨了他的娘子,娘子过世后就将双倍的爱给了女儿,为了给女儿积福,这十几年来他没少做善事,天灾人祸时捐钱捐物就不说了,凡是他能帮的人一定尽力相助,也正是因为这些善举,才使得黎雨馨日后躲过一场死劫。而这位王御医贫困潦倒时受过黎成的恩惠,知道黎成最挂心的就是女儿,所以乘这次休假来帮黎雨馨瞧病,也算是还恩了。

黎成屏息静气等着王御医的诊断,许久,王御医才放下诊脉的手指,微笑着说:“恭喜黎老爷守得云开见月明呀,黎小姐已无大碍了,我开个温补的药方,照方子吃上五剂足矣。另将宫中的药膳方子写几副,好好调养几个月,必能完全康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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