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作者:肉书屋
快捷c作:按键盘上方向键←或→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enter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可回到本页顶部!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收藏到我的浏览器”功能和”加入书签”功能!水晶没兴趣听他那一套,她不是没有陪过他去公干,结果还是落得一个人独住酒店,或是孤身在酒店附近徘徊。
“你到底去多久?”还是原先那一句话。
“你真的不去?奥普石另加奖金二十万,或者送你一群羊?”
水晶别过脸,不理他。他动不动就送钱,但她对钱没兴趣。
“好了,我告诉你,时间是长一点,但不会超过二十天,所以我请你一起去。”
“二十天,碧姬那顿饭不用吃了。”
“什么?碧姬回来了,”尔希很开心:“总算有个好朋友陪伴你。”
“你以为她回来定居,她只不过来接她母亲移民。”
“呵!但总也会住上一段时间吧。”
“一个月多一点。”
“你们多聚聚,多去逛街、购物。”
“我本来想等你今天回来,请她去吃饭。”
“对不起!千万个抱歉。她回来一个多月,下次赶得及,一定赶得及。”
“她已经回来差不多十天。”
“我由纽西兰回来马上请她,早机到晚上请客,一定赶得及,或者为她开个派对。”
“你别来这一套,只要请她吃顿饭就够。开个舞会若男主人不在,碧姬还以为我跟你离了婚。”
“这话可不要说。太太,你喜欢怎样便怎样,一切听你的。”
水晶轻叹一口气。
“还生气?”
“谁生气?你快去开会吧。”
“你今天约好碧姬,到赴约时间没有?”尔希体贴关怀地问。
“根本没约好,怕你行踪飘忽,对你没有信心,”水晶伏在床上:“今天不出去,睡大觉。”
“难得碧姬回来,大家做个伴上街,开心开心。”
“我的事你不用管,你还是去开会吧,我真的想再睡。”水晶说完,一拉米白丝被,闭上眼睛。
吴尔希只得为她拉好被子,房中冷气开得很低,然后在她的脸颊上吻了吻,才走出房间。
这些年,吴尔希永远行色匆匆。
水晶不想睡,也真的不想出去。碧姬去了王志飞家陪她二嫂,水晶计划丈夫回来一同接她去吃晚餐,现在她一个人,就不好意思去跟碧姬的二嫂抢人。碧姬自从和她见面后,天天一起,今天她二嫂闷得慌,叫她去吃午饭,今天就让碧姬陪她好了。
水晶比平时早起床。
婵姐马上笑盈盈地进来侍候。
“少奶,早安。”她笑着说:“今天一大清早,就有人给少奶送花了。”
“花?”吴尔希出门去了,就算他在家,他也不会送花,他只会送房子、汽车、钻石……送花那样浪漫的事,他不会做。
婵姐把一只长长的盒子捧上。
水晶接过,盒上有张纸。
打开信封,把纸抽出来,一看——c1水晶:我知道你喜欢紫、白和绿色,希望你也喜欢我挑选的花!c2那是深、浅紫的拖鞋兰,很名贵,很美,水晶当然喜欢。
但,辛俊为什么给她送花?
王志飞以前也常给她送花——玫瑰、康乃馨。
王志飞表白追求她的。
辛俊又为了什么?
就为了交个朋友?
有一个这样好看的朋友其实不错,每天看看也是欣赏,谁不喜欢漂亮的事物?可惜他是男的。
先约晚餐又送花,不是想追求她吧?也许他对她有点误会。
不管怎样,花如此美,水晶把花交给婵姐:“替我c在房间里。”
“是的!少奶。”婵姐不知道谁送的花,但能入少奶香闺,这花很受欢迎。
水晶看见碧姬时,没提辛俊送花的事,怕碧姬为她伤脑筋。
她也借故不陪碧姬上健美院,只管接送。
但花,仍然是天天送来。
这天是白色的蕙兰,又有一张纸——r%水晶:好几天没看见你了,为什么不来健美院,想念你,希望很快可以见到你!
辛俊r%水晶再笨再单纯,也看得出辛俊对她有意思。
他和王志飞一样,是想追求她,不过王志飞是小子,辛俊是白马王子。
白马王子又怎样?与她何关?她已经是有夫之妇。
大概辛俊还以为她是兰闺淑女,未嫁云英。当他一旦知道她的“太太”身份,他便会知难而退。
怎样告诉他?去健美院,面对面的说,那多难为情!
请碧姬代为表达,那辛俊岂非更难为情?他毕竟是碧姬的导师,却去追求学生的朋友?
真是好麻烦,怎办?
先不管,今天还要做“柴可夫”。
不用困在家里,和朋友相聚是件快乐事。
碧姬若走了才闷个够。
她把保时捷开出去不久,一部车子开出来,挡住她的汽车。
她认得那辆日本跑车是辛俊的,因为与别的不同,有美感。
水晶只好把汽车驶过一边。
山路阔,也阻不了别的车辆。
辛俊也把车驶过些,仍在她的前面,他打开车门走过来。
“水晶!”他攀着窗。
“有事吗?”她有点手足无措,从未遇过这种事。
“我有些话,想和你谈谈。”
“说吧!这儿很少车辆经过,比较静,聊两句没有关系。”
“我的话两句说不完,你到我的车上,我们一面开车一面谈。”
“我的车子怎办?”
“用无线电话,请司机驶回去,这儿离你家不远。”
“还是不行,我要去接碧姬,今天她要上课。”
“我们可以一起去接碧姬。”
“碧姬不会高兴,你是导师,她怕其他同学看见了,会受排挤。”
“水晶,我真的有话跟你说,求求你,帮个忙。”他一直弯着腰,苦苦恳求。
“我能做些什么?”
“如果你不肯和我同车,那么,我们去喝杯茶,花不了你多少时间,好吗?”
这个男孩子一贯自信又自傲,这般要求着,水晶很难不心软。况且,她也知道,有些话非说清楚不可。
“好吧!我们各自驾车。”
他们到山顶餐厅。
透过落地玻璃,俯瞰下去,可以看见整个香港。
辛俊和水晶面对着面。
彼此对身前的饮品毫无兴趣。
辛俊的英俊脸上略带忧郁。
“我送给你的花,你喜欢吗?”他终于鼓起勇气。
“全都喜欢。”
“但是,自从我送花给你后,我再也见不到你了。你送碧姬回健美院,自己都不肯上去,是不是我送花送出了问题?”
“本来没有问题的。噢!你经常喜欢送花给你认识的人?”
“怎会,若是这样,我会破产,因为我认识不少人。”他垂下眼皮,睫毛又长又密:“我只给我喜欢的人送花,而且很少有人收过我的花。”
“你真的喜欢我?”
辛俊点着头。
“那是不可以的……”
“我明白,你是豪门千金,而我,只不过是个健身导师。虽然,我不是什么太医师、大律师,但,教健身也是一种职业,收入也不会太差,只是不知道你同意不同意?”
“我同意,你的职业不差,但……”
“但我没有你父母那么富有,虽然,我不敢说我出身大富之家。但我父母都是医生,现在,他们已经退休了。不过我家还有不少产业……”
“辛俊,你真的误会了。”
“你不肯和我交往,不是因为我的家世,是不是我本人?我本人有什么大缺点?”
“没有!我看不出你家庭和你本身有什么缺点。如果你只把我当普通朋友,好像你对碧姬,我相信一切都没有问题。”
“我说过我很喜欢你,希望你能接受我的追求。当然,如果你根本讨厌我,那就没办法。”
“我并不讨厌你。但是,你也不可以追求我。”
“那证明你不喜欢我。”他叹气靠在椅背上。
“也不是这个问题,是我们相识太迟了。”
“太迟?”他想一想:“你已经有了男朋友?”
“没有那么简单。”水晶不想再拖下去伤害他,老实说,若单是做朋友,她非常喜欢他:“你一直叫我水晶,其实,我也是吴太太。”
“吴太太?”仿似晴天霹雳,辛俊的面色变了:“你刚结了婚?”
“不!我已经做了三年吴太太。”
“那么年轻……”他长嘘口气。
“我十九岁结婚,今年二十二岁,我只比你小一岁,其实,也不年轻了。”
“对不起,水晶,不,吴太太。”
“为什么要道歉?”
“因为吴先生,还有,那些花,没给你带来麻烦吧?”
“没有!他根本不知道,他不在家,公干去了。”
他微笑,酸酸的、苦苦的:“吴先生一定非常英俊、能干、对你体贴入微。你有一个好丈夫,碧姬提都没提过。”
“她这次回来,也没有见过他,怎么提?”
“对的,你刚才说过,吴先生公干去了?你为什么不陪着他?”
“他常出外,陪得了多少次?”
“他舍得和你分开吗?”
“他生意多又忙。我要去接碧姬了,我们结帐吧!今天总该轮到我付帐了……”
早晨醒来,婵姐说:“今天真奇怪,那送花的男孩到现在还没有来。”
“他以后都不会再来了。”水晶望了望床头的蕙兰。
“他不送花了?”
“他送花,只是送花给我的人,已经离开了。”
“噢。”婵姐似乎很失望,水晶才真正失望。
昨天水晶和辛俊分手后,立即松了一口气,因为辛俊明白她是有夫之妇,不会再误会,拖累下去。
但是,从此之后,她会失去这个朋友。
虽然,之前,他们只吃过两次饭,但,大家相处,也很合得来,说话投机,比跟尔希谈生意,不知道愉快多少。
如果他不是喜欢她,要追求她,有一个这样的朋友,有空喝顿茶、吃餐饭,就算聊聊天,也总算有个对话的人,不至于独守空帏,天天对着四面墙壁那样无聊。
她是有点惋惜。
但名花有主,只能叹相逢恨晚。
“唉!算了!一切都是命,半点不由人,注定孤独,又怎可以有个伴侣。”
水晶不是个怨天怨地的人,很快就释然了。
何况,吴尔希多次发誓,再多忙一年,就可以陪她环游世界。
明天会更好。
上午,碧姬来电话,说有事出外,不和她吃午餐,请她四点钟到她家吃麦米山楂糖水。
碧姬总不能一天到晚陪着她。
人家有家,有亲人有丈夫有儿子。
水晶是明白的。
最近碧姬回来,她已经开心快乐许多。
四点不到,她已去碧姬家,碧姬也回来了。
王太太和佣人去买海味,到外国每人送一包,也要买几箱。
“今晚吃冬菇餐好不好?”王太太出门前问水晶和女儿。
“当然好。”碧姬说:“冬菇养颜美味又能减肥,水晶呢?常来我家吃素厌不厌?”
“我无所谓,好吃的我都吃。冬菇还养颜,岂不好?”
“我会用冬菇做几个不同的小菜,我还是买半只挂炉鸭回来。”王太太说。
碧姬母亲王太太出去了。
屋子里没有旁人,她们就在大厅聊天。
碧姬看了水晶两次。
“碧姬,”水晶看看身上的小白兰花裙子:“我没有什么不妥当吧?”
“人家穿花裙子不多不少总带点俗气,你怎么还是这般清雅?”
“大概是名牌。”
“不,是你太美,身材又高,一等一的外表。”她突然话题一转:“刚才我和辛sir吃午餐。”
“你又请他吃饭?还有许多解决不了的话题?看来你减肥已有进展。”
“是辛sir请我吃午餐。”
水晶一愣,没道理。
“他早上就打电话来,所以我才会约你四点钟到我家。”
“噢。”她不知道要不要告诉碧姬,有关辛俊追求她的事,算不算背后道人长短?
“其实,这两天上课就觉得他不对劲,心神恍惚、平时他教我们很严谨,这两课别人不说吧,我跳错几次他都不说话。其实,他根本没发觉,人在心不在,我就知道他有事。一同上课的同学都知道,还以为他病了呢。”
“也不稀奇的,强人也会有小病。”
“相思病!你知道吗?”
“我……”水晶摊开手,苦笑,怎样说?她还想不到该怎样告诉碧姬。
“他今天约我吃午餐,完全是因为你。”
水晶垂下眼皮:“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你,好像说他闲话,标榜自己,辛俊约我吃饭,送花给我,开车到我家门口等我,还当面对我说喜欢我、要追求我。我已经告诉他,我是吴太太,不想他误会,拖下去不好。”
“他全都告诉我了,还问了有关你和尔希许多事,比如尔希是否很爱你,你快不快乐等等。”
“你怎么说?”
“实话实说。”
“全都告诉他,包括尔希为了公事常抛下我?”
“那是事实。他由斯里兰卡回来半天又去澳洲、纽西兰。那半天不是陪伴你,而是去开会。”
“碧姬,我说过,尔希再忙一年,就可以陪伴我了,他跑来跑去也只不过为了把生意搞好。”
“辛俊关心你,我不好意思骗他,自从你拒绝他之后,他心情很坏,甚至有点伤心。不过也只怪自己没福份,但自从他知道你的实际情况,他为你不值,为你感叹,也为你难过。”
“我没有什么,嫁给商人就是这祥,哪一个生意人不忙?除非他不是成功的生意人。”
“我和辛俊,甚至我妈,都不同意,成功的商人一定要忙到冷落娇妻,而且不是几个月半年,足足三年了。”
水晶心里叹气,但说不出口,说真的,如果没有碧姬,她寂寞得要死。只是,她不习惯向任何人诉苦,包括丈夫,就当作若无其事,无聊时就睡大觉。
连吴尔希也以为水晶喜欢睡大觉。
“辛sir说,如果你嫁得幸福,丈夫又爱你,他就死心了。”
“辛俊又怎知道尔希爱不爱我?”
“他说,如果你丈夫爱你,怎会常抛下你去公干,这一次还一去二十天,若他有你这样美丽可爱的娇妻,他连和你分开一天都觉得难过。”
“他去公干,谈生意也带着我么?”水晶仍须为丈夫,或者是为自己辩护:“别忘了我讨厌生意。”
“我问过他同样的问题,他说,根本没必要去那么多外地公干,不是每宗生意都要出动大老板,派些手下去就可以了。若真非要自己出马不可,太太仍可带在身边,公干不外乎开会、视察、签合同。每天不可能由早忙到晚,一定有私人时间,一有空便陪着太太。”碧姬点一下头:“辛sir的话也有道理,吴尔希的确太不重视你。”
“其实他对我很好,外面又没有女人,就是太紧张生意。”
“你在他心目中,始终不是占最重要的地位,他实在太不懂得珍惜,有一位如此出色的太太,整天把她扔在家里。”碧姬深深地看她:“我是关心你,你要对我说真话,你一个人守在家里到底寂寞不寂寞?”
“我很喜欢睡觉的,午睡也可以睡半天,咳。”
“睡醒呢?”
她咽一下:“有时……”
“我们从小一起,你一向不是太活跃,不会整天跳个不停,但你也喜欢热闹、结伴。你家里有兄姐,在外有同学,你从未试过一个人逛街、看电影或独自困在家里。”
“结了婚,总有改变。”
“你很享受现在身边没有丈夫、没有亲人、没有朋友的生活?”她补充:“如果我回加拿大之后。”
“这是暂时情况,尔希答应我再多忙一年半载,就可以陪我环游世界,一切会安定下来。”
“你不是说,他两三年前也同样说过这样的话?结婚三年说过二三十次,你信任他?他肯为你放下生意,早就做了,何必光说?”
“他也有困难的,他找不到可以信任的人,事事要亲自办理……而且,乃乃和六姐不久也会回来的……”
“多久?你有丈夫怎能再依靠亲人或家姑?他什么时候才找到可信任的人?怎样的人他才肯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