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斗争。”
“你说我现在算植物还是算人呢?”季笙以前只能自己闷头想到死,现在宋阳知道后就能听听别人的意见了。
“植物占二成,人占八成。”宋阳,“你现在还是照人的方式生存,菟丝草不是把你变成一株草,而是改造你的身体,好当做它的苗床——但在它扎根之前,你就把它给剪了,所以它现在留在你体内的像向阳性这些本能,只是残留的dna的记忆而已,它其实影响不了你。”
季笙不敢相信,可她又盼着这是真的。
“真的吗?”她问,“我不是越来越像植物?”
“不是。”宋阳说,“你有真的因为很困而突然睡着吗?”
“没有。”季笙肯定的说,她只是觉得现在这种天气躺在被窝里更舒服,姚东海和贝露佳都说这叫懒癌,人人都有这毛病。
“那你晒太阳时会不用吃饭吗?”宋阳问。
“没有!”季笙想起自己虽然晒着太阳却饥肠辘辘的情景,高兴的简直要跳起来!
“所以啊,那都是你的错觉!”宋阳斩钉截铁的说,“好了,去上课吧。跟你的懒筋做斗争,好好记笔记,回头我要检查。”
挂了电话,宋阳从面前的瓷碗里拿出一撮灰装进密封袋里,再剪下一株雏菊把它放进碗中,这次他洒上了一点生石灰,然后淋上水。
——这次看用这种方式能不能烧死它。
他最近在研究杀死雏菊的一百零八种方法。现在他能理解为什么第一次到实验室时,季笙会拿出一瓶除草剂来泡菟丝草了,因为它的生命力实在是强。
除了烧掉它以外,其它的方法都没用,不管是强酸还是强碱都不能杀灭它的细胞。他试过把它放在烈日下暴晒,哪怕是地面温度已经达到了五十度,对它来说也不算什么,只会造成脱水,晒了十五六天后,只要重新把它插回土里,只要四个小时就能恢复原气。
切碎或拍成碎渣滓也对它的细胞无损。他怀疑只要有一个细胞,再给它土壤或一株植物,它就能活过来。而在这之前,它可能可以默默等待很久很久,说不定比他的生命还要漫长的时间对它来说只是一个午觉。
但除此之外,它也没有什么坏处。他已经用雏菊做了各种试验,发现它的适应性良好,在任何土壤,任何环境都能坦然生存,毫无问题。他甚至弄来了高碱地和沙土,它都能好好的扎根。
就在他觉得是不是能开发下它的经济价值时,它的第二代就不具备这种特性了。
宋阳认为,菟丝草的dna不具备把雏菊改造成新一代的菟丝草的能力,或许本株可以,但残留的dna不行。而雏菊本身也无法吸收它的细胞,学习它的特性。二者无法融合,彻头彻尾。
所以在第一代的雏菊死后,它产生的种子里将不会再有菟丝草的dna。
换句话说,不管季笙被影响成什么样,她的孩子最终只会继承她本身的dna,而无法获得那些神奇的“进化”能力。
宋阳对季笙产生了新的兴趣。
一开始,他怜爱她,想拯救她。现在,他却对她身上的变化好奇了。
有时他会产生“季笙也是一个难得的样本”“独一无二的样本”“这个世上只有我知道,只有我了解,也只有我能观察她”诸如此类的想法。
但随即,罪恶感涌上心头。
他勉强把这些念头忘掉,但时不时的它们就会冒出来,缠绕在他的心上。
这段时间他避免去找季笙,不知是不是罪恶感作祟,他希望自己能忘掉那个念头,记住自己是季笙的男友。
可是研究菟丝草是他的责任,也唯有他能承担。他不能连研究都逃避掉。所以他一直在来回反复。
不过他现在已经想好要怎么做了。
“宋阳?”季笙刚从考场出来就接到宋阳的电话,“你说你来找我了?你在哪儿?”她左顾右望,好像他能突然从哪一个角落冒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