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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精品h文合集第101部分阅读(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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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伦奇案第16章

刑天看着焦虑的女儿,忽然想到白大喜。这是一个愚昧无知的女人,但对父亲的爱却是那样的深厚……他从白大喜身上看到了刑小红的影子,是啊!女儿对自已的爱不也一样的真挚吗?

刑天看着胸口急促起伏的女儿,百般滋味涌上心头。

“爸爸你在看什么,怎能这样看人的?”

刑小红看到父亲目不转睛盯着自己的胸口,不觉晕红满脸。忽然捂嘴一笑,娇柔轻声的说:“爸爸别这样看,羞死人了,想看亦要回家再看……”

“回家?回哪个家?”

刑天茫然看着女儿,刑小红虽然还是满脸羞红,但神情已恢复平静:“当然是爸爸的家了。”

“什么?小红你真的要搬过来跟爸爸一起住?”

刑天满脸惊讶,看不出是喜是忧。

刑小红咭咭娇笑:“是呀!我的行李就放在值班室,怎么?爸爸不欢迎我吗?”

“欢迎、当然欢迎……”

刑天除了说欢迎已想不出更好的表达方式。

刑小红突然搂住父亲的脖子,用丰满的胸口摩擦着他的身体,蚊声说:“爸爸,你想,想看那里吗?”

女儿肉体的温柔令刑天手足无措,长期独居的他,感觉体内有股原始欲望在涌动,更令他尴尬的是,那多年没有感觉的私处,猛的复苏膨胀。刑小红明显感到父亲生理的反应,俏脸更加羞红,忽然在父亲脸上亲了一下,羞道:“回家再看……回家我任爸爸……怎样都可以。”

刑天父女踏着黎明前的黑暗,离开办公大搂,向数百米外的职工宿舍走去。

天空逐渐浮现出淡薄的浅灰色,西北上方残存的几颗星星,发出暗淡的星光,深冬的清晨是那样宁静,只有三五只不畏严寒的小雀儿,站在光秃的树梢上唱着悦耳的晨曲,似要打破这拂晓前沉寂。

刑天停下脚步,搓搓发冷的双手,深吸一口新鲜空气,心中郁闷顿时一扫而空。刑小红学着父亲样子,吸了口清新空气,微笑说:“清晨的空气真好。”

刑天望着逐渐变色的天空说:“是啊!新的一天又要开始了。”

“爸爸为何如此感触?”

“没什么,爸爸只是觉得,新的开始总会伴随着旧的结束,部分或许可以过渡到新的一天,但更多的人和事却永远留在昨日,成为历史的陈迹。

“爸爸是说刚审讯完的案子吗?”

刑小红眨动着晶莹明亮的大眼睛,凝视着父亲。刑天点点头,不说话。

“爸爸对这案子有何看法?”

刑天反问:“你说呢?”

“我也说不清楚,只是感觉心里很不舒服,按常理说,不该这样,但却……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刑天淡淡一笑:“人有七情六欲,警察也是人嘛,自然难免受喜、怒、哀、乐等情感困扰。”

刑小红问:“爸爸觉得白大喜这个人怎样?”

“这是一个很特别的女人,既愚昧又有点无知。是了,小红为什么这样问?”

刑天奇怪的看着女儿,刑小红脸一热,却很认真的说:“爸爸所看到的只是表面上的现象,白大喜其实挺可怜的,单凭她对白金龙那份执着感情就可以肯定,她是一个值得同情的女人,是一个对任何人都不构成伤害的弱者。”

“弱者?小红真的这样认为吗?”

刑小红看着父亲,疑惑不解的问:“难道爸爸认为不是?”

刑天抬头看着曙光初现的天空,吁了口气:“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弱者等同于受害者,小红你说,这件案子里的真正受害人是谁?”

谁是受害者?是白三喜、白来喜、张玉兰、白二喜,还是白大喜和白金龙?

刑小红思想有如一团乱麻,理不出个头绪来,刑天笑了笑:“这案子,既可以说每一个人都是受害者,又可以说每一个人都不是受害者。”

“为什么?”

刑小红惊讶的张大嘴巴。

刑天从口袋里掏出烟盒,抽出一根刚要点燃,刑小红一把夺过香烟,嗔道:“爸爸昨晚已经抽了很多了,现在还抽?一点也不爱惜自已身体,再这样我真的不理你了。”

刑天呵呵笑道:“哦?还没搬过来跟爸爸一起住,就做起大管家来啦?”

刑小红俏脸粉红,咭咭娇笑:“爸爸不对,我当然要管喽。”

刑天向冰冷的手呵口热气,用力搓了搓说:“好、好、好,爸爸听小红的话不抽就是。唉有你这个宝贝儿女,爸爸以后想自由都很难了。”

刑小红粉脸娇红,轻轻捶打着父亲:“爸爸别打岔,你还没告诉我为什么呢?”

女儿的娇态令刑天如痴如醉,感觉彼此间的距离从没有今天这般接近,神情激荡的他,情不自禁的吻上女儿红彤彤的俏脸。

“爸爸你?”

父亲突如其来的亲吻令刑小红手足无措,既惊讶又羞涩的她,本能的四周看看,幸亏街道行人匆忙,谁也没有留意这对父女的异样举动,晓是如此,刑小红的脸还是象晚霞般红了通透。

刑天忘情亲吻女儿,随即感觉失态,轻轻推开女儿,扶正头上的大沿帽,尴尬的笑了笑,话回正题说:“白金龙长期遭受张玉兰、白来喜母子欺凌,最后还惨遭杀害,可以说是最大的受害者,但他是弱者吗?不是!从他强奸白二喜长达半来看,这个白大喜眼中的慈父,比一头凶狠的豺狼善良不了多少。

白大喜是受害者吗?不可否认,她的遭遇令人叹惜,但决不是值得同情的一个,你能担保,白金龙的身死与她的愚昧无知无关吗?这个女人心中只有父亲,并倾注了毕生的爱,然而她可曾想过,当她满足了父亲性欲的同时却剥夺了本该由母亲拥有的权利呢?

在众人当中,白二喜无疑是最值得同情的,未嫁时遭受兽父强暴,出嫁后再受恶弟强奸,是一个地道的受害者!然而,这个学历不算低的女人做了些什么?

她并没有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已,而是选择了逃避,甚至默许丈夫对自己亲妹的强奸,虽说不是怂恿,但要是白三喜遭受强暴,她这个姐姐能逃过良心的遣责吗?

白三喜不但是个让人惋惜受害者,还是一个令人痛恨的弱者!虽然没有直接参予谋杀,但为求生存,妄顾父亲死活的麻木行为,早己失去别人对她遭遇同情的基本条件。

最后是张玉兰和白来喜,这是一对心态最为复杂的母子,说实话,我看不出他们有杀害白金龙的理由和胆量,“杀人偿命”这是千古不变的定律,是什么促使他们突破对杀头的恐惧而行凶杀人?我想这只是刹那冲动的结果。如今,虽然还没有受刑,但这对母子己跟死没有分别,刑场上的子弹,对他们来说只是最后的解脱。”

刑小红叹息说:“一个好好的家庭,最终却弄成个家破人亡的境地,难道这一切真的不可以避免吗?”

刑天道:“人性之所以复杂,这是因为善与恶的变换全发生于人的一念间,白金龙一家的悲剧当然可以避免,但前提是要有与人为善的意识,俗语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当恶念深种的时候,你还奢望能长出善果来吗?”

刑小红一脸倦容,白来喜也好、张玉兰也罢,对她来说都只是过眼云烟的人,她此刻最想做的是痛痛快快洗个热水澡,然后再舒舒服服睡上一觉。

“爸爸,时间不早哪,我们走吧!管他那么多干嘛,这家人的命运由法律来裁决吧!我们现在最要紧的事是回家、洗澡、然后睡觉。”

刑天看着双眼通红的女儿,心疼的说:“小红一定很累了,瞧!双眼都熬红了,走吧,咱们回家去。”

与父亲并排走着的刑小红忽然一脸晕红,蚊声道:“我想和爸爸一起洗澡好吗?”

“什么?”

女儿的话如雷贯耳,刑天手一松,行李丢在地上,惊愕的问:“小红,你,你说什么?跟我,跟我一起洗澡?你不是说笑吧!”

刑小红羞红满脸但却语气肯定的说:“谁跟爸爸说笑,我做女儿的难道跟自己父亲一起洗澡也不可以吗?”

“为什么会这样?小红为什么要这样?”

刑天对女儿的爱并不逊于世上的任何一个慈父,但他毕竟是有理性的人。女儿离婚他可以支持,女儿要搬来与自已一起住,他亦不反对,但女儿要跟他……

这是乱伦的第一步,怎可以呢?十年前己做错一次,十年后的今天,他无论如何亦不会再让这种错误发生的。“乱伦”这个既熟识又陌生的名词,经过白金龙命案的注释,己变成血腥恐怖的死亡象征。

刑天想起白金龙父女的结局,感觉不寒而栗,口中喃喃自语:“不行,爸爸不想害你,爸爸不想小红变成第二个白大喜。”

刑小红脸色大变:“爸爸不愿意就算了,不要说这么难听的话,无论爸爸怎样想都好,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我刑小红不是白大喜,你也永远不会成为第二个白金龙。”

刑小红说着双手掩脸,拔脚就跑。

“小红,小红,你怎哪?等等爸爸,小红,等等,别跑……”

刑天大声叫喊,提起行李快步追了上去。刑小红并没有因为父亲的呼唤放缓脚步,她为父亲的“绝情”而伤心,泪水象珍珠瀑布般挂满了脸。“天色开始大白,路上的车声和脚步声渐渐繁杂起来。

“爸爸,你答应过的事可不能反悔啊!”

刑小红泪痕未干的看着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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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是那种言而无信的人吗?”

刑天掏出手帕替女儿擦去泪痕,心情极为复杂,女儿的任性令他手足无措,费尽九牛之力才将她哄得破啼为笑,其中苦乐真是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那就好!走吧爸爸,咱们快点回家,我要爸爸象小时候那样帮我擦背,嘻嘻!”

刑小红笑意盈盈,拖着父亲的手加快了脚步。

“小红别急,慢慢走,你这样拖着爸爸的手让路人看见多不好啊。”

看到女儿开心的样子,刑天的心一阵苦涩,他知道自己已踏上一条不归路,这条路的结局会怎样?没有人会知道。

“管它的,就象小红所说,她不是白大喜,自己当然亦不是白金龙了。”

刑天不自觉的笑了起来:“白金龙、白大喜跟自已和小红的情况不同,怎可以相比?真是荒谬。”

“爸爸你笑什么?”

刑小红好奇的看着父亲。

“没笑什么!走吧,回家洗澡,爸爸替小红擦背……”

抛开顾忌的刑天,感觉一股原始欲望在体内燃烧,愈烧愈旺,令他渴望难控。

就在这时,一辆挂着警牌的吉普车,闪着警灯,风驰电掣驶向旗公安局,车上的人看到刑天父女,急忙把车刹停,急刹车发出的怪叫声,在清晨的街道显得格刺耳。

车门打开,两个头戴大沿帽、身穿上白下蓝制服的警察向刑天跑来,刑天一看,原来是刑侦队员小黄和法医刘伟。快步迎了上去,小黄和刘法医,双脚立正的给刑天敬了个礼。刑天问:“怎么现在才回来?”

小黄擦着汗水说:“吉普半路抛锚,修了一个晚上,到现在才修好。”

(。。)

刑天问刘伟:“白金龙尸体的检查结果怎样?”

刘伟双手不停的搓:“白金龙的尸体不见了?”

“什么,白金龙的尸体不见了?”

刑天满脸惊讶的看着刘伟。

刑小红插嘴道:“难道张玉兰和白来喜在撒谎?”

刘伟说:“我们根据犯人的口供,赶到后山枯井,发现很多血迹,就是不见白金龙的尸体。”

刑小红自言自语:“难道是被移尸或者白金龙还没有死?”

托腮沉思的刑天忽然问女儿:“小红累吗?”

刑小红摇头道:“不累。”

刑天大手一挥:“走!回去,再审张玉兰母子。”

刑小红热情期待着与父亲旧情再续,想不到却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白金龙的尸体不见了,要继续审讯犯人,疲倦不在说,和父亲的事……如果就此泡汤实在心有不甘,但军令如山,不到她推辞,只见她一脸失落的说:“现在就审?那,我们……”

刑天坚定的说:“我们的事回家再说,现在审讯要紧,因为这故事还远未结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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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辉荒野

第一章

我住在春水乡春水村,是一个远近闻名的壮小伙,当初村中的几个小痞子到我舅舅家闹事,我舅妈忙跑到我家找我,我二话没说,跟了过去。一人对几人,拳头对匕首,三下五除二,将他们打得满地找牙,羞愤而去。

至此,人人皆知,老王家的小子是个打架的好手。那些小痞子见到我象老鼠见了猫,远远躲着,实在躲不过,就热情的跟我打招呼,称“王哥”我也不能做得太绝,点点头,给他们一个面子。

我姥姥家与我家同在一个村,只是一个在村东头,一个在村西头,有几百米远,我爸妈在一次地震中没了,我本应该也死了,可是我命大,习得的气功救了我,那时我已经是十多岁。

舅舅是个很孝顺的人,高中毕业就出去打工,那时在村里,高中毕业可了不得,是一人大秀才了,如果能考上大学,那可是光宗耀祖,可他却不考,要出去打工,把姥爷气得够呛,后来挣了些钱,带回来一个媳妇,长得俊俏极了,人又和气,在整个村里极有威望。

他又买了台拖拉机,那时,整个乡镇也找不到一台那东西,他用它帮别人搞运输,几年间,在村里就是数得着的富户了,盖了一间大瓦房,宽敞明亮,将姥姥姥爷接到他家去住。

舅妈也不干活,就在家里伺侯他两位老人,还有一个女儿,送在镇中心小学上学,长得跟舅妈一样,很美,我跟她叫姐,从小我就梦想娶姐做媳妇。

我家出事后,舅妈本想将我接过去,到她家去生活,我也有点心动,跟这么美的舅妈过日子可是幸福极了,可我舅却不答应,说是让我自己住,自己生活,我当时恨死他了。但随着书越读越多,对他的用心倒也能明白,当初他说什么天将降大任云云,听得我挺迷糊,现在也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了。

我现在自己过得很好,有两亩地,是舅舅的,他家现在不用种地,用钱买粮吃,一头牛,五只羊,一间小土房,日子倒也过得很好。春天种玉米,秋天种小麦,那些粮足够我吃的了,再加上我在家的园子里种些各种各样的蔬菜,算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生活了。

我只读到三年级小学,父母死了,也没人给我交学费,只能辍学了,但我上学时的成绩总是第一,可能与我学的气功有关吧,回家后,我对读书的兴趣更大了,比上学时大多了,有那么一句话:只有失去了才知道它的宝贵,我对这句话挺能理解。

本来上学时,我不大喜欢读书的,只是照着老师的吩咐,上课专心,下课做作业,没怎么出力,也不象老师在给爹妈写信时说的学习刻苦,不知怎么,就总是考第一,可能真的是我聪明?我想,还是与我的气功有关。

说起我练的气功,那可是有些神秘色彩,那是一个冬天的下午,下着大雪,雪花有眼睛那么大,田野里白茫茫一片,让我想起小学课本里的一个词:银装素裹。雪厚得能盖得住脚脖子了,这在我们村是很少见的,因为太薄了。

我爸那时正给我舅家当长工呢,帮忙开车,不过开的是汽车,舅舅家可就只有这一辆汽车呢,拖拉机很多啦,早晨时他喝了两口老烧,有些兴冲冲的走了,去镇上送货。

我想他那么高兴可能是与昨晚他俩人在房里那一阵子的折腾有关吧,反正老妈也是满面春风的,我的推理能力可是不凡的,我们班上的大牛就喜欢讲这些黄东西,一下课,就聚成一团,听他讲,我吸收能力强,一对照,就将他们俩昨晚干的事猜出个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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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他高兴得过了头,竟将汽车的防滑链忘了,昨晚上说是有些生锈,拿出来上上油。

看着越下越大的雪,我只好将能穿的东西都穿上,拿着那破链子,向镇上进发,其实小镇与我们村也隔得不太远,只有三十几里路吧,走起来,一般人要用将近一个多小时,但这是在下雪天,路可没那么好走,我也快不起来,开始时,刚一发力,就是一个跟头,跌了两次,就不敢了,只能乖乖的走了。

雪越来越大,风也起来了,吹得雪花漫天飞舞,直往领口里钻,瞬时即化成水,顺着脖子往下流,那滋味,简直想把老天揪下来打几拳。而且迷眼,弄得你眼睛都睁不开,更不用说是欣赏雪景了,没那份闲心。

我眯着眼,沿路边起,后来发现路左边好走,于是将老妈吩咐的走右边置之一旁,就走左边,走着走着,都有点困了,忽然被什么给拌了一跤,在路上砸出一个大坑,脸上全沾了雪,就像吃芋头时先沾点白糖,我现在就像那沾了白糖的芋头。

我心里那个气呀,马上起身,想找罪魁祸首算账,就是块石头,我也要将它挪挪窝,回头一看,却并不是石头,是一个人。

走上前去,一个光头的老头倒在那里,被雪给盖得很严实,我摸摸他的手,冰冷冰冷的,摸摸脸,也是那样,我想,是不是死了,唉,真可怜,这么老了,定是他儿子不孝顺,不养老,才让他冻死的。

忽然,我想起老师教的,去摸了摸他的心脏,哈哈,还动呢,看样子没死,我去镇里的决心动摇了,心里想,反正老爸那里没事,顶多今晚不回来,舅舅在那里有间办公室,还是救人要紧,就不定能救回来这个可怜的老头呢。

于是,将衣服脱了两件给他披上,我跑动几步,热乎热乎身子,将他背了起来,还好他很瘦小,也不重,跟我家里的小狼差不多,小狼是我家里的那条大狼狗。

但是,走了不到一里地,我就开始吃力了,虽说开始不重,但时间一长,越来越重,后来就像我爸那么重,再后来,就像我爸的汽车那么重了。

我跌倒,趴在那里唬哧唬哧大喘气,从嘴里冒出的热气能把雪给化了,那光头老头仍是那幅不死不活的样子,我又摸摸他的心脏,嗯,还活着,看来这个老头命还挺硬的,怎么办?

背我是背不动了,用什么办法把他弄回去呢?我蹲在那里想办法,手都快僵了,才想出来一个法子,现在想想,那时还挺笨的,亏别人还夸我聪明呢,去附近的山坡上弄来一堆树枝,用藤条绑起来,弄成一个雪橇,弄完后,我的手确实冻僵了,又是扒雪找树枝,又是绑雪橇,能不冻僵吗?挺后悔没把小狼带来,要不就不用我自己当狗来拉雪橇了。

这次好多了,甚至下坡时还能滑雪呢。终于在傍晚,我回到了家,老妈在家里做饭等我们回家吃呢,见我拖了个光头老头回来,一脸惊讶的问道:“小舒,你怎么弄个和尚回来?”

我这才知道我救的是一个和尚,不是没人养的老头,心中有些气愤,好象他骗了我一样,但很快又被好奇占据了心,原来和尚是这个样子,以前听别人说过和尚,却没见过,这下,明天,一定要好好显显,羡慕死那个死大牛。

老妈将烧好的热水加了些雪,把老头浸在水里,我有些奇怪,一问才知道,原来受冻的人不能用热水泡,只能用温水,至于为什么,她就不说了,说什么说了我也不懂之类的大话,我心想一定是她也不懂,也就悉然,给人留个面子,这种小小的常识我还是明白的,即使她是我妈。

后来,光头老和尚醒了过来,只是说声多谢小施主,就没事人一样,我心里不大高兴,最起码要千恩万谢吧,我可是救了他一条老命呀,后来听老爸说,出家人对生死看得不那么种,我就更迷惑,难道他不是人?要不怎么能不看重生死呢,越觉得光头老和尚是个大大的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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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老爸纠正我的称呼,说不能叫光头老和尚,因为和尚都是光头的,老妈把我们两人一起骂,又纠正一次我的称呼,说要叫大师,甚至连称呼时的动作都定了下来,要先立正,微垂眼,双手合什,先念一声“阿弥陀佛”再称“大师”逼着我把这个动作练了十多遍。

后来那老和尚大笑,说我这个动作很规范,可惜用错了地方,因为他不是和尚,他是西藏的喇嘛,至于藏密云云,我是没听明白,只知道,我被老妈折腾的够呛,最后她还弄错了。

老和尚住了两天,就好了,要在我家的柴房住一段日子,那老和尚果然是个怪人,两眼有时会放光,挺吓人的。直到有一天,我见到小狼被他抓住,最奇怪的是他的手竟没有碰到小狼,能隔着几寸,又见他一挥手,小狼被扔出很远,打个滚,爬了起来,没事。很神奇,于是,我下定决心,要跟他学学这招,如果学会了,那大牛可就不能再猖狂了,我就像扔小狼一般将他扔出去。

还以为要费些功夫呢,没想到,一说,他就痛快的答应了,让我挺失望的,还以为他要百般发难呢,这样太容易点,没有刺激。

但跟他学起来,才知道自己上当了,太枯燥了,又得跟他学着念咒,说些不是中国人的话,又得跟他学结手印,这可是个难活,那些五花八门的手印,记住了可真不容易,我也挺佩服自己,那么聪明,竟能记住了。

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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