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袁承志的胳膊,这个外国女人,根本就不知道大明百姓所谓的‘男女授受不
亲’之类的祖宗教诲。
“若克琳宝贝儿,我们在说战斗的事情。”
袁承志也是大方地将若克琳的腰搂住,轻拍着她柔软的胳膊,“怎么样?吓
坏了吧?”
“才不会!我们葡萄牙国家,对这种战争,简直就是家常便饭!有什么可怕
的?只是,你的军队,好厉害哦,我们国家的军队,也没办法跟你的军队比呢,
咯咯,亲爱的袁,你简直就是一个魔鬼将军。”
若克琳娇笑不已,胸前硕乳,颤成了美妙的波浪……
一个小时后,士兵们打扫完了战场,获得的武器不少,金银也不少,这群一
路烧杀过来的清兵,显然对大明百姓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把他们全部杀光,
也是罪有应得,其实,袁承志之所以要杀光他们,还有另一番考虑,自己今天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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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根本就没有易容,他不想让清兵们知道,他就是大明的袁承志,因此今天他也
是存了杀人灭口的心思。
一百多名士兵,在何捷的安排下,迅速离开了袁承志他们。袁承志一路携着
二美,说说笑笑,旅途中倒也不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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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乱伦
「内容简介」
崇祯末年,清兵入关。提供山河沦陷,红颜流泪。
阿九,红娘子,秦淮八艳,金陵十二衩……穿越大明,我是霸道邪
恶的袁承志。一己之力拒满清八旗山海关外。本书杜绝悲剧,立志拯救
大明所有!们,等等我啊……
明朝末年,以色貌才气而名冠秦淮河的金陵八艳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当时文人墨客慕名而来者何止百千?诸多叱咤风云的历史人物的命运皆与她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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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重大关系。美女爱英雄,妓女爱才子。她们的艳丽不仅令凡俗之人动心,更令
许多英雄才子为之神魂颠倒,乃至历史随之改变。
明末的秦淮河一派勾栏瓦肆,歌舞升平,笙歌彻夜的景象。其中青楼林立,
尽是风尘女子的世界,俨然成为明代最为繁华的歌舞地。许多青楼都收留有父母
双亡,孤苦无依的童女。她们教其琴棋书画,诗词歌舞。待其长成后便成为青楼
中的招牌。金陵八艳柳如是、李香君、卞玉京、郑妥娘、顾眉生、寇白门、陈圆
圆、董小宛皆是由雏妓养成至秦淮河一“绝色”的。(共60万字)
正文
大明美眉简介
薛宝钗,年龄十八,金陵十二钗之一,薛姨妈的女儿,家中拥有百万之富。
她容貌美丽,肌骨莹润,举止娴雅,聪明绝顶,手腕高明,处事练达,绝佳的管
家材料,对主角的事业发展帮助极大。看过红楼梦的不用我介绍吧?
王夫人,贾政之妻,现任京营节度使王子腾之妹,与薛姨妈是一母所生的姐
妹。她虽是贾家的二儿媳,也不太说话,但深得贾母的信任。主角的岳母,一次
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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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元春,芳龄二十,被崇祯皇帝封为贤德妃,却成了深宫中的弃妇,雍容优
雅,才气过人,性格善良,身份高贵。
贾迎春,芳龄十九,身材傲人,丰腴美艳,性格内向却极是坚毅,聪明过人。
贾探春,芳龄十八,主角的正妻,精明能干,有心机,能决断,连王夫人与
凤姐都让她几分,有“玫瑰花”之诨名。娇柔美艳,善于管理后勤事务,精打细
算,钱粮调拨,皆出于此女。
贾惜春,芳龄十六,金陵十二钗之一,少女情怀,活泼伶俐,尚未发育成熟,
标准的小萝莉。
何铁手,芳龄不详,五毒教主,性格泼辣大胆,艳若桃李,机巧百变,武功
极高,将才也。
柳如是,个性坚强,正直聪慧,魄力奇伟,柳如是名是,字如是,小字蘼芜,
本名爱柳,因读辛弃疾词:“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故自号如是
;幼即聪慧好学,但由于家贫,从小就被掠卖到吴江为婢,妙龄时坠入章台,易
名柳隐,在乱世风尘中往来于江浙金陵之间。由于她美艳绝代,才气过人,遂成
秦淮名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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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凤,金陵十二钗之一,贾琏之妻,王夫人的内侄女。长著一双丹凤三角
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她精明强干,深得贾母和王夫人的信任,
成为贾府的实际大管家。她高踞在贾府几百口人的管家宝座上,口才与威势是她
谄上欺下的武器,攫取权力与窃积财富是她的目的。她极尽权术机变,残忍荫毒
之能事,后被主角所收。
第01章我成了袁承志?
一道极亮的闪电,划空而过,天地间灰蒙蒙的一片,到处都是水汽儿,在闪
电的照耀下,一片惨白色,显得有些荫森,随后,“轰隆隆——”
震耳的雷声响彻天际,豆大的雨点儿飘落在山石上,溅起零乱的水花儿,好
一场大雨!
飘泼大雨中,山腰处,一个满身锦衣的少年,努力地晃晃头,睁开眼睛,顿
时觉得头痛欲裂,身上全都湿透了,他艰难地想要爬起身来,连试了几次,这才
将身子渐渐坐起,头依然很疼,头发湿答答地贴在头皮上,雨水顺着脸颊流下,
眼睛一时睁不开,只得伸手在眼睛处抹了一把,借机睁开眼睛,哇!这么大的雨!
自己竟然是在山上?怎么回事儿?屁股坐着的,是坚硬的山石,手掌摸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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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石头!
少年再次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衣服湿漉漉地紧贴在身上,稍动之下,竟然
有种被衣服绑住的感觉,咦?不对,这是什么衣服?身上那件长袍,长度一直到
膝盖下,颜色根本就看不清楚,可是能感觉到那种长度!裤子薄而软,如今象是
塑料薄膜似地贴在身上。
少年奇怪地两手摸索着那件长袍,感觉着它的式样,这跟自己平时穿的那种
迷彩服,差别太大了,质料柔软而纤薄,丝绸?我靠,这么大的雨,我身上穿的
竟然是丝绸?不对,这种式样,似乎是明朝时的那种长袍,前面的钮扣,形状也
是颇为古朴,难道我是在拍戏?这可不是我的工作啊,可是,如果是拍戏的话,
还应该有其他的工作人员啊,这荒郊野外的,除了自己,根本就没有其他人,也
不对呀。
少年运起目力,仔细地观察着自己的衣服,借着偶尔的闪电的光,终于看清
楚了衣服的式样,果然是自己常在电视剧中看到的,明朝的衣服式样!而且头上
还有一顶轻纱般的帽子,此时已经完全变了形,窝窝囊囊地趴在自己的头上,脚
上穿的是一种手工制作的皮靴,软软的,鞋底儿很厚,里面已经灌满了雨水,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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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子觉得湿湿的异常难受。
李成龙,男,30岁,中国特战部队首席教官,18岁从军,入伍之前家传
武功极为高明,曾获得过省级武术冠军,散打冠军。入伍后,跟随国家级散打高
手勤于苦练,最喜欢高强度的训练,接触过国家级秘传武功,并自觉进行了多项
训练,对于现代战争,有着精深的战术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战斗经验,先后担任国
家特种部队特训营营长,团长,后破格提升军衔为少将,担任特战部队首席教官
多年,期间,研究了世界作战史上的多场战争,尤其是近现代的战争,对于明清
到现代的历史极为熟悉。业余爱好广泛,中国象棋,围棋,琴,筝,萧,笛子,
书法,国画等,都特别精研过,水平超乎许多现代专业选手的水平。特别喜欢的
是古诗和古文,还有古代小说等,都有着颇深的研究。
李成龙记忆中的最后一次记忆,是在2010年8月的一天,执行反恐任务
中,自己和队友凭着过硬的基本功,爬上十八层的高楼,被对方的高手用高压电
线击中,跌下楼房时,失去了知觉,醒来后,就是目前这个样子了。
李成龙内视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倒是没有什么伤,李成龙郁闷至极,最终凭
着多年野外作战的经验,运足目力,寻找着可以躲雨的地方,果然,山坡上,有
一个简易的小窝棚,距离并不远,李成龙迅速朝那里走过去,双腿力量很强劲很
灵活,自己还没有适应现在这个身体,对自己腿力的期望值与实际力量值老是不
一致,于是摔了几次之后,再爬起来,这才渐渐适应,跌了六七个跟头之后的李
成龙,终于来到了窝棚里面,顾不得满身的泥水,直接找了块干燥一点儿的地方,
坐了下来,想着心事。
这个身体,还真不错,任督已通,内功精强,四肢强劲有力,个头倒是不矮,
有一米八五左右,竟然跟自己原来差不多,精壮程度比原来的自己,似乎犹有过
之。李成龙喘了一会儿气儿,这才站起身来,做了一会儿站桩,顿觉精神健旺,
体力充沛,神情气爽。
李成龙忽然想起,我这算是怎么了?重生了?我是谁?郁闷死了,李成龙迅
速在脑海里搜索着这个身体的记忆,嘎?袁承志?我是袁承志?靠,明末名将袁
崇焕的儿子?年方十八,此时正是穆人清离开华山,木桑道长也离开了,明朝崇
祯十四年九月二十,自己武功已成,混元功尚差最后一个关口。屁的混元功?李
成龙练了一会儿,觉得还真是不错,身体上百脉皆通,内气运行沛然而强大,遍
体舒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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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承志(以后主角就叫袁承志了)看了看天色,响雷已经不打了,雨也渐渐
停了下来,袁承志搜索着记忆中的些许片断,学自穆人清和木桑的武功,自然不
会忘却,就是金蛇秘笈上的武功,袁承志也是熟练到了极处,与自己原来的武功
和前世的武功相较之下,只觉得前世的武功更是简洁明快,当下在山腰处练了几
趟拳,这才真正适应了这个身体的强度。
现在的身体,武功着实不弱,跟前世相比,所差的只是经验和头脑,而恰恰
这些自己都具有,不由意气风发,想起父母十几年前的战死(姑且这么说,为行
文需要)袁承志也不由悲从中来,忽然想到,金蛇郎君还有一把剑留在山洞里,
便取了出来,弄了个包袱罩在外面,想起师傅让自己混元功有成之后离开华山,
便背了包袱,辞别大威小乖和哑巴,走下山来,一路上,顾不得欣赏华山的险绝
奇伟,这些对他来说,早已熟视无睹。
自己要去哪里?投闯王?哼,一个农民军首领罢了,还是去南京,看看有没
有可以发展的地方,袁承志一路行来,经过河南时,那里大旱,饿殍遍地,百姓
们衣衫褴褛,吃的是树根草皮,有的甚至吃人,幸好袁承志武功高明,一路上打
些鸟兽为食。
第02章救了俩美女
袁承志一路风餐露宿,将到南京时,已是几个月后的事情,虽然他武功极高,
可古代人就是靠着两条腿走路,幸好恩师穆人清还有一些银子给他做盘缠,要不
然,来到南京时恰值二月间,天气仍然甚冷,虽然袁承志内功已成,寒暑不侵,
可是如果穿着一身单衣走在南京的大街上,也太惊世骇俗了。
清晨的大路上,来往的人并不多,一个个都穿着那种差点儿就要及地的长袍,
袁承志虽然已经在这个世界经过了五六个月,可依然对这种衣服非常反感,不过,
他也是无奈,如果自己穿着现代版的衣服上了路,还不被人看成是疯子?初春的
天气,并不热,反而有些冷,因此,穿着棉袍的人不少,个别的竟然穿着破破烂
烂的棉袍,袁承志虽然有一些散碎银子,可也买不起昂贵的棉袍,只得随便买了
一件薄薄的棉袍,却花去了半两银子,倒是令袁承志惊讶了半天。
寒风中,路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袁承志顺着去南京的大路,来到一家茶馆
儿门前,袁承志停下脚步,细细打量着茶馆儿的布局,见这路边茶馆小楼竟然全
部都是竹制结构的,门前的匾额上,写着四个大字:“云雾茶坊”整个店面的主
色调,属于一种红与黑相间的样子,袁承志看了看里面,大长条桌子两边儿,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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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竹质的长条凳子,已经有一些客人,坐在长条凳子上,沏上一壶茶,正慢慢地
坐喝。
“客官,您来喝茶?请进。”
胖胖的店小二,肩上搭着一条长长的毛巾,穿着一件青色长袍,并不是棉的,
而是双层的那种,而且他身上因为忙碌,还冒着汗掖的湿气儿,袁承志一看店小
二的模样,吊梢眉,眯缝眼儿,胖得挺可爱的,当下微笑着走了进去。
袁承志刚刚坐下,就听大路上一片人喊马嘶,袁承志向茶馆外面看去,见一
队人马,簇拥着两架漂亮的马车,前面十骑开道,后面十骑跟随,中间十骑保护
着,马上的人,都是明朝当时的制式军铠,手里握着制式长枪,马背上还有一把
明晃晃的长刀,好不威风!
前面的马车辕上,坐着的是一位天仙般的少女,身穿鹅黄云裳,梳着一双婢
女云髻,脸蛋儿雪白,直直的小鼻子,柔润光滑的脸蛋儿,坐在豪华马车上,笑
面如花,真的是美艳不可方物。
少女并不赶车,只是轻言浅笑,总是恭敬地回头看向马车里,显然车里才是
主人。而这个美貌少女,竟然只是个婢女!此时那婢女脆声说道:“大家休息一
下吧,这里有个茶馆儿,给贵妃娘娘取点儿干净的水来。”
那娇脆的吩咐声中,自然带有一股威仪。
几个军士来到茶馆门前,取了水,送给那个美貌少女,正在这时,从这队人
马的对面,呼啦啦跑来了几十骑,一个个披衣散发,状若疯狂,手里挥着马刀,
将这三十骑的保护卫队,一冲而散,卫队长刚刚抽出长枪,就被对方的人一箭射
穿了喉咙,倒到地上抽搐去了,其他兵士,哪里还会拼死战斗?发一声喊,飞马
逃走。几十骑的骑兵,围着两架马车,胡乱地调笑着,车辕上的少女,浑身颤抖,
泪水涟涟:“贵妃娘娘,我们……”
小宫女立刻变成了受惊的小猫。
袁承志看到这里,知道这主仆是难以幸免了,自己管还是不管?看这个样子,
这主仆应该是皇宫里出来的,而且是贵妃娘娘,袁承志思量了一下,决定还是伸
手管了。于是长身而起,脚步一错,以迅捷无比的速度,绕过马队的包围圈儿,
欺到马车前:“姑娘不必惊慌,我来救你。”
袁承志静静地站在车辕上,那美貌少女,都不知道袁承志是怎么上车的,只
是忽然眼前就多了一个人,虽然害怕,听得袁承志这么说,心里也就安定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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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一个书呆子罢了,也敢救人?大伙儿上,把他砍了算了。”
一个队长模样的人,伸马鞭梢一指袁承志,立刻上来四个人,马刀挥起,袁
承志不敢再站在车辕上,飞身跳下,迎上前去,手里却暗藏了几颗石子,四人还
没冲到袁承志的近前,面上早就中了袁承志的小石子,鲜血直流,气得哇哇大叫,
却苦于眼睛睁不开,看不到对方,只好拨马而回。
“我不想伤及你们的性命,不要逼我杀人。”
袁承志此时虽然知道对方是农民军的人,可也不想杀他们,因此出声警告道。
“你他娘的,伤了我们张大帅的人,还说我们逼你?哼,干了他。”
队长模样的人一声大叫,其余的几十人,瞬间围拢过来,几十把马刀挥起,
站在中间的袁承志,虽然身材高大,可在这些骑兵面前,就显得渺小了许多,轩
辕上的少女,大惊:完了!这下完了。吓得闭上了眼睛,只听得呛啷啷一阵金铁
交鸣,随后归于沉寂。少女又愣了半天,这才睁开眼睛,从自己捂着脸的批缝间,
往外看去:啊?只见对方队长的马上,如天神般站着一个人,手里挥着一把奇形
怪状的剑,队长和他的属下们,都已经倒在地上,轻声呻吟。
美貌少女尖声叫道:“恩公快救娘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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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话音刚落,袁承志的身影一闪,已经来到马车的车辕上,少女立刻安了
心,那雪白的玉手,紧紧抓住袁承志的衣襟,“恩公,救我家娘娘。”
那真叫珠泪纷飞,楚楚可怜。
正在这时,身后忽然又是人喊马嘶声传来,尘土飞扬中,大队人马从远处逼
近,袁承志见情形危急,一剑将马车前面劈开,里面的女人叫得发抖,缩着身子,
花容失色,袁承志顾不得看她的模样,只叫了一声:“别怕,我是救你的。”
上前一把将车里的人抱起,跃出马车,手里的宝剑已经收起,伸左手将车辕
上的少女抱起来,目光一扫,挑了一匹健壮的马,跃身而上,将少女放在背后,
贵妃娘娘抱在身前,扯下马鞭,打马飞奔向南京。
第03章荣国府
袁承志一边打马飞奔,一边回头望去,见漫天的尘土和狂乱的马嘶声,显然
是大队人马,自己一马驮三人,还真是有些不便,本想自己跳下马来,可问了一
声那少女,结果背后的少女早就吓得浑身抖成一团,哪里还能骑马?贵妃娘娘,
就更不用说了。袁承志心急火燎,对方的大队越来越近,眼见得南京城在望了,
可对方离自己,也只有两箭之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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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承志将怀里的贵妃娘娘扶正,让她坐在自己身前,虽然随着马匹的跳动,
两人的身体挨挨擦擦,可这个时候,谁还顾得了这个?袁承志这才注意打量了一
下怀里扶着的贵妃娘娘,见她云髻高挽,皮肤保养得极好,从领口处,透出缕缕
醉人无比的香风,虽然惊慌失措,却还安然,那如云的秀发,随风飘扬,充满着
一种动感的美,前面的脸蛋儿,虽然刚才匆匆一瞥,很显然超过了身后这个少女
的美,而且是一种雍容华贵的美。
“贵妃娘娘,你会骑马么?抓紧马鞍。”
袁承志无奈之下,只得询问道。
“啊……我……不会呀。”
前面的贵妃娘娘,话声一出,倒把个袁承志给惊了一跳,这女人的声音,哪
有这么好听的?此时虽然如丧家之犬一般,可她说话的声音,仍然如珠落玉盘,
娇脆而妩媚。
“那……来不及了,贵妃娘娘,你来骑马,后面的女孩,你抱住贵妃娘娘,
我这就下去了。”
袁承志急声吩咐道,后面的人马,离得太近了,眼见得一箭射来,就可能会
射到自己身上了。
“啊……那,你怎么办?”
虽然情势危急,贵妃娘娘仍然还能想到救她的恩公,还真是不错的美人呢。
“别管我,你们直接冲进城去。”
袁承志身轻如燕,跳下马来,那马上少了一个身高体重的袁承志,自然跑得
快了一些,直接冲过吊桥,飞奔入了城,袁承志运起轻功,飞速追上,吊桥正缓
缓升起,对面大队人马如果追进城来,那还了得?当然要升吊桥了。袁承志来到
吊桥近前时,奋起神力,运足力气,高高跃起,伸手在吊桥头上一搭,身体一翻,
上了吊桥,快步奔向城门。后面的追兵,见他们已经进了城,胡乱地骂了一番,
拨马便回。
袁承志进了城门,稍事喘息,守城的士兵,验过袁承志的身份文牒,才放袁
承志进了城。袁承志一时也不知道去哪里,便信步往南京城的大街上走去。南京,
古称金陵,是著名的古都,在明朝时,称为南都,也是重要的经济文化中心。
古人迷信,常想要占有天下,必须要占据王气之地,南京就是这么一个地方,
紫金山纵横南北,恰似巨龙潜伏,而石头山则临江陡峭,如虎盘踞,这就是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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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蟠虎踞的来历,此外在南京的前方还有一条长江,皇帝和我们一样,买房子前
都要看风水,南京背山面水,实在风水好得爆棚。在明之前,已经有六朝定都于
此,到了元朝,这个地方叫集庆路。不但地势险要,而且还很富呢。附近不但是
重要的粮食产区,还兼顾着商业中心的作用,最重要的是,这里有运河之利,在
那个从北京走到南京要几个月的年代,水路实在是太重要了。
袁承志正漫无目的地往前走,忽然前面一个青年公子,带着家人拦住了袁承
志,倒把袁承志吓了一跳,看那青年公子时: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齐眉勒
着二龙戏珠金抹额,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束着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宫绦,
外罩石青起花八团倭缎排穗褂,登着青缎粉底小朝靴。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
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鼻如悬胆,睛若秋波,虽怒时而似笑,即瞋视而有
情。项上金螭缨络,又有一根五色丝绦,系着一块美玉。
青年公子只是盯着袁承志猛瞧,随后笑道:“你可是刚才救了两位女子的恩
人?”
“嗯,正是在下,不知这位公子是?”
袁承志拱手为礼,见他只是微微还礼,知他是富家公子,倒并不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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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家宝二爷,请问相公名讳?”
那家人赶紧上前问道。
“宝二爷?”
袁承志疑惑了,“难道,是贾府的宝玉宝二爷?”
袁承志疑惑地看向青年公子,见他微微点头,似笑非笑,倒也算是一个浊世
佳公子了。靠,自己竟然遇到了贾宝玉!这算什么说道?
“在下袁承志,父亲名讳叫做袁崇焕。”
袁承志礼貌地回答。
“袁崇焕?你是袁伯父的儿子?哈哈,太好了,太妙了。”
贾宝玉拍着手,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这可太好了,你多大了?”
“我年方十九岁,来到南京,正要找个地方投宿。”
袁承志老实地回答道。
“哈哈,投什么宿?贾府里,还养不起你么?”
贾宝玉素来不喜与男子结交,袁承志当然明白他的怪毛病,见他似乎与自己
颇为投缘,倒也欣喜了一番,金陵的名门贾府,因为一本红楼梦而闻名于世,袁
承志作为未来人,当然知道贾宝玉这个人。
“那就谢谢宝二爷了。”
袁承志躬身答道。
“嗯,这话不用说了,我元春姐姐,正等着你呢,快点儿跟我进来吧。”
贾宝玉当先而行,那家人便跟在宝玉身后,袁承志只得跟在贾宝玉身后而行,
不多时,便来到一座大大的宅院前,街北蹲着两个大石狮子,三间兽头大门,门
前列坐着十来个华冠丽服之人,正门不开,只东西两角门有人出入。正门之上有
一匾,匾上大书“敕造宁国府”五个大字。这里应该就是那位贾赦的府第了。
又往西不远,照样也是三间大门,方是“荣国府”却不进正门,只由西角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