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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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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方逸问自己茅台的味道,胖子的那张胖脸难得的红了起来,他这半年去到沪上打工,干的是保安的工作,一个月也就是千儿八百块钱,哪里喝得起茅台啊。

不过胖子的确闻过茅台的味道,而且还是最近的事情,就在三天之前,胖子献殷勤帮着他工作的那个小区的一个业主拎东西,却没成想一不小心将那业主的两瓶茅台给打掉在了地上,虽然闻到了酒味,但工作却是也因此丢掉了。

“切,原来你小子是在吹牛啊……”

方逸对自己这个穿着开裆裤一起长大的发小很了解,一见到胖子脸上的神色就明白了过来,敢情他压根就没喝过茅台,至于五粮液什么的,估计胖子也只是闻过味道而已。

“不就是茅台吗,有什么了不起的,等胖爷我以后有钱了,一次买买两瓶,喝一瓶倒一瓶……”胖子脸上露出了愤然的神色,显然对于因为打翻两瓶酒被辞退的事情很是耿耿于怀。

“说的对,以后咱们哥儿俩天天喝茅台,嗯,这兔子肉也要天天吃……”

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一只兔子对于胖子和方逸来说,也就仅仅够塞个牙缝的,几分钟的功夫两人手上就只剩下了几根找不到一丝肉屑的骨头,要不是胖子还带了五六个馒头,两人怕是连肚子都填不饱。

“方逸,外面不是那么好混的,胖爷我都混了好几年了,到现在也只能抽四块钱一包的烟……”

眼睛恋恋不舍的从方逸手上的酒葫芦转移到了一边,胖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红梅烟,手法熟练的塞到嘴里打着了火之后,躺到了方逸的摇椅上,美美的抽上了一口。

“喝酒就算了,你小子怎么还学会抽烟了?”方逸没好气的拍了胖子一记,他喜欢酒但却是从来不抽烟,而且方逸记得,胖子之前好像是不抽烟的。

“心里苦闷,就抽了……”

胖子叹了口气,说道:“方逸,像我这样的人,除了当过兵这个履历之外,再也没有别的长处,去到大城市只能干个保安,你知不知道,别人都喊我们保安仔,没有人能瞧得起我们的……”

说起来胖子也是个奇葩,他十五岁的时候,就被在村里当支书的老子托关系走后门送到了部队里,原本指望他能在部队提个干光宗耀祖,但是没成想,胖子居然在部队干起了炊事员。

虽然说革命工作不分贵贱,但是架不住胖子爱吃啊,而且在部队中的这三年,胖子还将自己从小少吃的粮食全都给补了回来,于是那身材就由微胖变成了巨胖,三年间足足长了五六十斤的肉。

炊事兵不看身材,胖子其实原本是有机会转为志愿兵的,不过在他将新调来的团政委家的老母鸡给偷偷炖了汤喝之后,这个愿望也彻底成为了泡影,只能悻悻的退伍回了家。

第3章 道士下山(上)

胖子当兵的时候是在城市里,干炊事兵的他经常有机会外出买菜,所以在见识了大城市的繁华后,退伍回到家并不是很安分,整日里和他那当村支书的爹嚷嚷着出去打工。

最初胖子是跟着村子里的一个小包工头外出的,只是他吃不了那份苦,最终自己在城市里找了个保安的工作,这半年多的打工生涯,让算是初入社会的胖子领略了生存的艰辛,是以这会才有这么多的感慨。

“干保安怎么了?”

听到胖子的话,方逸撇了撇嘴,说道:“老子说过,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天地都无私的看待万物,那些人有什么资格瞧不起保安,不就是一份工作吗?”

“方逸,我看你是在山里呆傻了,等你出去就知道了……”

胖子像是看外星人一样盯着方逸看了好一会,摇了摇头,说道:“现在外面那个社会,有钱有权的就是大爷,没钱没势的就是孙子,就你这样的,出去之后恐怕能饿死,我看你还是跟着胖爷我混吧,多少能有口饭吃……”

虽然同样涉世未深,但胖子自问自个儿和方逸比起来,那绝对能称得上是老江湖了,这逸哥儿怕是到现在都不知道钱是什么样子的,更不用提怎么用了。

“饿死?你说道爷我会饿死?”

方逸呲之以鼻道:“道爷我可是上清宫的方丈,这是在道教协会里注册了的,出去之后我就算是去到各个道观里挂单,那对方道观也会敲锣打鼓的迎接的,绝对活的比你滋润……”

说着话,方逸看了一眼自己这破败的道观,有些心虚的说道:“就算对方不敲锣打鼓,管一顿素斋总是要的吧?道爷我那方丈的度牒可是还在屋里的……”

方逸这话倒是没有吹牛,他那整日里游手好闲的师父,除了将方逸抚养长大之外,临死之前就做了一件事,那就是下山了三个月,回来的时候,却是带回了一套度牒和身份证。

很多人都认为,方丈应该是佛家的称谓,其实确实不然,方丈是对道观中最高领导者称谓,亦可称“住持”。

方丈是受过三坛大戒,接过律师传“法”,戒行精严,德高望重,受全体道众拥戴而选的道士,而佛教的方丈最初也是起源于道教这一称谓。

以方逸师父那老道士的疲懒性子,自然没有为方逸受过三坛大戒,而他们这座上清宫里不算厨房的耗子,总共也就方逸和师父两人,只要老道士同意了,自然也算是受全体道众拥护,勉强当得起方丈这个职务了。

不过对于师父拿回来的这一套东西,方逸直到现在还是心存疑虑,因为深知道家等级的他,很是怀疑师父是不是看到了火车站的那些办证小广告,花了几十块钱给自己办来的假证?

“就你这年纪,还方丈呢?拿出去一准被人打……”

从小穿着开裆裤长大的玩伴,胖子自然能看得出方逸的心虚,当下说道:“我说你还是跟着胖爷我吧,就凭你那身手,别的不说,当个白日闯绝对吃得开,别人就是发现你也追不上啊……”

“白日闯?那是什么?”方逸闻言愣了一下,他还真没听过这名词。

“嘿嘿,就是白天去别人家里劫富济贫,这么说你懂了吧?”

胖子嘿嘿怪笑了起来,他也是在干保安的时候听别人提起的,现在专门有一些人大白天的去行窃,有些甚至胆子大到直接联系搬家公司,将别人家值钱的东西全部都给搬空掉。

“好你个死胖子,这几年的兵是白当了啊?”方逸没好气的将摇椅上的胖子给拉了下来,毫不客气的施以一顿老拳,打的胖子顿时连连求饶起来。

“哎呦,别踹我屁股,别打那儿啊,胖爷我的菊花还没开发过呢……”两人打小嬉闹惯了的,方逸自然不会真的动用拳脚,厮打了一会之后,又各自躺回到了椅子上。

“胖子,你说我出去,到底干点什么好呢?”

听完胖子说的那些外面的事情,原本对外界充满了憧憬的方逸不由叹了口气,这会他心里也是有些忐忑起来,除了道家的一些基本修行之外,方逸对于别的可是一窍不通。

“现在外面一片清明,你会的那点东西肯定不适用的……”

胖子知道以前那个老道士会些占卜问卦和拿鬼捉妖的法事,但现在科技昌明,方逸要是敢出去干这行当的话,怕是直接就有会被有关部门以宣扬封建迷信的罪名给送到局子里去的。

“那怎么办?我总不能去卖艺吧?”方逸闻言苦起了脸,他身上的确有功夫,别的不说,之前那捉知了时显露出来的轻功,就不是假的。

方逸从四岁的时候,就被老道士在腿上绑沙袋,然后在地面挖个十公分左右的坑,让他膝盖不能歪曲,直上直下的从坑里跳出来,随着年岁的增长,沙袋的重量和坑的深度,也在不断变化着。

如此到了现在,两米多高的围墙,方逸基本都能一跃而过,只是他这十多年吃了多少苦,就无法对外人言道了,最起码胖子当时跟着学了一个星期,就哭爹喊娘满地打滚的做了逃兵。

当然,每日里厮混在道观里的胖子也不是全无是处,跟着那老道士还是学到一点功夫的,当年才十五岁的他刚到部队新兵营的时候,就以一对三放倒了三个老兵,很是出了一番风头。

不过胖子却是随了老道士的脾性,只愿意好吃懒做的他死活不肯去侦察连,而是选择了到团部当厨子,否则这会就是直接提干那也是极有可能的事情,毕竟师里每年的大比武过后,都是有几个提干名额的。

“车到山前必有路,跟着胖爷,还怕没口饭吃吗?”看到方逸愁眉苦脸的样子,胖子拍起了胸脯,大不了让老爹发句话,再跟着村子里的施工队去干活不就完了,总归是能混口饭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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