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德想了半天,试探地说:“你无聊的话,我可以教你认字。”
金蜗蜗脑袋在桌上滚了半圈,斜眼看了雷蒙德一眼,“好啊。”
他半张脸压在桌面上,发出的声音有些含糊。
雷蒙德觉得金蜗蜗这个样子有点可爱,他不易察觉地翘了翘嘴角,打开了金蜗蜗的那个通用终端。
通用终端的功能十分普通,在连不上星网的情况下更显得鸡肋,还好有个手写功能。
雷蒙德打开那个手写功能,投影到空中。
在放大无数倍的光幕上,写下一串字符。
他指着那串字符道:“雷蒙德,我的名字。”
金蜗蜗看着那一行字符,“这就是‘雷蒙德’三个字?”
这少说也有二十来个字符,这也太长了吧。
三个字?
雷蒙德疑惑了一下,很快他就想到,大概金蜗蜗所在的世界,“雷蒙德”就是三个字吧。
不过,这串字符虽然长,但读音确实只有三个音。
他点了点头,又在自己的名字旁边写下另一串字符,“金蜗蜗。”
金蜗蜗照着写了两遍,已经记下了,他的记忆力不错。
手边没有现成的教程,雷蒙德教了一二十个日常用词之后,就不知道再教什么了。
金蜗蜗非常贴心地拿出他之前用来练听力的“孕夫教程”,让雷蒙德照着教。
雷蒙德:“…………”
雷蒙德清了清嗓子,打开“孕夫教程”投影,指着上面的文字,一个词一个词慢慢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