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雨桐因为收了程大妈一件毛衣,心里特高兴。
她再见着程宇的时候,手里提着一个大袋子:“程宇,嗯,送你的。”
程宇一愣:“……什么啊?”
叶雨桐略带腼腆地笑道:“你看看呗,天儿挺冷的,给你买件儿皮夹克,你成天出警在外边儿,穿着暖和……”
挺时髦的男式皮夹克,双层夹的,带毛领子的。
程宇虽然不懂品牌,瞧着就不像是地摊儿便宜货,赶紧说:“别介,这东西太贵了,我穿不了好东西……谢谢你了我还是不要了。”
叶雨桐一定要送他:“就是给你买的,年轻人的短款,我们家没别人能穿。”
叶老师还一定要看他穿上。程宇把警服大衣脱下来,换成了皮夹克,再戴上警帽儿,皮衣大小正合适,下摆卡在腰上,露出笔挺的制服长裤和腰上拴的警棍、手铐、多功能刀,这一身儿,演电影似的,甭提多有范儿了!
叶老师瞧着程宇那帅模样儿,心里特喜欢,脸红红的。
程宇反而尴尬了,歉疚了,觉得这世界整个儿颠倒了。
叶雨桐是那种典型的北京姑娘,对待感情开朗大气,不扭捏不做作,又懂点儿小情调。钱,咱赚多少花多少,不抱怨不嫌弃;人,看上了就不想撒手,认定了就卯足力气疼爱。
叶雨桐还忍不住问:“程宇,你是跟谁都这样儿么?”
程宇:“怎么样?”
叶雨桐:“就是……特冷。我觉得你这人,都不会笑,说话也一板一眼的。”
程宇:“……我习惯了吧。”
叶雨桐笑着自己给自己打圆场:“可能你们当警察的都这样儿吧,职业扑克脸似的。”
可是她那天第一回见着程宇,从那栋楼里出来,脸上都是灰,嘴角却是弯弯的。那种遍身沾染荡涤着污垢与尘埃却满脸发光的感觉,英俊到惊艳,她一下子就被那个笑容迷住了。
那时有个男的跑上去给程宇掸衣服,掸头发,整衣服领子。那俩人明明是有说有笑的,特别亲近。
叶雨桐就看见程宇在她面前笑过那么一回,对着另一个男人笑,然后就再也没笑过。
也该着叶老师这场恋爱谈得缺乏运势,程宇也倒霉,这崭新崭新的皮夹克穿上没两天,就糟践了。
这天程宇接到报警,谁谁家的儿子持刀管他老子要钱,不给钱就砍人。他跟潘阳到了居民楼里,猛敲大门,敲了半天终于开了,一个男的挥舞着菜刀就冲出来了!
程宇赶忙一手护住他身后的潘阳,当胸一脚,收着力的,想把这凶残的家伙踹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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